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年初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问题。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进行明确分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二是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我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内容,进行目标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重大,牵扯人员多。为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我们认真结合本局实际,调整和健全各类组织,完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立了由温渤山局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办公室,由副局长史日侠兼任办公室主任。结合各阶段工作,坚持每月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教育先行,提升素质,强化单位内部的监督。
为了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局干部的素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强化干部知识、懂法、维法的意识,根据“五五”普法教育的总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法系统地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侵权责任法》、《可再生能源法》、《食品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干部职工法律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可喜局面。我局利用市委大院宣传栏宣传开展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市委大院、小区、市政大楼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工作;利用市政大楼电子显视平台流动播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内容。通过一系列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我局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未发生有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形象的事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未发生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活动,未出现任何进京赴省和本地上访事件,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严密防范,多措并举,提升驾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
五、排查隐患,严格整改,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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