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近几年来,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已发展为广泛用于为制订创新政策提供经验基础的分析框架。然而,这一分析框架的利用在关键问题上仍然是模棱两可,比如创新的地理范围,即区域。
本文回顾和总结最近区域创新系统相关理论的重要观点和争论,就区域创新的地理范围问题进行批判性审视。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A Critical Review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concept of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has evolved into a widely used analytical framework generating the empirical foundation for innovation policy making. Yet, the approaches utilizing this framework remain ambiguous on such key issues as the territorial dimension of innovation, e.g., the region. This paper reviews and summarizes the most important ideas and arguments of the recent theorizing on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such issues of the territorial dimension of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Key-words: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regions, research, policy 1. 引言 由于全球化经济中国际竞争的加强,传统区域发展模式和政策的明显不足,以及全球许多区域企业和产业成功集群的出现,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流行迅速增加。
许多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在刺激企业和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中,区域规模以及特有的区域资源的重要性。由此,存在争议的是,如果企业特有的竞争能力和学习进程是基于地方能力基础上的(例如,专有资源、技术制度以及共享共同的社会文化价值观),那么这一竞争能力和学习进程能够产生区域竞争优势。
换句话说,区域发展以及竞争能力的出现是由于地方能力的存在。区域创新系统相关文献已经就特定区域的创新、学习和经济行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大量的描述和分析。
本文旨在回顾和总结区域创新系统最近重要的观点和争论,系统地审视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缺点和挑战。 2.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研究主体 自1990s早期,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就引起政策制订者和学者的广泛关注,该方法作为一个分析框架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区域经济中的创新进程而获得广泛关注的。
区域创新概念的流行与产业活动集群的出现是分不开的,也与区域创新政策的波动是分不开的,在这里,区域被认为是最恰当的规模,维持以创新为基础的学习经济区域。 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没有普遍可接受的定义,但通常理解为一系列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正式机构和其他组织之间相互作用,依据组织的和制度的安排发挥其功能,从而有助于知识的产生、运用和扩散。
基本的争论是,一系列参与者产生广泛的和系统的影响,鼓励区域内的企业发展特有的资本形式,而这特有的资本形式是源于区域内的社会关系、规范、价值以及相互作用,其目的是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源于两个主要的理论和研究主体,文献的第一个主体是创新系统。
基于经济和技术进化理论的改变,创新系统文献将创新定义为一个进化的社会进程。创新受许多参与者和因素的鼓励和影响,这既包括企业内部的和外部的。
创新的社会方面指的是一个公司几个部门之间集体学习的过程(例如R&D生产、营销、商品化等等)以及与其他企业、知识提供者、金融、培训等等的外部合作。文献的第二个主体是区域科学以及集中于解释创新出现的社会制度环境,从一个区域角度看,创新是地方化的,是一个地方嵌入,不是没有固定位置的,是一个变化过程。
因此,有关区域科学的文献既处理了近似的角色,即源于地方化优势和空间集中带来的利益,也处理了地方上占有上风的一系列规则、习俗和规范,通过这一系列规则、习俗和规范出现了知识的产生和扩散过程。换句话说,区域创新系统的特征是由企业和知识的生产、扩散组织在创新活动中共同合作来刻画的,例如高校、培训组织、R&D机构、技术转移中介如此等等,以及创新猜想文化,这些都将使得企业和系统随时间而进化。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出现使得政策一度集中于地方学习进程系统的促进,其目的是保证区域的竞争优势。在区域创新系统框架内制订具体的、有目标的政策措施的正当理由是为了集中于提高地方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也为了改善它们的商业环境。
从这个观点看,促进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相当重要的(这也有很好的理由进行相互作用),比如企业和高校或者研究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既包括局部的相互学习,也包括更大范围的商业团体和管理结构。
因此,政策措施应定位于促进区域创新系统发展中的易接近性,以及与具体的地方资源相联系的比较优势的发展。 3.区域创新与产业集群 部分作为一个地方性现象的创新概念在一些专门的产业附聚(agglomeration)或者中小企业产业集群(cluster)区域化 “成功故事”的基础上而得到迅速延伸。
在许多案例中,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部分的学习进程和知识转移具有高度的地方性特征。人们逐渐认识到创新进程重要元素变成区域化了,有关区域发展的理论论述将注意力集中于一些关键特征。
首先,创新是出现在一个制度、政治和社会背景下,区域是经济的相互作用和创新的场所,或者是区域创新系统的“形式”。这些理由是假定创新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础,创新能力通过区域团体是持续的,而区域团体共享共同的知识基础。
集中于将区域作为以创新为基础学习的最佳的地理规模,这指出了在鼓励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中特有的以及区域资源的重要性。例如,波特认为在经济全球化中持久的竞争优势总是地方性地密集,源于一个特殊区域高度专门化技能、知识、[规范的]制度以及相关的商业和顾客的集中。
早期有关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支持这一观点,并且表明企业的创新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地方资源基础上的,例如专门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分包者和供应体系、地方学习进程和溢出影响、对合作的地方传统和企业态度、支持的中介和组织以及顾客和使用者的存在。 其次,创新可以被看作社会关系中的嵌入,这些社会关系沿着文化限定的路线随时间而改变,区域背景战胜了规定行为角色和明确期望的一系列规则、习俗和规范,这些规则源于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例如,惯例、价值共享、规范和信任,这些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促进了在传递信息和交换知识过程的地方相互作用和相互理解。
为此,正如Camagni指出的,“这种安排,或者这种复杂的网络,一个有限地理区域上主要的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总是决定了一个具体的印象和一个具体的内部表现以及所属感觉,这将通过协同和集体学习进程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区域学习能力的加强很大程度上倚赖于无形资产的配置,这些包括区域的内部动力、社会文化以及政治资产;不同参与者之间知识的非正式流动产生了大部分地方化的外形,以及区域为建立和保持其特有竞争优势的良机。
这样,这些无形资产的发展成为建立区域创新能力和加强学习能力的关键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资产可以被看作源于社会关系、规范、价值和一个团体内部相互作用的具体资本形式,社会资本的存在以及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支持它们之间稳定的相互的交换关系,这将有助于在极度相关的网络中克服市场失灵或者降低市场成本。
第三,当地理集中和接近存在的时候创新容易出现,因此区域集群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一个关键角色。区域集群被定义为同一产业内或者相关产业一群企业,彼此之间在地理位置上接近,这意味着包括产业地理集中,包括所谓的“产业区域”。
集群也包括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教育机构以及支持的服务,集群边界被定义为机构与产业之间的连接和互补物。集群具有共同的专门化、邻近和共同合作,从而导致在区域创新系统内产生间接影响和协同作用。
创新活动得益于相似的和相关企业的经济活动以集群的方式集中,以及促进知识的间接影响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吸收、学习和创新。正如Feldman和 Malmberg指出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单个企业与已经发展了的或者已经是新技术适应者的参与者发生联系的机会就会越大,与产业相关信息和知识的流动就会越充足”。
根据这些学者的观点,总的争论是,许多企业在同一产业中竞争或者在相关产业中相互合作,这样的产业结构将触发这样的进程,即总体上不仅产生活力和柔韧性,也产生学习和创新 我们所理解的区域大多数是作为一个创新的所在地,源于对被描述为“学习区域”、“创新环境”、“集群”、“产业区域”或者“区域创新系统”这些地方的研究。虽然,这些研究给理解区域发展,以及考虑什么是促进以学习为基础的经济理想的制度环境提供了线索,但必须考虑这样的事实,这些研究并没有结论,而大部分是建立在少数“成功”区域基础上的。
迄今为止,研究主要针对作为区域竞争能力源泉的学习和知识积累的“地方化”进程。因此,许多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涉及到创新进程如何发生,进程中技术改变是如何发生的。
4.区域创新系统方法 在过去十年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在经济地理学家、区域研究学者以及区域发展政策制订者当中变得越来越流行。这种方法的流行折射出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中附属于学习和社会环境的角色的重要性,这种方法的流行部分缘于它给地方经济发展的无形资产提供了一个叙述性故事,以及在似乎更加可管理的区域范围内提供了知识传播和学习的进程。
从政策的角度看,这种方法广泛被采纳的一个简单理由或许是,在一个区域管理经济政策要比在更大范围内容易得多了。 相当多的研究已经开始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识别、描述特征以及有时对其根源和演化进行解释。
区域创新系统完全详尽的研究以及研究方法目前还没有,但国家和区域研究的不同观点有助于说明区域创新系统的本质和原动力以及它的运用。 这些研究两个主要做法似乎是基于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基础上所运用一个分析框架。
第一种做法是在各种区域比较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来探索在区域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创新所合乎要求的标准,区域创新系统的比较研究旨在接合具体区域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分析新的发展区域以及政策运用的效果。但是完全理解和获得区域创新系统方法运用的程度是困难的,接下来是对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间接影响,因为这在不同区域无法进行比较。
不过,案例比较研究方法可以对一般的隐性变量进行更加详尽的调查,观察在一些例子中出现的现象为什么在其他例子中没有出现。 第二种做法是通过评价给单个区域创新体系提供“点滴见解”,确定它们与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创新系统相一致的程度。
单个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能够了解区域发展的本质和原动力,这种研究能够识别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出现和支撑负有重大责任的主要因素,在一个区域范围内社会和制度的原动力支撑着创新活动,表现了区域内不同参与者和因素之间多种多样的相互作用。这一案例研究说明了制度环境和政策主动权的独特特征,每个案例环境的特殊性使得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单个模式能概括成功区域创新体系的原动力。
迄今为止,所有这些有关区域创新系统的各种研究的一个最根本问题是,不能确定哪一个区域创新系统是实际上的区域创新系统,比如,在一个区域内多少创新以及什么样的创新出现才能把它称之为区域创新系统?所有区域都渴望在组织和创新中扮演领导的角色就使得区域创新系统失灵?是否存在着一个区域创新系统,而现在有关的文献还没有弄清楚。 不管怎样,需要强调的是区域创新系统方法总是在很大程度上受经验调查的限制。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区域创新系统方法探索了区域创新能力方面的问题,此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对区域创新系统主要要素的特征进行详细分析,这种方法调查了一些要素,这些要素刻画了主要机构参与者、组成系统的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参与者的特征。这种方法也强调了创新的主要轮廓,通过刻画创新行为指标特征,比如教育、区域R&D强度、技术基础以及技术输出(比如专利)。
另外一个目标是解释区域在创新活动和区域竞争力方面的不同之处,这种研究方法地方和政府部门研究者特别喜欢使用,定义一个区域的特征和组成部分,然后给这个区域制定一个创新系统。 其次,区域创新方法围绕着这样一个事实演变着,那就是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区域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系统是由一些选择性关键指标识别的,这些指标是有关组织和基础结构能力以及有关创新能力的区域能力方面的。获得不同创新潜力的主要过程要素(比如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已经被探讨,与此相对应的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化也已经被论述。
根据他们的观点,所有的区域都有某种区域创新系统,不仅包括具有显著创新条件的区域,也包括老的产业区域,边缘区域,乡村区域以及变迁区域。这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依据规模的强弱来定位区域创新系统的,区分不同区域创新系统是为了获得概念的多样性以及在丰富这种现象的经验基础。
5.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分析单元 有关区域创新系统适当规模研究的争论还远没有结束,有些研究者将城市作为创新进程的关键场所,因为城市是创新因素汇集的场所。类似的观点是将大城市作为创新系统的场所。
有关大城市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已经得出结论,那就是大城市区域是创新最重要的场所或者具有高度的创新潜力,因为大城市给企业提供了空间、技术和制度接近的确定的资源。 另外一个分析单元是“地方”,它总是与城市和大城市有区别的。
这些例子包括北京的中关村、纽约的Garment区域、奥斯陆的软件产业、多伦多电子积聚以及蒙特利尔的传媒产业和伦敦的服务产业。 更加聚集的分析单元是“NUTS II”。
NUTS II分类法是由Eurostat发展的区域单元术语,这种用于区域分析的分类法不是简单的,而且存在一个重大的限制,那就是不得不对地理单元进行有选择的分析。NUTS II中区域的界定无须与完全同质和配套齐全的区域相一致。
这种利用社会创新调查数据的分析单元专门反映了区域创新系统和创新模式的识别。 在一个甚至更加集群的水平超区域/低国家层次被使用。
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解制度和政策在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中所扮演的角色。采用这种分析单元的合理性在于这样超区域层次是由具体的制度结构和文化传统组成的,而这些制度结构和文化传统能够促进、调整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
因此,这一区域单元的创新努力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一个区域创新系统的特征。 研究区域创新系统所利用分析单元的差异反映了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将统一的概念框架向“区域”结构成分发展作为一个理论研究目标。
结果,这将重新产生混乱,不仅关于在“区域”层次创新系统的运用和评价,而且有关它的地理边界。 6.创新系统的区域 Niosi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任何定义首先应该定义区域,区域创新系统方法采用众多规模以及利用大量分析单元,此外,相关文献对经常提及的制度背景的本质和特征是模棱两可的。
在区域创新方法中,“区域”术语广泛用于地区,它任何地方日益成为一项经济政策,而“制度”被认为是存在和维持区域创新系统的关键,这些术语需要澄清。 相关研究提到两个截然不同的区域定义。
在第一种定义中,区域被描述为地理上的界定,一个行政支撑的创新网络安排和制度,在规则的基础上与区域企业创新输出之间存在强烈的相互作用。第二种定义强调它是位于“土地区域”或者区域的文化方面,根据这一观点,区域无须有一个确定的大小,在具体标准方面是模糊的,它能通过一种特殊的关联或者关系特征有别于形成边界的地区,它具有某种内在的凝聚性。
定义采用的类型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区域竞争能力强点或弱点的具体方面,而从两者之间做出比较是的。作为一个文化统一体,区域的含义最好能通过嵌入的概念获得,它强调区域系统的相关关联和相互依存。
总结相关文献表明没有几个区域才是真正的区域创新系统。然而,区域创新系统的多样性提出了一个定义和经验证实的问题。
如果区域创新系统概念以其独特的形式而被广泛接受,并且用于衍生战略和政策,那么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和存在的基础仍然是模糊的,一个具体的区域以什么样方式可以标记为创新系统,至少相关文献还不清楚。 区域系统的经验描述是这个研究领域最具有争议性问题之一,区域组织这一新的形式被Markusen描述为“模糊的”,既不明确也不适合操作。
区域创新系统方法清楚地认识到创新进程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制度本质和关键要素。有争议的所有区域,不论怎么定义都有某种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系统方法的不足可能是解决一些根本问题的无能为力,这些根本问题包括如何“知道”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以及什么时候能看到。许多分析因为其缺点而受到批判, 错误地坚持统一概念框架、清晰的定义或者概念化这样一些条件,比如区域、创新系统以及制度。
当然,Asheim和Isaksen以及Cooke et al.已经在这方面做了显著地努力,他们将区域创新系统描述为一个包含“生产结构”嵌入“制度结构”的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企业和其他组织从事系统地相互学习。这种描述说明了这一相互协调的整体的复杂性,那就是一个区域创新系统没有完全暴露什么构成了这一生产结构、制度结构、区域、参与者以及将它们捆绑在一起的相互作用和内在关系。
6.结论 区域创新系统是一个规范的、描述性方法,旨在认识一个区域内技术发展发生的原因。该方法已广泛被采纳,强调区域作为经济和技术组织模式的重要性,并且反映在政策和措施上面,此目的是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
广泛地共识是,当企业通过与区域内各种支持组织及企业相互作用而成为更好的创新者,区域的创新行为将会得到改善。根据这种观点,区域的制度特征、它的知识结构、知识转移系统以及个体战略及企业行为在促进创新活动中能够体现重要的基本条件和促进因素。
然而,区域创新系统类型的多样性造成了“定义混乱”和经验证实方面的问题,使得研究者和政策制订者很难想象一个区域创新系统究竟是什么,或者将会是什么。由此,该方法缺乏一个统一的概念性框架,根据这一框架或许能出现一个普遍的指导研究和政策的模式。
强调区域学习以及非交易相互依存的存在,对于理解区域创新系统是简单的不充分的。制度的强调也是一样,只有了解什么样的制度以及在不同系统中、不同规模或者不同内在关系水平如何相互作用,这才是一个满意的突破。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就区域创新系统相关问题进行了批判性审视,此目的是提出一些问题,以便区域政策的制定能够调和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Porter.M.E. Clusters and New Economics of Competition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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