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年监督工作规划,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对县民政局自2007年5月起的工作进行审查。根据鉴定工作安排,调查组于6月份开始做准备工作,并于8月至9月初对民政局的工作进行了鉴定调查。调查期间,召开了县民政局全体干部参加的评议动员会议,听取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会后与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账目;他到县老干部局等有关单位,到大屯、玉湖、西坑、启功等乡镇进行调查,召开了6次座谈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老干部、乡镇领导、民政助理、县(或乡)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他还视察了有关乡镇的养老院,看望了一些人,并把它们分发给一些干部和人大代表
一、主要成就
(1)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团结一致,凝聚力强,工作思路清晰,精力充沛,作风转变,积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履行各项职责。重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政府机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民政满意”、“环境变好”等活动,充分发挥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民政社会满意度。
(2)稳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不良行为整治的意见(试行)》、《关于广泛深入整治全县殡葬不良行为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县民政局面对困难,积极带头组织殡葬活动,开展了数千次动员大会和数千次签名活动,通过对县城不良殡葬活动的监督,有效纠正了县城设宴、砸钱砸物等殡葬铺张浪费行为,有效控制了占道、沿街放鞭炮等殡葬扰民行为,群众满意度高。在县级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其他乡镇殡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总体良好效果。
“三区”沿线坟墓整治,建成并投入使用30个公益性生态公墓,火化率100%。2009年我县殡葬改革获全市一等奖。推行以葬惠民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从今年9月1日起,对该县户籍全部死亡的人员减免880元的基本丧葬费。
2.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连续两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放低保4105万元。投入430多万元改造养老院硬件设施,新增床位300张,完善五保供养硬件设施。建立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1059名重度残疾人单独保障工作。开展白内障康复工程,为270名困难老人免费实施白内障摘除手术。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900万元,改造危房2900多套。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修订颁布了《XX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等城乡困难人员实行零起点救助,缓解了县内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不断完善救灾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特别是应对莫拉克台风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灾民安置扎实有效,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3.双重支持和特殊照顾的政策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积极开展“关爱英雄”活动,启动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工程。各项养老和优待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养老和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资金积极筹措,养老和优待标准大幅提高。出台了《XX县养老和优待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解决特护对象的医疗困难。
不断落实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现自谋职业,建立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数据库,帮助联系部分农村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
4、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
2008年,组织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县384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社区建设稳步推进,6个城市社区免费租赁和分配办公服务用房,在校大学生12人,初步建成9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38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5.其他特殊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县婚姻登记中心被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评为2007年XX市“基层群众满意站(服务窗口)”先进单位,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重视社区组织管理,开展民间组织评估、社区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以及全县社区组织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巩固地名建设成果,建立国家地名数据库。开展创建安全边界工作,每五年完成一次行政边界联合检查。
(三)认真处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NPC代表的建议
县民政局认真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重视处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和建议。三年来,承办县人大议案1件、人大建议23件,明确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面对面业务率和满意度,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要问题
(1)殡葬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
青山白化病的治疗工作还不够彻底。目前青山白化病治理中仍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导致乡(镇)、村干部产生厌烦情绪,影响政府与群众的信任关系。执法队伍薄弱,执法力度不够,翻新新建私坟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屡犯屡治也是部分公益性生态公墓销售困难、埋葬率低的原因之一。在整治工作中,拆迁坟墓的资金由乡镇承担,增加了乡镇的财政压力。
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亟待规范。“一乡一公墓”的现状不适应部分乡镇的实际需要,公益性生态公墓审批管理不到位。在南田镇等一些乡镇,现有的墓地已经售罄,需要新建或扩建。生态墓地绿化覆盖率大多不达标,超高超大型坟墓现象依然存在。生态墓地售价缺乏监管,群众反映售价偏高,尤其是经营性墓地售价异常高,不利于生态墓地的推广普及。
殡葬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殡葬服务加班费的定价仍然不合理。殡仪馆的殡葬服务部门管理不到位,部分殡葬用品偏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有殡葬服务场所的位置、规模和设施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殡葬活动中破除封建迷信的工作不到位。目前,丧葬活动中的陈规陋习、择日出殡、办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依然盛行,尤其是“择日出殡、择时出殡”的现象,导致殡仪馆超负荷及时运尸火化的操作。
(二)老龄化事业发展滞后
截至2009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人5.7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5%,65岁以上老人4.2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1%。数据显示,我们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正在向“超老龄化社会”发展。目前,我县老龄事业整体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老龄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适应工作要求,县老龄办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难以承担全面协调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任务。同时,基层老年协会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还有57个行政村没有成立老年协会,老年协会的活动大多不正常。县光荣医院和乡镇养老院的食品采购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
对老龄事业的投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老年人福利硬件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比如老年公寓、老年体育场馆等设施匮乏,县内唯一的光荣医院(福利院)规模小、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难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对养老和娱乐的多样化需求。
(三)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需要加强
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民政局组织力量有待加强,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威胁、贿赂等选举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力,此类信访的处理缺乏有效措施。在民主管理方面,需要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
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管理体制不畅,社区的人员结构和服务功能还停留在村两委的团队和服务层面,只建成了一个“名义上的社区”。社区服务功能不完善,不符合上级对社区建设的要求。此外,社区建设的整体氛围尚未形成,相当一部分居民对社区建设仍不熟悉,社区意识不强,积极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四)城乡低保不规范
在低保管理工作中,低保缺乏动态管理机制,各乡镇落实“包干制”政策不一致。在一些城镇,由于低保的量化管理,出现了“低保进不去,离退休人员出不去”的现象。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现象,比如“人保”,死去的低收入领取者在一段时间内仍在领取低收入保险。
三.建议
(1)继续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
要围绕收养登记程序和政策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重视救灾、社会捐赠、社会保障等方面,宣传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以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宣传。继续做好“主任信箱”、“网上咨询”栏目,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2)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管理
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山白化病的治理工作。做好“三区”沿线坟墓管理工作,积极研究青山白化病治理有效措施,建立青山白化病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翻新和新建私坟现象。
要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新建公益性生态公墓的审批应根据乡镇的实际需要进行,不应局限于现有的“一乡一公墓”。要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城镇的协调工作,加强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的审批管理。加强生态墓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生态墓地的绿色覆盖率。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益性生态公墓的有效埋葬率,充分发挥生态公墓的作用。涟河县物价部门加强了对生态公墓销售价格的监管,规范了全县生态公墓的经营行为,遏制了生态公墓销售中的“暴利”行为。
我们应该进一步提倡改变习俗,破除封建迷信。加大工作力度,摒弃殡葬活动中择日、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树立现代厚葬、薄葬的殡葬理念,推广树葬等多种形式的节地环保骨灰处置方式,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努力巩固县城殡葬习惯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切实可行的简化殡葬事务、转变习俗的长效机制,杜绝殡葬铺张浪费和殡葬公害的反弹。
要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服务收费。加强殡葬服务部门内部管理和殡葬用品销售管理,加快新殡仪馆搬迁。
(3)动员一切力量,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
要整合人力物力,完善老龄工作组织,充实老龄工作人员,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各类老年人组织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和开展老年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老年人的供养和医疗条件,把养老福利作为“朝阳”产业来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事业的积极性。
要加大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加强老年福利设施示范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走政府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资的道路,建立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老年人活动场所,定期开展老年人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采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助人为乐的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4)加强引导和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
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做好换届选举的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加大对威胁、贿赂等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重视此类信访的处理。进一步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提高村委会民主管理水平。
根据我国的实际,应积极推进社区标准化,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工作力度,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共享资源,营造社区共建共住的良好氛围。
(5)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
要加强低保管理,做好低保资格审查工作,消除“人保”现象,及时开展低保核销,及时退出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掌握死亡低保信息,做好退市工作,有序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保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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