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活动和玩耍时,应当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和行走,避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致市民交通安全一封信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致市民交通安全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我镇经济社会不断进步,道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加上我镇港口码头物流业发达的特点,目前辖区处于交通事故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镇正在开展最严交通安全整治60天攻坚行动,特向全镇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货车司机朋友们,您是家里的顶梁柱,承载着全家的希望,请您不要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存在多拉快跑的侥幸心理,务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为了您和他人安全,杜绝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行车过程要集中精力,注意车辆周边环境,严防视线盲区险情,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谨记:安全才是最大效益,路无事故,就是财富。
二、增强安全意识,关爱生命旅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容易肇事肇祸,且伤亡率高。为了人身安全,请不要使用非法摩托车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超标、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不超载、不超速、不与大货车近距离并行,不闯红灯、不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请不要走机动车道,不要随意横穿马路,远离大货车右侧视线盲区。牢记:您的平安,是家人的最大牵挂。
三、文明参与交通,共建良好秩序。平安需要严格的管理,平安更需要时刻的自觉,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杜绝乱停乱放和酒驾醉驾,视遵章守法为一种美德,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当文明使者,主动支持、配合交通安全整治和文明交通宣传劝导行动。切记:出行守交规,平安幸福到永久。
道路万千条,安全第一条。让我们警民携手,共建共治共享,坚决打赢最严交通安全整治60天攻坚战,合力推进我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我们相信:沙田镇的道路交通秩序,将因您的参与而更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
最后,祝各位市民朋友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
第2篇: 致市民交通安全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期公安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部分市民存在骑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电动车未上牌、二轮车随意穿行,不按车道行驶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为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县公安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驾乘两轮车(含电动车)出行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不非法安装遮阳伞和挡雨棚,已安装遮阳伞和挡雨棚的市民朋友请主动拆除;
3、二轮车按车道行驶,不超员、不逆行、不闯灯;
4、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5、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6、配合支持公安交警执勤执法。
市民朋友,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您的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更是家人的殷切期盼。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违法说不,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二轮车超员罚款100元;
2、车辆不按车道行驶罚款150元,扣3分;
3、驾乘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
对骑二轮车(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走二轮车道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即:关注“畅通大余”、“大余交警”微信公众号并在朋友圈转发“大余公安交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或通过现场观看事故展板、抄写交通法规、现场参与协勤等各5分钟,或罚款20元,五选一。
第3篇: 致市民交通安全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治理xxx停车乱、停车难,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xxx道路停车秩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整合停车资源。新增部分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取消部分不规范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均衡停车资源。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xxx道路增设禁停标志及站桩、护栏等隔离设施,严禁机动车侵入人行道、绿化带停放。
二、规范车辆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乱停乱放,应当停放至停车场或顺向停放在划设的'指定区域内。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严禁机动车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消防车通道。
三、完善收费管理。道路(含人行道和公共广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均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并公示的内容为准。
四、严格执法管控。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学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及各门店必须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对违法占道、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城管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道路上的违停行为依法采取违停抓拍抄告、罚款、拖移等措施。下列8条道路将作为机动车文明停车示范道路:西大街、燕山中路、台港路、燕山路、育才路、罗湾路、平陵中路、南大街。
上述要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和配合。同时,希望你们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各位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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