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工作站,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
为加快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年底保质保量完成市、区确定的各项医改项目,区卫生局抽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按照《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于年6月28日、29日对全区4个街道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社区规范化建设情况及卫生支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本次督导检查采取抽查健康档案、随访记录、现场督查、调查服务对象等方式,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公共卫生方面:各单位根据前期基本公共卫生会议部署要求,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组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团队、随访团队、制定包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4个街道卫生院均制定了合理的组织体系,成立了社区责任团队,组织召开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乡村医生会议,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2、健康教育:镇、街道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得较好,基本上能够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健康教育计划和干预策略,能够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及时,健康教育资料整理规范完善,但个别街道卫生院照片资料需补充更新,要清晰体现出活动主题、人数,讲座的人数应与签到、照片等资料相对应。
4、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只有街道卫生院开始下乡建档,其他单位工作未开展,卫生院未与工作站进行交接,部分单位存在管理档案未建立、建立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中突出了三个问题:一是各街道卫生院对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没有随着职责分工尽快将工作推进,没有及时将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与工作站进行交接;二是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三是重性精神病管理入户困难,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乡医在入户调查时不被认可,存在一定难度。
5、妇保、儿保管理:各单位普遍存在查体次数不够、未开展第一次访视、未进行电子档案录入等问题,检查中还发现,、镇街道卫生院从事儿童保健人员无上岗证,、街道卫生院未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
6、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卫生院:肠道门诊无标志牌,无相应的消毒物品及消毒记录,腹泻病人有漏登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镇卫生院:未及时建立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未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肠道门诊不规范,有病例漏报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卫生院:肠道门诊需要进一步规范;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卫生院:未及时建立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未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肠道专桌无标志牌,腹泻病人有漏登漏报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
7、检查中的亮点:各单位纷纷想办法、出新招,发挥了各自的潜力,突出了很多亮点。镇卫生院创新工作模式,成立街道办事处主导、社区参与、卫生院为依托的工作模式,并成立家庭医生责任团队服务模式,建立三支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高效全科责任团队,有效缓解人力资源紧缺,任务繁重的困境,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更加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卫生院为方便入户建档,为工作人员配备了统一服装、太阳帽和公文包,并统一挂牌上岗,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信誉度,降低了入户难,随访难等问题。建议有关单位提高对公共卫生工作的认识,相互沟通,向有经验的单位多借鉴、多学习。
(二)社区机构标准化建设督导情况:按照《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对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基本设施和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和培养、服务内容、管理机制、居民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4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名称规范;部分机构全科医师、儿保医师、妇保医师配备不足;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服务内容进行公示,部分单位仍存在重医疗、轻公共卫生服务的现象。检查组对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尽快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样式和要求公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信息内容;二是完善医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护质量管理。
(三)卫生支农:大部分社区的卫生支农人员根据受援单位的排班在岗,只有小部分的支农人员未按时到岗。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2、积极开展新增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各牵头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筹备业务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落实培训人员通过培训更新服务理念,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效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系统性组织培训,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都能扎实、规范、有序地开展。
3、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各单位应按照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力完善和提高健康档案建档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相关错误信息,坚决杜绝虚假健康档案的存在,及时将新建档案录入电脑,并对健康档案电子平台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快组织实施进度,找差距,补不足,逐步提高质量管理。
4、加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了解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积极开展项目工作和提供有效服务来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知,营造出良好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氛围。
5、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要严格按照《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修订版)的要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严格标准,重新审核现有机构,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的专业培养,使社区卫生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达到“机构标识统一、就医环境温馨、医疗设施齐备、队伍素质良好、服务信息畅通”的标准。
6、受援单位要加强支农人员的管理。特别加强考勤的管理,充分利用支农人员的优势,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素质,给辖区内的老百姓提供有力的医疗服务,从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督导通报】相关文章: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