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精选29篇)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4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明白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境,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明白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5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6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教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此刻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样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之后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可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杯具。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终,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可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最终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终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必须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欢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欢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那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7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8
自从《我的叔叔于勒》进入初中语文课本以来,菲利普夫妇就被贴上醒目的标签——自私、冷酷、贪婪、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的资产阶级小市民,几十年来替整个西方资产阶级背着一个超大号的黑锅任人口诛笔伐,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窦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的生活很拮据,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菲利普夫妇都是小人物,“挣的钱不多”;“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样的生活又有几个人没经历过呢?人们工作辛苦,加班加点,挣钱不多,可失业的危险还是如影随形;人们并不认为节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钱掰两半花;人们懂得礼尚往来,可又最怕人家婚丧嫁娶的请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们何尝不明白呢?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不是自私的。于勒“行为很不端正”,“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几乎陷入绝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财产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财产,侵占别人财产的人理直气壮,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还有没有天理呀!
他们不是冷酷的。万般无奈之下“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当兄嫂的已经仁至义尽了,怎样就“冷酷”了?难道仅仅因为于勒不务正业变成“无产阶级”就要无条件地被他拖垮吗?难道为了收养再次变穷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儿的终身大事吗?我们的道德评价很奇特:对好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求全责备;对坏人大讲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极其宽容,造成好人难做。再看看我们身边吧,有多少亲弟兄为了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华衣美食,父母却得不得赡养,甚至被弃置不顾……比较他们,我们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妇!
他们不能算贪婪、唯利是图。“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他们确实有点过分,但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好比镜花水月,距离变成现实何止十万八千里。对于一个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职员家庭,这种对未来完美生活的想望也应当无可厚非吧?(那些买彩票的想用2元钱去博取500万,这才是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涨停大赚特赚才是贪婪;那些贪污亿万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贪婪;那些梦想全国每个人给我一分钱我就成为千万富翁的才是贪婪……)况且他们以往给予于勒那么多,于勒有钱了补偿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句话对于于勒也应当适用吧。如果他们真的唯利是图的话,当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们更算不上爱慕虚荣。“我们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富人能够到夏威夷领略异国风情,穷人到海边散步也是爱慕虚荣吗?穷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呀!菲利普由于羡慕两位先生请他们的太太吃牡蛎的高雅风度,就对自我的太太、女儿们说:“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难道说人穷了连给孩子买零食也成了罪过不成?可为什么杨白劳为女儿买红头绳不但不是虚荣并且是对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丽丝说“我怕伤胃”,“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克拉丽丝因为穷而小气,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爱的儿子呀!这如果放在咱中国,必须会被誉为伟大高尚母亲的典范;可因为她处在资本主义的法国,同样的行为就变成了面目可憎内心阴暗女人的罪行。双重标准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妇不必须有多么高尚,但也绝不比我们大多数人卑鄙。他们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有这么穷的资产阶级么?人性中的优点和缺点他们都具备了,生活中的辛酸和无奈他们都经历了。他们可能对你没有帮忙,但也绝对没有侵害你。如果让你在菲利普夫妇和于勒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你不会选择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其实就是告诉人们“贫贱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无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9
号“行者”,因在家排行老二,又名武二郎,武艺高强,有勇有谋,是侠义之士。崇尚的是忠义,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梁山排名十四位。
他,就是武松。
因为他的机智勇敢这才发生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武松打虎。
这个故事讲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上吃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的劝阻,倔强的上了冈。不想遇到了一只伤了几十条汉子性命的吊睛白额大虫。武松不怕,最终凭着酒力和机智勇敢打死了那只大虫。
凭什么?凭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坚持!
其实,武松完全可以中途逃走,但是,他没有,他依靠高强的身手和不放弃的毅力将大虫打死,为民除了大害。
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比如我吧,有一次测试,偏巧又生病了,爸爸本已帮我请好假,但我执意要去,在考试过程中,头晕眼花,但仍坚持做题。虽然最终成绩不是太好,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没有放弃!
清洁工在烈日炎炎下没有放弃;医生在病人奄奄一息时没有放弃;救援人员在发生余震时没有放弃……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0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1
记得有一个成语叫做“形影不离”,形:身体。影:身体的影子 。指身体和自己的影子相依相伴,永不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
法国的马克_李维在这本书里,却把影子和形体分开了。不但如此,游离于身体之外的影子还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在适当的时候还会表达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看的时候,老觉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儿童读物,充满了童贞和童趣。硬着头皮读,却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是一本描绘心灵成长的图书哎~~
主人公曾经是个文弱的孩子,有点近视,有点内向。在学校生活中,时常要受到马格(校园生活中的暴力代表)的欺负;在家庭生活中,虽然受到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但是随着同样爱他的父亲的离家而去,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以为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好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内心敏感而善感的孩子,他在渴望雄起,渴望友谊,渴望情爱中,无意发现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在强光下,可以能偷去别人的影子,跟随着原本的主人,窥视他的秘密和内心……
他没有为之兴奋,却因为环境和家庭的关系,陷入了深深的恐怖中。直到有一天,影子对他说:“为每一个你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从此,他的人生开始了改变。
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主人公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克蕾尔,在生活中他得到了一个值得倾心的朋友吕克,在长大后又认识了美丽的苏菲……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作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凄婉的故事,满是爱情、友情还有亲情的纠葛,满是爱与被爱的感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到最后,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一个充满温馨的结尾,让我们为美丽的浪漫留下喜悦的泪水……
我们的影子在哪里?
它,也惦念着我幼小生命中的那个可爱的“克蕾尔”吗?
它,也牢记着我生命历程中曾经的那些感动吗?
它,也能遇到能读懂我心灵密码的知音吗?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2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3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4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5
我一直对神奇的大自然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达尔文著作的《物种起源》正好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求知欲。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进化论这个观点正是出自《物种起源》。它的出现有其适时的社会、政治、宗教背景。自十六世纪改教以来,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背道的天主教、英国国教等对大众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带进了人类思想的自我解放,科学研究的风气渐渐成型;同时,唯物论渐渐地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所以,进化论成了一个时代的综合产物。如果仔细地读《物种起源》,我们就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过去所“听”来的,大部分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对“进化论”所认识的,多是后人“强加”给达尔文的。甚至将达尔文“自然选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温和陈述都延伸到“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的社会“进化论”。
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最后有了人这样的一个次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发现,早于他三千多年前写成的创世记在描写上帝创造生物物种的时候,就已经列出了同样的次序。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6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7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8
平淡得如秋水的文字,却描绘出一片多彩的风土画,吟诵出一串凄婉的歌谣。这,就是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
寒假里,这本使我深有感触,回味无穷。
书中,萧红通过一个四五岁女孩的视角,写下了她的童年。一个个故事独立而又浑然一体。其中,我最记忆深刻的是小团圆媳妇的故事。
小团圆媳妇有个婆婆,这婆婆待她一直很不好,经常打她,掐她,骂她……。后来,小团圆媳妇生了场大病,脸色苍白,奄奄一息。她婆婆不是去请大夫,而是帮小团圆媳妇举行了驱鬼活动。跳大神,热水洗澡驱鬼,扎彩人……最后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他们折磨死了。
看完小团圆媳妇的故事,我的心情像大海一般波涛凶涌,久久不能平息。也许,小团圆媳妇的病,只要多吃点药,就能解决。也许,那些所谓的跳大神,热水洗澡驱鬼,扎彩人……,不做反而会好。可是再多的“也许”也换不回小团圆媳妇的命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时封建迷信制度惹的祸。我陷入了沉思,再看看当今的社会,虽然比那时好多了,但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有一次,我好朋友小芳说:“大年初一,她自己不小心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正想扫掉,她奶奶连忙挡住她的手,然后说岁岁(碎碎)平安。扫了就不好了,不许扫!”后来那些碎玻璃还扎伤了一个客人的脚。我听后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尽我的力量驱逐这种现象!
小团圆媳妇的故事,使我很同情她,同时又很愤怒!然而再读读作者与她的祖父的故事,我不禁又哈哈大笑。祖父最关心作者萧红,祖父就像是萧红的知心小伙伴,和她嬉戏玩耍。萧红与祖父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成了她童年的快乐音符。想想萧红无忧无虑的童年,再想想身处童年的自己突然很高兴。是呀,时光如水,逝去如飞,让我们珍惜童年时光吧!
读完了《呼兰河传》,我要谢谢萧红作者,她让我懂得了要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9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方法就是认罪。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0
孔子说过好多的名言有关于友谊的,时间的,孝敬父母的等等。可我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的: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句话让我们知道了做人要懂的仁。
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是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仁——是世界上珍贵的的东西他最平凡可又珍贵,我们要获得它这样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有品德,它就像大科学家爱迪生说的:仁慈是心灵美而不是行为美的体现。
有一天,子路身着戎装,全副武装地来拜见孔子,见到夫子后,拔起剑就舞了起来,问:「夫子,古时的君子,也是用剑来自卫的吧?」孔子答道:「古时的君子,以忠义为人生追求的目标,用仁爱作为自己的护卫,虽然不出窄小的屋子,却知道千里之外的大事。有不善的人,就用忠信来感化他;侵扰的人则用仁义来使他们安定。这样,又何须持剑使用武力呢?」子路听了非常的敬佩感慨道:「啊!我今天才听到这样的话,我愿从今以后,至诚恭敬地向您求教啊!」
孔子你是伟大的人物,我要向你学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1
东野圭吾早期作品多为精巧细致的本格推理,文字叙述简练凶狠,情节跌宕诡异,故事架构几至匪夷所思的地步,擅长从极不合理之处写出极合理的故事。以下是第一爱学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忧杂货店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爱学范文网。
三个小偷误打误撞,闯进一家名叫浪矢的杂货店,无意中,他们发现外面有人往门口的信箱里投了一封求助信。这是一封来自过去的信,旧杂货店难道有一个秘密的时间通道?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作的长篇悬疑小说《解忧杂货店》,超越推理小说的范围,但却比推理小说更加扣人心弦。位于僻静街道的这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丢进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感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一本关于温情的书,那里的温情不是《嫌疑人X的献身》里面恶的温情,而是真正善的温情,故事是偏暖的,乐观的,表达的是那种可信的、常人的善。
说起来,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是一个没能通读一遍《红楼梦》的正宗的“理科女”――我女儿。她怕我不“稀罕”她的推荐,特意把书放在我床头柜那堆书的最上方。怕我不看,一个星期之后,她还来电话“考核”。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给人的触动实在是巨大的。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2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_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断干出令人发指的勾当……作者怀着真切的同情和满腔的激愤,将19世纪60年代沙俄京城的黑暗、赤贫、绝望和污浊一起无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
《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3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4
她倒在了枕木的沙土和煤灰上。倒在了迎面而来的火车车厢下。
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想不仅仅是那肉体脆弱,就连那灵魂也是脆弱的——丈夫的无情与可恶使安娜忍受着极度的煎熬;他人的欺骗使安娜彷徨与希望和绝望之间;家人的隔离感使安娜倍感孤独与伤心。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本属于安娜,热情善良、朝气蓬勃的她在同官运亨通的卡列宁结婚后,她的生气就被压抑了——“做官机器”卡列宁虚伪冷酷,醉心于仕途,但我也不能全盘否定,卡列宁其实是有时可恶的,有时善良的,他也愿意答应安娜——和伏伦斯基和好。卡列宁爱着安娜,但他的做法是尤为不对的,当安娜提出要离婚以摆脱这种生活时,这种爱便被恨取而代之了。
人也是一样,它不是一个确定的常数,而是变化着的,或许时时刻刻都有着微妙的变化,当然一些完全没有良知的人是不符合这条道理的。例如安娜,她就是一个敢反抗封建社会的一位勇敢女性,为了争取自己的幸福和自由以正视险恶的环境——仍穿着上流社会的贵族衣服,但她的声誉早已与她从前大不相符了,不是因为她可恶,她令人讨厌,或许是贵族们认为安娜太不守妇道了罢,但也并不是指上流社会的人大都很可恶,只要心里有良知的人都会同情安娜、喜欢安娜。但安娜也有软弱的一面,卡列宁那些宗教观念想一副无形的枷锁束缚着安娜的思想,使她在幸福的这个问题上矛盾重重。
与安娜有着同样品性的人便是列文,他同样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地主中属凤毛麟角,他想办法让自己与农民们平等。他劲头十足的去弄农业改革,亲自下地干农活,不断探索试验,但最后仍旧一事无成。家庭生活美满的列文在物质上什么都不缺,只是那精神是机器苦闷的。他抵挡不住死的诱惑,以致把绳子藏起来免得自己上吊,不将手枪随身带在身边以免得开枪自杀。
列文的种.种如同悲剧的行动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托尔斯泰,托尔斯泰他将自己心情带入文章中,犹豫盈满了托尔斯泰,列文也是这样,托尔斯泰借着列文的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可见托尔斯泰的精神危机已经达到何等严重的程度。
托尔斯泰他对爱憎是分明的,所以将卡列宁与一些上流社会的虚伪、残酷和自私与安娜的真挚善良作对比,以反映一些没有良知的人。
我想,安娜的脸上一定带着幸福的光辉,她不仅仅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别人幸福。,安娜·卡列尼娜的美,从高贵典雅聪慧美丽到单纯善良从容开朗,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尽展她独一无二的美丽。她和卡列宁同样富有正义感,对当时不公平的社会愤愤不平,无论如何也不愿同流合污,他们敢于用自己的方式去对抗,但对抗社会的后果是悲惨的,列文坚持探索一种新的道路,但最后还是失败了。
读这本书时,有时不禁看到了自己,在安娜身上看到了自身的好坏,在毫无遮掩的内心世界里,我摆脱所有虚伪,以使内心得到解脱,在书中,内心是自由的,但是,我更想把内心真正的想法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憋得太苦闷,有种压抑包围着,冲不出去,但又不愿放弃,内心是纠结的,是矛盾的,怨不得别人,都是自己做的决定,矛盾也就矛盾罢。
回望安娜渐行渐远的身影,最终还是熄灭了……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5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般便撑船”,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的恶习,甚至靠凌弱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平衡。人们习惯地称这种性格表现为“精神胜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喜剧的外表,悲剧的内核,使读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脑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叹、令人同情。我希望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勤勤恳恳,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充实、快乐,做一个求上进的青少年,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好公民。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6
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已不止一遍了,书中的许多故事脍炙人口,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父亲的病》了。
故事讲述了鲁迅年轻时在绍兴城发生的事,鲁迅的父亲患有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为了治父亲的病,鲁迅请来了S城的一位相当有名声的〝神医〞,他的诊金相当的高,那时候阔的已经不耐烦了,人们对这位〝神医〞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不敢相信这就是旧社会所谓的神医,药是适量食用,哪有想多一点就多一点的说法,再说了,药吃得多,就真的有好处吗?至多就是吃了颗定心丸,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吧。
神医开出的药方很奇特,那些药引总是怪,且在市面上是购求不到的——“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这些东西虽说吃了对人体无害,但对于水肿这病,我真的不知道有何用处,诊费还高的吓死人,社会是落后的,思想是封建的,那些坑蒙拐骗的庸医用一些奇特的药方、药引竟能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好。
一开始,鲁迅还十分敬佩这位神医,但到后来,过了两年,父亲的病倒是越来越严重了,鲁迅是会思考的,他不再相信那些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的了,就在这时,神医来了个金蝉脱壳,“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推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知道没有什么办法了,在治下去,只怕自己庸医的原形就要毕露了,这下,又来了个陈莲河先生。
他的药方里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十株”,这些也就算了吧,竟还有败鼓皮丸,这真是无稽之谈,说是神丹妙药,实则是在故弄玄虚,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他竟还有一种丹,即使把这丹夸得天花乱坠,父亲还是没买,两元一盒,毕竟治病已经花了许多钱了,这丹,怕是早已不信的了。
当时中国的医术还是落后的,父亲还是没有挺过去,撒手人寰了,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而又愤怒的叫喊声,不禁教我潸然泪下。鲁迅似乎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批判者。
我们需要进步,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落后的呢?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我们要清醒,相信科学才是最正确的,这才是鲁迅先生最大的意愿!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7
有人说畅游书海是一种享受。是的,但想让自我的心灵得到充实,想让自我的人生得到完善,并不用这样。俄国作家巴别尔曾说:“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而《战争与和平》无疑是那其中最该读的几本之一。
在和平中体会战争,是因为环境不一样而无法理解?还是能脱离现实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理?一切都有可能,回顾中华五千年,还是1805-1820年这一动荡时期,有多少太平盛世,又有多少战火纷飞。我忽然悟到了:五行虽相克却能相生,战争与和平不也是如此?战争能造就以后的太平,长久的和平底下却隐藏着毁天灭地的灾难;和平的时间越久,战争就越骇人。相反,战争的规模越大,和平的时间也越久。但与其说是我悟的,倒不如说是千万人消失于历史的画卷前告诉我的,还有一句话:“这是大自然的平衡。”
《战争与和平》紧紧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与华西里这四大贵族家庭展开,描绘一幅恢弘壮阔、精彩纷呈的俄罗斯民族的历史画卷。为何说《战争与和平》是部巨作,经典之处就在于托尔斯泰刻画人物与叙事的高明。就比如在小说开头的安娜和舍勒家进行的上流社会聚会:安娜的“引导人”身份十足趣味,比如介绍“甲”给“乙”认识,或把正在和“丁”交谈的“丙”插进“戊”与“己”的争论之中,为此,她忙得不亦乐乎;之后,托尔斯泰在聚会上经过人物的对话一针见血地点明当时拿破仑蠢蠢欲动、大战前夕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据说,为了描述这场战争的起、经、果,托尔斯泰引用了很多材料,拜访了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还考察了当时的波罗金诺战场,足见托尔斯泰的认真付出,也所以造就了这一鸿篇巨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自我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资料的一本小说。”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全书重点歌颂俄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托尔斯泰创作时仅有37岁,正是一人最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黄金盛年,所以他在这部巨著中倾注着烈火般的爱国热情。我想到,我们不是也和托尔斯泰一样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虽然年龄还有点差别,但健壮的身心是一样的;我们也和他一样有颗要让自我国家强大的心,虽然国籍不相同,但那一颗心是一样的。
读过此书后,我明白了,不论是和平的花园,还是战争中的战壕,不论是丰满的沃土,还是平瘠的沙地,我们,都要把属于中国红色的鲜花遍布,使它绽放出自我最耀眼的光芒!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8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
《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
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9
被俗事缠身,被纷扰侵害,生来就开始忙碌,忙着长大,忙着工作,忙着交友,忙着遇见爱人……到死才会开始安宁。为名为利,为世俗的眼光,却很少为了自己那份热爱。总是会说有遗憾,总是不满意自己现有的生活,总是会抱怨身边人身边事,但很多人还是选择随波逐流,极少人会冲破束缚追逐那份想要。 之后,那些少数人成了疯子。在那些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笨蛋,为了不可实现的假想放弃原本安逸的生活,他们是怪人,走了一条没有光亮的路。但为了一番热爱变成疯子又有何不可?敢于追求自己的想要有什么错?并没有后悔过,所以才能在死神降临时是带着圆满的心情而闭目。
有些人生来就与常人不同,他们肩负着神秘使命,他们可以超脱世间一切束缚,有个小火苗一直在指引他们。其实那是真实的活着。我们该有所包容,因为这条路对他们来说很艰难,但又知足。反而我羡慕这些人。这才是真实的活着。
六便士满地都会有,可月亮只有那一个。那是我的心上月,独一无二不被人拿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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