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回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关于调查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雁改办发[20 * *]1号)要求,2023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环境,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将卫生局原有的17项行政审批服务减少并合并为9项,审批时限减少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求减少12项。
二、具体措施
在20**年电子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县级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管理。
(二)压缩时间,精简材料。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压缩了现有审批项目的承诺时间,简化了申请材料,取消了能够通过日常监管的内容材料,规范了“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等通用表述,简化了工作流程,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限。标准化后,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由原来的17项减少到9项,审批时限减少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求减少12项。
(三)积极推进和规范审批。对于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应当依法明确权限和确认权限,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限的主体、依据、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卫生局行政审批制度,并认真落实。卫生局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会进入政务大厅的窗口,由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4)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完善盐池县卫生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了解办结事项反馈,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第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整个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自查报告模式回眸(二)
根据《xxx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查的通知》(穗府发函[20 * *]12号)要求,我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x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关闭和拆除许可证(并联审批);
4.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污染排放许可证;
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
9.辐射安全许可证(受省环保厅委托)。
(二)《污染治理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证》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办法和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将行政审批在网上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督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对批准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制度完善
一是通过处罚防范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洁规定》。二是制定并实施了xxx环保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x环保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诚信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个集中两个地方”的实施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自查报告模式回眸(三)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源头治理,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剑明电[20 * *]7号)和x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召开省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检查组筹备工作会议的通知》(黄正富[20 * *]13号)精神,
一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我局按照文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研究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第一,严格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原保留8个行政许可项目;今年省林业厅下放6项行政许可,共14项。4月,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原保留的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将原保留的省级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出x(省内)运输、携带、邮寄合并为销售、收购、利用, 驯养繁殖、运输省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冻结省级机构下放的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 我局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1项,分别是:(1)审批临时占用防护林带和特殊用途以外的林地;(2)发放木材运输证;(三)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四)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五)销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野生动物(产品)保护许可证的;(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林区木材经营加工审批(省级办事处下放);(8)建设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的工程设施审批(省直机关下放);(9)发放省、x国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省级办事处下放);(10)进入森林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从事科研审批(由省级办事处下放);(11)珍贵树木种子收购或林木种子有限收购许可证(省级办事处委托)。
第二,认真清理。按照政府令第245号和x政府令第51号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查”和认真自查。在自查中,我们没有发现我局继续批准或变相批准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违反规定擅自增加行政审批项目。
二、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所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将在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示,实行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按照“便民、高效、诚信、规范”的要求,制定《XXx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相关制度》和《XXx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规范》。“第三,加强监督检查。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方式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控制,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作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年底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虽然我局在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全x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储备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坚决兑现减少审批项目、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的承诺,实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运作”的目标。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优秀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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