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大扫除的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2日晚6:30——7:30(周三晚)打扫时间院系自定
二、活动地点:
1#~12#宿舍楼卫生区域、景观大道卫生区域及校园四周道路(校园文明卫生区域)
三、参与人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会全体成员、各院系学生分会及各班委会全体成员
四、具体安排:
1、区域分配:
根据草堂校区参与活动的各组织学生具体数量,草堂校区学生会将卫生区域进行如下分配。(本次的分配基本与校园文明活动卫生区域的划分相同。见附录2)
分配区域时,只写学院分到的区域,具体成员的负责情况请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分到的区域对应的草坪、灯柱、石凳、石桌、也属于清扫的范畴。对于植被区域,如果该区域属于该单位,即由该单位捡拾区域垃圾。
打扫人员具体集合地点请各院系自行决定,以保障活动准时开
展。
2、清洁要求:
活动期间请认真打扫区域的路面、灯柱、宣传栏、报刊栏、石凳、石桌、绿化区(宿舍楼下草坪为打扫重点,清理干净同学们扔下的垃圾、烟头等)、石柱、墙壁等地方。
(1)、地面上不得出现大量烟头、纸屑、口香糖等垃圾;
(2)、卫生区域交界处的卫生死角须打扫干净;
(3)、石凳石桌须擦拭干净,不得有大量灰尘出现;
(4)、灯柱上的灰尘也要清扫干净,擦拭之后不得出现脏的印记;
(5)、墙壁上乱贴乱画的脏物和广告须清理干净;
(6)、区域内宿舍楼下各院系负责的宣传栏和报刊栏要清理擦拭干净;
(7)、区域植被内(草坪)不可以出现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
3、检查安排:
由各院系主席与校会五名副主席组成评审小组,分成三组对各个
楼层进行检查与评分,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将十五人分组(附录3)如下:
第一组:崔武林、崔林艺、材矿学院主席、机电学院主席、理学院主席,负责食堂和南山书院以西的区域的检查工作;
第二组:张瑞、姚萱、信控学院主席、体育系主席、文学院主席,负责食堂、南山书院以及1#、2#、3#的卫生区域的检查工作。
第三组:吴昌河、杨义超、冶金学院主席、土木学院主席、环境学院主席、管理学院主席,负责4#、5#、6#以及景观大道的卫生区域的检查工作。
上述各小组成员请于晚七点在食堂北侧集合并开始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检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请提前与草堂校区学生会主席孟奇(15114838041)联系,以免影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4、评分细则:
(1)、若地面上有大量的烟头、纸屑和口香糖,该区域单位减两分。(若出现多问题可叠加)
(2)、若区域内的石凳石桌上有大量灰尘,该区域单位扣一分;
(3)、若该区域内的宣传栏、报刊栏未擦拭或为擦拭干净,该区域单位扣两分;
(4)、若区域内墙壁上的脏物和广告未清理干净,该区域单位减两分。(若出现多问题可叠加);
(5)、若该区域的绿化区内有纸屑、烟头等垃圾,该区域单位减两分。(若出现多问题可叠加)
5、评分总结:
评分表格由校会统一印发(见附录1),在检查前分发给各小组成员,请各小组成员自带评分笔,以免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
检查结束后,请各小组成员将检查结果交予草堂校区学生会秘书长任官熨,由草堂校区学生会女工部进行此次活动成绩的统计处理,将此次活动记录纳入本学期校园文明评比。
目前,我市已进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决战决胜冲刺阶段,根据市创卫总指挥部、市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找差距、抓提升,盯弱点、抓突击,建机制、抓管理”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两周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一、活动主题
爱国卫生大扫除,我为创卫做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4日至7月7日,每天下午16:30分到19时,除值班人员外,统一安排环境卫生大扫除,每天不少于2小时。利用早、中、晚业余时间开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具体安排由各科室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活动内容
以净化环境卫生为重点,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以院区、各病房区、就诊诊疗区、宿舍区、活动区、厕所等为重点,开展地毯式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垃圾、烟头、小广告、四害孳生地等进行清扫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主动开展控烟工作,确保达到创卫标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加强领导,深入发动职工全员参与大扫除活动,力求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所需工具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二)清理卫生死角。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各类垃圾、乱堆乱放等杂物和乱贴乱画的小广告。进一步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除四害工作。要通过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严防反弹。详细标准参加《xxx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指南》。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21日至3月27日,以社区为工作单元,在全区开展以“生活垃圾大扫除、卫生死角大整治、大件杂物大清理”为重点的第一轮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清理对象
本次大扫除行动重点是清理生活垃圾和大件杂物,并进行分类收集、收运和处理。
二、重点范围
(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围挡内外
主要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责任主体:区城管执法局、各街办
实施主体:区市政环卫处、各社区(居村)
(二)杂居小区
主要是公共区域、通道、绿地、停车场、垃圾集并点、房前屋后。
责任主体:各街办、区城管执法局
实施主体:各社区(居村)、区市政环卫处
(三)物业小区
主要是公共区域、楼栋前后、通道、绿地、停车场及地下车库、垃圾集并点。
责任主体:各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
实施主体:物业公司和业委会
(四)小商业门店
主要是经营区域、存储区域、操作间。
责任主体:各街办、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经营业主
(五)大型商超
主要是经营区域、存储区域、办公场所、操作间、垃圾集并点、停车场及地下车库。
责任主体:区商务局
实施主体:经营业主
(六)农贸市场
主要是售卖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垃圾集并点。
责任主体: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市场经营业主
(七)复工企业
主要是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垃圾集并点、车间、厂房、宿舍、食堂、停车场、绿地、仓库。
责任主体:规上企业由区科经局负责;限上商贸企业由区商务局负责;交通物流企业由区交通局负责;规下、限下企业由各街办负责
实施主体:企业
(八)各类工地
主要是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和在建工地的施工区域、宿舍、食堂、物料堆场、垃圾集并点。
责任主体:拆迁工地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待建工地由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在建工地由区住建局负责
实施主体:工地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
(九)旧衣物捐赠箱
主要是清理各类捐赠的衣物。
责任主体: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实施主体:箱体投放主体
(十)机关、事业单位
主要是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垃圾集并点、食堂、停车场、绿地。
责任主体: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各机关事业单位
三、收运方式
(一)生活垃圾
各实施主体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运往金岭路垃圾中转站,由区城管执法局统一运输至猇亭区垃圾填埋场。
(二)大件杂物
各街办成立辖区大件杂物收运专班,集中收运各社区(居村)产生的大件杂物,并运送至逢桥路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分拣和处置,严禁将工业废料、生活垃圾混入大件杂物。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