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通报(精选3篇)
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篇1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xx]2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9月9日市安委会主任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市政府代市长张国华在市长办公会上提出的 “继续深入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要结合国庆、港洽会、党代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具体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依法查处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按照国家、省安委会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督查的迎查准备工作。要按照市安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将国家和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企业、单位,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杜绝麻痹、松懈和厌战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二、进一步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一要突出对搬迁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结合江山农化 “8. 8”氯气泄漏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对已搬迁化工企业实施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搬迁化工企业在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水平提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和人机匹配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二要突出对企业安全管理力量的检查。结合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是否按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配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报酬是否高于企业同级管理人员。三要突出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风险分析的安全检查。督促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xx】10号)的具体要求,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进行风险分析。四要突出对专项工作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论证,危险工艺是否按照要求改造到
位,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规定监控监管到位,是否聘请专家定期对涉氯、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五要突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是否履行相关程序;突出检查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度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工作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部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底前,企业应当将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一并上报至当地安委办。
3、检查督导阶段。9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10月8日前,各县(市)、区将企业自查及检查督导阶段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4、整改验收阶段。11月,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11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由各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年九月十三日
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公用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汲取10.15事故教训,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公司将在所属各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真正做到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科、所、站、项目部,重点排查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在建工地、维修工程和办公服务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阶段(10月28日—11月2日)
第二阶段:公司抽查阶段(11月3日—4日)
三、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加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跟踪落实。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每个岗位、每个生产、服务环节、每一处在建工地、每一项抢修维修工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严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各单位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改、狠抓治理。对查出的隐患要拿出具体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限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所有隐患及其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3、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情况于11月2日上午11点前书面盖章报安全保卫部。
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篇3
各县规划和建设局,海螺沟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20xx年6月22日,我州德格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在武警德格县中队外施工挡土墙时发生土方垮塌,造成死亡10人,伤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州建设系统应以此为戒,提高各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目标,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事故类型等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好暑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暑期高温、汛期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易发事故类型和原因,查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各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暑期高温、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遇到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在督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县(区)督查乡(镇)做到100%。
五、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实效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德格“6.2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规范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管理。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要依据国家、建设部、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停止6个月至12个月的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7月5日前上报州质安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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