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力推进农村法制工作的建设,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这不仅仅可以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借助法律手段对农村的经济进行调整和规范,并且有利于我国农村经济步入国际大舞台,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国需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的将农民法律意识和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关键词:农民法律意识;经济发展;新农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党中央极其重视“三农”问题,这也是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在不断的推进农村法制工作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这与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关联。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而言之,我国现阶段农民的法律意识是淡漠的,法律对于农民来说是新鲜事物也是比较陌生的事物。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利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一、农村经济发展下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党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概念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农民的思维已经逐渐发生转变。农村社会所具有的封闭性和不流动性都被打破,农民慢慢的接受新农村生活。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农民充分重视市场经济对于建设新农村已经农村发展的作用。积极的吸收具有创新性的元素,帮助农民接受现代化的思想理念和生活模式。
二、农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法制工作的不断建设,新农村也在不断的发展中,这有利于农民提供法律意识。但是,通过研究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阻碍发展的具体问题。如在xxxxxx台棚村,文盲人数占14%以上,小学文化程度人数占37%以上,初中文化程度占8%以上,大中专文化程度仅占1.5%。
(一)农民对法律缺乏充分的认知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农民法律意识。现如今,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法制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民逐渐对法律意识有了更深的理解,但是还有待加强。
(二)农民对法律缺乏精准的认识、判断
在xxxxxx台棚村进行x察中,人们对“法律和人情”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大约33%的农民认为“法律高于情”,这表明新农村的建设有助于思想观念的转变,一些新的关键在农民的头脑中产生;21%的农村认为“人情高于法律”,还有45%左右的农民认为这需要看情况,这表明农民逐渐摆脱了陈旧、传统的观念。
三、对农民法律意识进行培养
(一)加强农民对法的认知,树立农民的法律意识
想要改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就需要坚持开展法制工作。通过对xxxxxx台棚村的调查分析,在开展法制过程中,仅仅局限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内容,所以要对现有的法制现状进行改变。首先,需要站在农村整体发展的角度上,对农民的法律意识进行提高,初步构建法律在农村中的框架。
(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借助市场经济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合理分配资源的一种方式,基于此,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基础上,需要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体系,让市场经济成为农村发展的新模式,也为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农民法律意识的加强与农村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大力推进以法治国、以发兴农的进程,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科教兴农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宪法中明确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原则,只能加快农村法制工作的建设,让农民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做到宪法中所说的人人平等。否则,农民不了解法、不懂法,无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现农民法律地位平等也是空话。宪法给与公民权利的时候,也赋予公民义务,否则这也是空谈。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农村经济秩序严重混乱,直接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因此,积极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断的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这项工作是任重而道远的。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分支来源于农村市场。《税法》将按照农民的个人所得进行征税。外出打工的人员需要按照个人总收入的百分比进行纳税。此外,如果农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在从商的过程中遇到不合理的工商或者税务行为,可以给你控告和投诉,从而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结语
总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力推进农村法制工作的建设,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这不仅仅可以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借助法律手段对农村的经济进行调整和规范,并且有利于我国农村经济步入国际大舞台,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因此,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可以更快实现以法兴农的目标,并且可以使得国家的收入更上一个台阶。
参x文献:
[1]贾丽.刍议我国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及改善途径[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02).
[2]王胜坤,韩贞妮.农村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刍议[J].法制与社会,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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