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矿业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不断增加的矿产资源需求,因矿山不断开采而导致的地质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到目前为止,基于我国环保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与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也逐渐提上日程。基于这种生态、资源及环境问题逐渐突出的社会形势。
1矿山地质环境的相关性原则
1.1分类型
矿种不同,所采取的开发技术也具有很大差异性,导致矿山地质出现不同的环境问题,通过分类型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治理政策,通过相应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依照开采矿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程度,对矿山矿种实施具体分类,其中,第一层次:水汽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四大类矿产;第二层次:处于第一层次之下,具有第一矿产细化特征;第三层次:处于第二层次之下,具有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恢复治理特征。
1.2分区域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区域的划分,并与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组合类别、地质环境条件、分布规律、社会经济等特征相结合,以确保各个区域中所存在环境问题的类似性,准确反映地区间所存在的差异。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进行研究,重点研究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具有一定差异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所投入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也具有一定差异性,成本不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利益、责任以及权力也有所不同。
1.3分级别
由于我国矿山的长期开发,对地质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机制受制约于矿山规模和矿山周边复杂程度,因此,应该对先前就已经存在的矿山地质问题、正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未来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有效区分,对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向予以明确,并对症下药,区别对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及技术性措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问题解决效果。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建议
2.1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级进行科学划分
首先,需要认清矿山地质环境基本状况,再根据矿山所处环境、地貌特征、资源开采方式、矿山规模、环境破坏程度及矿山开采期限等进行具体分类,并针对分级治理、分类指导及分区推进治理准则,科学分类矿山地质环境,区分对待,因地制宜,构建有效地矿山地质环境有效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模式,此外,对各个时间段、矿种、地区以及规模的矿山,应该采用针对性环境恢复治理模式。
其次,严格遵循全面保护与重点突出矿山环境治理原则,同时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级进行科学、合理划分。此外,还要系统评价定级管理矿山地质环境,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范围与破坏程度,具体划分为1级(非常严重)、2级(严重)、3级(比较严重)、4级(一般),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以及蓝色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范围与破坏程度表示出来,采用敏感因子指数模型的方式,有效结合分类、分区的生态环境,全面展开综合评价机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相对应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区分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予以治理和保护的总体格局予以明确恢复,并将相关资源开发与环境分区管理策略提出来,根据所颁布实施的《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定级指南》,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分类、分区工作,全面促进矿山地质环境评估与调查、保护及恢复治理等工作。
2.2创建规范的治理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标准
因为我国有着极为悠久的矿山开采历史,以往对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的长期忽视,导致所积累的亟需治理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多,而且情况比较复杂,有着不同的恢复治理难度。并没有因为对矿业权的整顿整合,而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以减缓,相反,其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并逐渐出现更多新环境问题。此外,由于各个区域间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目前要在环境分类、分区保护与治理研究制度全面开展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矿种,采取相对应的矿山生态管理措施,并对相关政策管理、技术规范、评价标准进行严格制订,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技术尺度与规则进行细化,以确保能够有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加强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工作。
2.3对矿业权进行合理设置,严格监管矿产资源开采工作
现阶段,由于对小采矿权的大力整合,且又有很多小探矿对矿地进行圈占,会导致大量新小采矿权的出现,对矿业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整装勘查造成直接性影响。现阶段,应该对矿业权进行合理设置,并严格规定开采我国矿产资源的相关准入工作,进一步提高开采矿业的准入门槛,对矿产资源开采全过程实施强化管理,对矿产资源进行分类、分区开采,保证矿产资源能够有效、合理开发出来。全面落实综合利用矿山治理计划、环保资金、废弃物及与规定标准不相符的采矿部门。同时依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多功能之需,对矿产资源需求与供给双方调节机制进行充分发挥,以不断优化资源利用与开发机制,统筹矿山建设及生产资源之需,对资源利用重点与方向予以分区明确,同时对各矿产资源开采量进行合理配置,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勘查规划区进行科学划定,以不断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区域约束与指导功能。
2.4明确管理制度,重视环保指标
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对矿山地质环境属性,可将其大致进行非金属矿、金属矿两类的划分,同时依照矿山开采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实施分类。各区域需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根据分区响应、分级管理原则,构建治理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工作机制,以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就地消化与属地管理的能力,并重点强化各个区域政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体制建设,落实矿山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
3结语
面对日趋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必须不断加大对各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与法律法规,提高开采技术,逐步规范矿山地质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矿山开采过程中所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全面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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