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如下责任书。
1、所有教职工均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卫生第一的观念,做任何事情都务必将学生的安全卫生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2、教职工不得因教育和服务方法不当(如体罚、侮辱、歧视、谩骂等)而致使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3、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及放学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做到安全卫生工作天天讲、日日抓,使学生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卫生常识,遵守安全卫生常规。
4、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实验活动、劳动、集会、做操、外出活动等,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安全卫生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应的事故发生。科任教师对当堂课中学生的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
5、未经请示和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进行旅游、野炊、远足、参观等集体性活动。
6、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从早餐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的在校活动、学习、生活方面的安全卫生负责。如果是由家长接回家的学生,其班主任必须亲自将学生交接给其家长。住宿生管理员要对住宿生从教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餐前这段时间的在校活动、学习、生活方面的安全卫生负责。
7、食堂工作人员对学生在校就餐的饮食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后勤管理人员负管理督查责任。
8、值班护校人员对护校期间的学校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所有教师、职工对自己使用、保管的校产(含书籍、图片、教学设施设备、仪器、音带、光碟、磁盘、劳动工具等)的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
9、分管安全卫生工作的教师与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一起,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路队安全卫生工作,合理成立相应的路队组织,每村、每一方向的路队均要确定相应的学生为路队安全督查员(或为路队长),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安全行走。
10、分管教师对全校的安全卫生工作负管理和督查责任,要制订详尽的制度、职责,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疾病预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工作认真,搞好督查记载,经常公布查、记结果,至少一月向学校汇报一次。
11、班主任对本班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经常督查、记载,并一月向分管教师汇报一次。
12、教职工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凡因自己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教职工请假期间和私自离校、返校途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学校为食堂职工、服务部职工、住宿生管理人员和上晚自习的教师提供住宿,这些人员应在校住宿,若其不住宿而回家,学校不对其回家途中的安全负责。
14、教职工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应及时请假治疗和休息,带病硬撑坚持工作而发生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长期患传染性和精神性疾病的教职工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解聘。
15、任何人不得隐瞒安全卫生方面的事故和问题,否则,学校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6、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相关签字人离校之日失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教职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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