沥青混凝土加工合同
来料加工合同
甲方: ____本站____
乙方: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沥青砼混合料所需的道路石油沥青原材料,生产成品沥青砼混合料的其它原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及时向甲方提供道路石油沥青原材料,并负责运至甲方沥青砼拌和站交付甲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壹拾万元整;加工费用按吨计币(每吨按壹佰贰拾贰元整(122.00)结算,加工数量约 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按甲方每生产壹仟(1000.00)吨结算一次,依次类推,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加工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加工,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七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本站________
沥青混凝土加工合同
甲方:河南路彩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亚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沥青混凝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混凝土种类 沥青混凝土
二、 加工数量
暂定2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确定
三、 加工及运输费
每吨沥青混凝土加工费按人民币 110元/吨 运费按11元/吨结算
四、 供应方式和有关事项
1、 由甲方提供沥青及彩色颜料,并配备配送彩色颜料生产人员1-2名,乙方提供拌合设备、柴油、碎石、矿粉等,安排操作人员操作。
2、 甲方必须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搅拌时间、数量及配合比。否则发生沥青混凝土质量和数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预告情况及时组织生产,甲方若施工进度要求需进行夜班加工生产的,甲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3、 沥青混凝土的运输由乙方与当地司机协商解决,甲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运输。
五、 计量方式
1、 沥青混凝土计量以乙方过磅单为准
2、 甲方安排专人与乙方过磅员一起过磅签字确认。
六、 质量保证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合比现场试配、测定试配及正常加工的成品料,确保成品料质量合格,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操作,保证产品质量。
七、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乙方 100000元 作为开工预付款,用于购买原材料,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乙方完成100000元加工、运输费后,由甲方提前支付加工、运输费,乙方按照甲方支付的加工、运输费提供生产量,甲方不提前支付加工、运输费,乙方有权停止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另外若甲方的日生产量低于400吨,则由乙方额外加收5元/吨的生产成本。
2、乙方施工完毕后一次性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八、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本站
日期:
沥青混凝土加工合同
甲方(全称): 武隆白笋溪建材加工厂
乙方(全称): 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沥青砼加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仙女山新区西部片区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路面标段)
工程地点: 仙女山镇
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沥青站为沥青砼来料加工生产,即甲方提供沥青拌合站设备一套,并承担生产所需辅材费用及人员工资。
二、沥青型号
沥青砼 AC--13
三、合同工期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
四、合同价款
沥青混合料单价为150元/吨,约15000吨;乳化2.5元/平方米,约100000平方米,共计金额250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甲方需提供建材加工发票给乙方,结算时以现场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五、计量方式:
沥青砼以甲方地磅过磅为依据,每天开出加工砼收据给乙方,由乙方工程人员签字认可,此收据为结算依据,乳化方量以双方共同测算为准。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上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生产配合比要求进行生产,确保沥青砼质量。
2、在该套设备设计技术性能范围内,甲方按乙方给定的沥青砼配合比生产,严禁私调沥青砼配合比。
3、不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下,甲方服从乙方现场管理,按乙方生产计划安排作息时间不间断进行生产。
4、甲方负责设备的操作,若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设备维护、每天保养时间必须安排在生产间歇时间进行(设备出现特殊故障外)。设备维护和修理的备品、备件由甲方自行解决。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沥青原材料,如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施工能力下降、沥青砼质量问题和甲方设备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设备损失。
八、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合同之日支付甲方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余款于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如乙方未按期履行,甲方按现行银行贷款利息的0.3倍加收资金占用利息。每次付款时,甲方须提供足额有效的发票,对应支付。
九、违约及争议
1、违约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其他
由甲方提供设备约定:2000型沥青拌合站一套。柴油导热油炉加热系统。沥青储存罐2个、重油罐1个、柴油罐1个。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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