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班级违纪行为
违纪行为惩罚条例
1、迟到——第一次记录并警告,第二次记录并写不少于200字的迟到说明检讨书,第三次记录并写不少于200字的迟到说明检讨书,扣操行分2至5分(看迟到的时间而定),第四次直接按第三次处理。屡教不改达到一定的次数将作出停学处理(叫家长来校办停学手续)
2、旷课——告知家长,说明原因,写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反思(检讨书);做好记录并扣操行分5分。旷课达到30节课,作自动退学处理。
3、不按时交作业——补足所欠作业。不补交作业者,罚擦教室墙壁和玻璃窗或者其他劳动任务一次。
4、本来理亏,却还要与老师顶撞——向老师道歉并且写一份不少300字的反思文章。并扣操行分5分。
5、乱翻别人的桌盒——侵犯隐私,第一次,交给班主任私下处理,再犯,在班级公开处理。
6、说脏话——写出不少于50个文明优美且
文雅的人际交往词汇。
7、上课说闲话,干扰课堂的,经班干或老师提醒,在同一趟课内仍然出现第二次讲闲话的,由值日班干记录,然后交给班主任进行处理:第一次记录并警告,第二次记录并写不少于200字的反省,第三次记录并写不少于200字的反省,操行分5分,第四次以后按第三次方式处理。屡教不改达到一定的次数将作出停学处理(叫家长来校办停学手续)
8、上课做小动作——清扫讲台三天。
9、上课看课外书籍的行为——写出不少于500字的阅读心得。
注明:以上由值日班干负责(记载并核实之后上交班主任处);
10、抽烟、喝酒、赌博——第一次发现,交由班主任私下处理,再犯,公开处理,第三次犯,取消住宿资格,并取消住宿生生活补助,请家长到学校配合教育。
11、读书期间带手机到校——住宿生不考虑生活补助,走读生手机由老师保管,学期结束再退还。
12、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赔偿(由学校总务处决定赔偿金额),写出不少于300字的反思。
13、与社会混混搅在一起——情节轻微的,交由班主任处理,情节严重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劝退。
14、夜不归宿、晚上翻越围墙外出(一次)——取消住宿资格和生活补助。
15、不整理内务的行为—导致宿舍被扣分的,扣分等于被扣的分数。
16、不承担属于自己的劳动任务——班级扣多少分,不作为者就扣多少分,并且写出不少于300字的反思说明。
17、考试作弊——分数计为零分,并且写出不少于300字的反思说明。
注意:1.教室纪律操行分:40分
2.教室卫生操行分:20分
3.清洁区卫生操行分:20分
4.集会(如升旗等)集体活动
操行分:20分
操行分不够60分者,下学期开学就要先写好不少于300字的检讨书,并叫上家
长来学校找各个科任老师签完名之后才能注册并拿书。
2022-9-8
第2篇:共产党员违纪的行为
共产党员违纪的行为:
1、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制或阳奉阴违。
2、公开地和秘密地向党外发表对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基本政治立场的言论。
3、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4、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进行派别活动、阴谋活动,在党外参加或支持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5、泄漏党和国家机密。
6、蓄意破坏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
7、严重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8、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损害国家尊严和丧失人格。
9、向党隐瞒自己或包庇别人严重错误或其它严重问题。
10、进行诬陷、威胁别人的活动。
11、压制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批评、揭发,并对他们实行打击报复,剥夺和严重侵犯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权利。
1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给党造成恶劣的影响。
13、严重违反国家法令,触犯刑律:
1、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制或阳奉阴违。
2、公开地和秘密地向党外发表对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基本政治立场的言论。
3、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4、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进行派别活动、阴谋活动,在党外参加或支持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5、泄漏党和国家机密。
6、蓄意破坏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
7、严重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8、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损害国家尊严和丧失人格。
9、向党隐瞒自己或包庇别人严重错误或其它严重问题。
10、进行诬陷、威胁别人的活动。
11、压制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批评、揭发,并对他们实行打击报复,剥夺和严重侵犯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权利。
1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给党造成恶劣的影响。
13、严重违反国家法令,触犯刑律
第3篇:违纪行为分类解释
违纪行为分类解释
一、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党在政治上的高度统一的行为。分为7项13种:
1、组织、参加、支持反党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
2、发表、刊登有政治问题的文章:支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播出、刊登、出版有上述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参加非法组织:组织、领导、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组织、领导、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4、不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的决定。
5、非法提供情报: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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