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买方(全名):_ _ _ _ _
卖方(全名):_ _ _ _ _
为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和规格(应注明产品的品牌或商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_ _)项执行:
(1)符合国家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受理;(三)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4)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尽管有上述标准买方仍有特殊要求,则按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中必须写明待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和名称。对于成套产品,附件的质量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内部质量缺陷只有在安装和运行后才能发现的产品,除非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应在合同中规定;有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应在合同中注明抽样标准或抽样检验方法和比例;如果技术条件约定后需要密封样品,应由双方密封,并单独保存,作为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者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对于机电设备,如有必要,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与主机配套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消耗性备件、附件和安装维修工具。成套供货的产品,应明确成套供货范围,并提出成套供货清单。)
3.正负尾差、合理增减条款、在途交付产品自然减少(增加)量的规定和计算方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约定。除国家规定由买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外,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由卖方提供。可多次使用的包装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回收方法执行;如果相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卖方和买方应就包装回收方法达成一致,作为合同附件。除非国家另有规定,产品的包装费用不得向买方收取。买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包装费用超过原标准的,超出部分由买方承担;如果包装成本低于原标准,产品价格会相应降低。)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单位、交付方式、运输方式和目的地(包括专线和码头)
1.产品交付单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交货方式,按以下项(_ _):
(1)卖方交货(如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交货方式,按规定的方式执行;没有送达方式的,按规定执行;没有交付方式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2)卖方代表卖方运输货物(卖方应充分考虑买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方式);(3)买方支付货款:
3.运输方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到达地点和接收单位(或接收人)_ _ _ _ _ _ _ _ _。
(如买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月或季)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制定月度车(船)计划;如果必须由买方陪同,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到交通部门办理换货手续,做好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交通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交付(交付)期限
(规定代买方交付或发运的产品交付日期以买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出具的盖章日期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协议为准;合同规定,买方自产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卖方根据合同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在卖方的交货通知中,买方应在途中得到必要的时间。如果实际交货或交货日期早于或晚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延迟交货或交货。)
第六条产品价格结算和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以下列第项为准:
(1)按政府定价;
(2)按照政府指导价;
(3)对于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产品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产品,实行买卖双方之间的商业定价。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或者交付期限内,政府调整价格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遇涨价,按原价处理;如果价格下降,应采用新的价格。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价格上涨时,执行新价格;如遇降价,按原价执行。逾期付款导致的调整价格差额,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得在原收款结算金额中冲抵。实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产品货款、实付运输及杂费等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检验或检验费用。验货付款的验收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发货通知后的第二天开始。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者延长检验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载明,银行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要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程序;3.验收标准;4.谁负责验收和测试;5.验收发生争议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构受理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如果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设计、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 他应在托收承付期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2.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3.如果由于使用、储存和维护不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买方不得提出异议。
4.卖方收到买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_ _ _ _ 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买方提出的默认异议和处理意见。
(在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辆或船只、交货日期和到达日期;认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识、品牌、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的编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以及双方约定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_ _%(一般产品为1%-5%,特殊产品为10%-30%)。
2.卖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图案、颜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同意使用的,按质量计价;如果买方不能使用,卖方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负责更换或修理,并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或更换,应视为未交货。
3.如果卖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不得不修理或重新包装产品,卖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已支付的费用。如果买方不要求修理或重新包装并要求赔偿损失,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低于合格包装的不合格包装的价值。如果货物因包装不符而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4.逾期交货的,卖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规定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对于卖方提前交付的产品、超量交付的产品以及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卖方应承担买方在储存期间支付的实际储存和维护费用,以及非因买方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6.如果产品交付到错误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卖方不仅应负责将其交付到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还应承担买方支付的所有实际费用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变更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的,应当承担增加的费用。
7.如果卖方提前交货,买方收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如果合同规定自行提货,买方可以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卖方应在交货前与买方协商,如买方仍需,卖方应按数量补足金额,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如果买方不再需要,应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卖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交付货物。
第十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的,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_ _%(一般商品为1%-5%,特殊商品为10%-30%)。
2.如果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到期的技术资料或包装材料,除延期交货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不能提供的,中途退回。
3.如果买方未能按照供应商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则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按延期交货付款总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实际支付的保险。
管理和维护成本。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如果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如果买方错误地填写到货地点或收到货物或向卖方提出错误的异议,他应承担卖方遭受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告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并应在_ _ _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仓储维护费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副本应采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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