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三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召开党委会确立大调研课题,结合全乡率先推行的“村官代办”制,全方位开展基层治理调研活动。现将乡推行“村官代办”制强化基层治理调研报告如下。下面是爱学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村官代办”制强化基层治理调研报告。
一、推行“村官代办”制的社会背景
20xx年,县针对群众办事各类“卡证多、程序多、资料多、证明多、跑路多、花费多”等现实问题,在乡创新试点“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村官代办机制,出台“村官代办三十条”,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路甚至零跑路,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村官代办”在乡试点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方便了群众办事,成功解决办事效率低、办事成本过高的现状。另一方面又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住“微权力”,预防“微腐败”,有效地防范了基层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发难、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的效率。截至目前,乡累计代办1700余件群众事务,节约成本3万余元。
二、明确“村官代办”工作思路
(一)晒出“一个清单”。梳理制定并出台《乡村官代办三十条》,将代办事项具体细化为8大类30项。一是民政和社会保障类,主要是“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申报农村五保、申报优抚、申报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申办残疾证、大病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援助。二是计生服务类,主要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等级、病残儿医学鉴定。三是村民建房、商品林采伐申请类,主要是申请建房、商品林采伐。四是矛盾纠纷类,主要是申请民间纠纷调处、法律援助。五是兵役登记类,主要是协助开展兵役登记。六是灵活就业类,主要是代办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七是社会保障参保类,主要是代办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代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保年审。八是服务村民其他事项,主要是代办入党、党组织关系接转,户口迁入、迁出手续及其他申请事项。
(二)明确“一个主体”“六大原则”。“村官代办”制度的主体是村官代办员,乡所有乡、村、组“三类”干部及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全部明确为村官代办员,履行为群众“代办业务”职责。“村官代办”制度坚持六大代办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自主选择,代办事项必须由群众委托,群众不愿代办或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代办;二是便民原则。以方便群众为中心,全程代办、协办群众提出的各项事情,对行动不便的村民实行上门代办;三是公开原则。对代办项目、办事程序、完成时限、代办人员等信息全面公开,实行阳光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代办,做到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满意;五是无偿原则。村民事务代办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群众只需缴纳按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如工本费等;六是高效原则。坚持快捷高效,对群众申请或委托办理的事项,即时受理,快捷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三)严格“五个程序”。“村官代办”制度严格按照“问事、受理、代办、回复、建档”五个程序进行。一是问事环节。深入农户走访,及时了解村民诉求,需要代办事项。二是受理环节。村官代办员接受申请后,进行受理登记,填写《乡“村官代办员代办”服务委托单》,备齐相关材料,登记《乡村官代办员代办工作台账》。三是代办环节。汇总需要待办事项,经村官代办员梳理后,按照即办件、限时件、承诺件、特办件四种类型分门别类送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登记。四是回复环节。村官代办员将代办事务办结并向委托人予以回复。对未能办结的,解释清楚原因,在条件成熟后再受理代办,委托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进行评价。同时,填写《乡“村官代办”办理结果告知单》。五是建档环节。群众事务代办结束后,由村官代办员建立工作台账,经审查后存档备查。
(四)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健全领导工作机制。乡党委成立村官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代办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村官下访工作机制。乡、村、组三级干部每周至少三天深入村组,调查了解情况,对村官代办事项进行摸底,并及时受理。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乡村官代办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对村组代办业务工作的指导,乡纪委负责对村官代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或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的,无正当理由导致代办事项不能正常办结的,乡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办事找村官”的村官代办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落到实处,为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五是建立考核机制。将代办任务量化,乡级代办员每周至少完成1件代办事项,村级代办员每月至少完成2件代办事项,组级代办员每月至少完成1件代办事项,未按时完成代办任务的分别按照乡级代办员每件100元、村组级代办员8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同时,将代办情况及群众满意度作为村官代办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相挂钩。
(五)落实“三必访、四必问”制度。村官代办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必访、四必问”,即困难户必访,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上访户必访,向他们解释政策、化解矛盾;老党员和老干部必访,请他们发挥余热、献计献策;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实情况必问,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必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问,对地方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必问。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代办员代办水平有待提高。因村、组两级代办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部分代办事项办事流程xxx级部门职能不够清楚,代办能力及代办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代办对象还需进一步明确。村官代办的对象不够明确,一方面加重了代办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又容易出现群众翘起二郎腿遥控代办员办事的情况。
(三)代办员的考核机制不完善。“村官代办”的实行必然会增加代办员的工作量,完善的考核机制有利于提升代办质量、提高代办积极性。乡虽然出台了惩罚机制,但光有惩罚,没有奖励,可能会使部分代办员为完成任务而代办,导致代办质量的下降。
(四)代办员工作负担加大。代办的事项较多、较杂,特别是县级代办事项,虽然避免了群众多头跑的问题,但实际上把多头跑的问题移交给了代办员,代办员到县上办事同样要跑多个部门,加大了代办员的工作负担。
(五)代办员工资待遇不匹配。村组两级代办员需要承担很大的工作量,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作支撑,干部几乎是全脱产工作,但仅有微薄的收入,导致代办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建议由《乡村官代办三十条》和《县村级公共权力运行清单(42条)》所涉及的具体县级部门加强对代办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切实提高代办员代办能力及代办水平。
(二)明确代办和不代办范围。建议对代办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梳理,除明确“五保、低保、贫困户、重病户、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为代办对象外,也要拿出不代办对象的范围,如:涉黑、涉恶人员不代办;长期反抗党委、政府,反对党的大政方针的人员不代办;有能力办,但自己懒得办的人员不代办等等,不能让“村官代办”变味,不能让“村官代办”成为黑恶势力、反动人员和懒惰思想的培养皿。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议进一步完善代办员考核机制,做到有奖有罚,切实提高代办质量和代办积极性。
(四)设立村官代办服务窗口。建议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级村官代办服务窗口,统一收集各乡镇的代办事项,分类交各部门办理,完成后,汇总发回各乡镇,减轻代办员工作负担。
(五)提高代办员工资待遇。结合代办员全脱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建议提高代办员的工资待遇,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保证干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提升办事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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