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交通安全,不违章驾驶,不开病号车,杜绝交通事故,我承诺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法规,不争枪、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
二、出车前认真检查行驶车辆,确保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灭火器等设施合格,车辆标志齐全有效,集装箱锁牢固有效,不准甲板车、拼装车、无照车。
三、自觉做到“十不准”:严禁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危险品、酒后驾驶、虐待驾驶员和违章作业。
四.自觉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大车联合检查,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
五、自觉按时限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确保行车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积极开展现场处理和人员抢救。
六、单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车辆必须配备双人驾驶员,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夜间行驶注意保持规定速度,观察路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以上措施有保障。如有违反,愿意停止整改,接受公司处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按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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