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部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乡镇部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全镇辖区内各项水利工程安全渡汛,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
(一)健全机构。进入汛期,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安全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驻镇各单位、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同志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落实责任。对全镇4座水库,456口塘埝,人民渠六期干渠22公里,秀水河流域、黄水河流域的.低洼地段和拦河埝落实专人管护,责任到人。
(三)开展安全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保证汛情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收集记录。
(四)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促镇辖各村组,水利管理单位编制防汛预案、灾情监测和抢险工作计划,成立防汛值班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分队和防汛物资。
二、防汛预案
出现险情及发现隐患,需在1小时内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一)水库埝塘
1、镇内4座水库、456口埝塘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在主汛期不跨塌水库埝塘。
2、水库、埝塘限蓄水位并划出防洪水位警戒线,汛期限水量为:水库120万立方;水库40万立方;石庙子水库20万立方;水库8万立方;五亩以上大型埝塘不超过3000立方,对超蓄水的要限期退水,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汛前雨后水库埝塘的管理人员开展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疏通溢洪道进出口设施,保证安全渡汛。
(二)渠道防汛
1、人民渠六期干渠沿线的村、组要确保渠堤安全,在主汛期指派专人巡渠,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各支渠要确保节制闸启闭灵活,上、中、下游相互体谅,保证排洪畅通,水利管理单位要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减少泄洪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各支渠村组段内在降雨后进行全面检查,出现水毁工程要及时组织群众修复,确保安全输水。
(三)镇内低洼地段
1、秀水河、黄水河流域低洼地段的村组和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出现内涝洪灾时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减轻对工农业生产的损失。
2、场镇低洼地段出现内涝时,驻镇单位、经商户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有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地段
1、山坡45°以上的、泥中含石子偏重的村组要动员住户迁离滑坡地段。
2、在汛期来临之时要落实专人监测山体地质变化,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三、加强灾情监测
(一)在防汛期间,各水库、埝塘、渠道、低洼地段、45°以上山体滑坡地段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测,水利管理单位的专管员要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配合支持协助村组单位的抢险工作。
(二)在暴雨期间和暴雨之后各村组、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2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和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好生产、生活自救。
四、落实抢险队伍及物资
(一)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必须落实好20-50人青壮年防洪抢险队伍、以备汛期到来时对险要地段采取措施和救援工作。
(二)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应备足抢险所需的物资、车辆,以便在汛期统一调度应用。
乡镇部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篇2
一、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
防汛的预警,以上级的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的信息为辅,具体由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要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且经同意后发布,通知相关的小分队和村(社区)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需要按要求准备好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乡镇急办。
二、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社区)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楼道、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社区)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社区)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5)村(社区)保案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社区)生活秩序。
(6)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
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社区)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社区)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社区)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社区)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社区)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社区)书记签发后上报乡镇政府。
2、调查评估
由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乡镇部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篇3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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