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供大家参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谈话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对************“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落实得还不够到位,面对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的一些难点任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战全胜的信心、决心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机构。
责 任 人: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四街一镇。
责 任 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1.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调度和监督督导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反馈、处理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推进问题整改。出台并执行《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每年对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开展2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加强全面排查,采取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暗访抽查相结合,查找问题,督查督办。确保彻底整改,防止反弹,集中整治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2.开展排水管网日常养护巡查,对于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立即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落实”。汛期前,开展排水管网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汛期出现的易积水路段,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
4.强化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镇街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自行发酵还田,并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粪污暂存设施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回收机制。强化长效管理,确保水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3.严格监管流通领域煤炭质量,严格落实《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商品煤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
(二)加强对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的监管,确保锅炉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稳定运行。(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开展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监测。
2.全面排查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对异常数据分析管理,督导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执法人员及时现场核实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切实解决数据异常问题。
七、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
责 任 人: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健全商砼站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整治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坚决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甩泥带土上路行为,监督运输车辆规范落实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控力度,施工期间进行喷水除尘。(建设发展局负责)
2.加强道路清扫,整治道路扬尘污染,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对道路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精细化洗扫作业,解决道路浮尘,达到路面洁净常态化。(城市管理局负责)
3.完善辖区内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抑尘措施,压实建材生产等企业环保责任,完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或覆盖整治,防治扬尘污染。(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八、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亟待加强。在饮马河、卡岔河流域的支流、支沟,畜禽养殖粪污沿河随意堆放、非法排污等现象较为普遍。沿河一些乡镇、村屯未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往往不能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等要求,亟待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缓慢,特别是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推进速度有待加快。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
责 任 人: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全面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镇街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自行发酵还田,并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粪污暂存设施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回收机制。东方广场街道、兴隆山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畜禽粪污直排污染河道。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进行还田,无害化处理。集中开展自查排查行动,发现反弹问题及时整改。(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按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所属河流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社会发展局负责)
九、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较多。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比较粗放,既没有完整布局,也没有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城区外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规划完全空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尚未落到实处,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相关领域的扶持政策严重缺失。建筑垃圾管理混乱,没有详细、清晰的统计台账,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不匹配,部分建筑垃圾去向不明,存在被产生企业私自回填或丢弃处理的可能性。简单采取“露天堆放、掩埋处理、建筑回填”等三种处置方式,对引发二次污染等环境风险考虑不周,部分掩埋点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导致建筑垃圾中大量混入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或填埋后可能对周边土壤、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点的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均不规范。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
责 任 人: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建立较为完整的建筑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规范化目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建立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环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建设。(城市管理局牵头)
2.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分拣(分类)明细台账,防止建筑垃圾中大量混入生活垃圾,遏制违法处置、偷运乱倒以及不规范运输等问题。(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按分工负责)
3.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监管体系建设。严把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关,达到100%运输处置审批,防止建筑垃圾去向不明,严禁私自填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生产谁承担处置的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套源头管控、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的规范制度。(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按分工负责)
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管控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个别时段污染物超标排放,如英俊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串湖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等,均存在个别时段氨氮超标排放的现象。东南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入口处漂浮大量垃圾,并有一定程度的泥水分离情况,生物曝气池局部存在浮泥,格栅间粗细格栅匹配不佳不畅,导致部分悬浮物溢流,影响悬浮物过滤效果。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污分流推进较慢。串湖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九台污水处理厂均处于超负荷或满负荷运行状态,雨季溢流口溢流严重。榆树市五棵树开发区雨污管线尚未完全分离。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管理不完善,如串湖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不全,部分月份数据缺失。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
责 任 人:生态环境分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加强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加密检测频次,强化“驻厂式”监管,对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水企业实施“超低排放”管控。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出水水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生态环境分局)
2.强化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内设备运行管理,加大鼓风机曝气量,提高内外回流泵的功率,增大污泥回流比,从而提高处理效率。强化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巡视,加强手工监测对比频次,加强在线监测设备保养、维护,增加采样管道的清洗频次,避免在线设备引起偏差。(综保区规划建设局、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按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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