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篇一: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
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
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篇二:门店奖惩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流服务质量,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维护员工正当利益,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有功则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方针。
一、公司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突出、能力超群的员工予以奖励。
A.员工在以下各个方面做出贡献,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被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公认的。
2、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
3、在由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4、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公司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5、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或新闻媒介表扬的。
6、捡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B.奖励方式
1、一次性奖金。
2、按季或年评选公司最佳员工。
3、通报表扬
二、处罚
公司对各类过失(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适度的纪律处分。
A.过失类别
分为轻度过失行为,重度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
a、轻度过失
1)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批评帮助仍未改正
2)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
3)上班时不按规定执行个人仪表标准(女员工不化妆)
4)上班时在店内大声喧哗或闲聊、追逐、打闹
5)乱扔东西,随地吐痰或其他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6)当班时,未经经理批准接待亲友和私人探访,打私人电话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紧急情况除外)
7)上班时吃零食,饮酒或班前饮酒上班时带酒味
8)未按工作程序、服务标准向客人提供服务,怠慢客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给客人以帮助,而造成客人的不便与不满
9)当班时,未经批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串岗聊天或上网玩游戏,玩手机
10)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为维护安全、工作秩序和保证员工权益而进行的调查或检查
11)不服从管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侮辱、攻击同事或管理人员
12)多次上、下班不考勤
13)不遵守所属岗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4)违反安全操作制度程序及规定
15)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b.重度过失
1)工作失职,出现差错,并导致宾客投诉
2)当班时睡觉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损坏公司财物损失较大者
4)在公司使用亵渎、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
5)未按规定时间将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上级主管
6)擅自改动或破坏排班表、领导签名、规章制度、信件、张贴出的告示、通知、通告或指导员工、客人的各类材料等
7)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向客人索取钱物
8)旷工1—2天或累计两次
9)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10)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c.严重过失
1)侮辱、威胁、殴打客人、同事及管理人员
2)贪污、盗窃或私吞客人、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5)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或单据,中饱私囊
6)一年内(12个月)累计旷工三天
7)毁坏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情节严重者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懒散,劳动态度差,连续性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及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指挥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10)未经许可将公司经营数据或文件资料传播给无关人员,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
11)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有关规定
①员工第一次出现轻度过失发给《书面警告单》,再次出现者发《过失通知单》,员工第一次出现重度过失,发《过失通知单》。
②《书面警告单》和《过失通知单》均为一式三份,由违纪员工所在分店发出,记录员工违纪细节,并由员工签名确认(若违纪员工拒绝签名,由店长或见证人签字视为有效),分店办公室及员工各执一份,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一份。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警告单、过失单在当月工资中执行扣款处罚,警告单扣罚50元,过失单扣罚100元,由员工过失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扣罚200元。③因员工违纪造成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各分店提出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12个月内累计为准。员工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轻度过失三次;或轻度过失二次,重度过失一次;或重度过失二次;或严重过失一次,均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受书面警告的员工若能及时改正错误、有真诚悔改表现,其分店店长自书面警告作出之日三个月内可决定取消书面警告,并书面告知人力资源部门从档案中撤消。
⑥轻度过失或重度过失行为,其情节(或性质)较恶劣,可采取下一级过失认定处理。
篇三:门店员工奖罚制度
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感,调动其工作积极主动性,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方法:
1、凡受到顾客信件表扬的,经核实无误后酌情奖励10-50元。
2、对提高本部门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提出改革方案或创造性意见,经采纳并收到实际经济效益者,经公司考察评估后酌情奖励50-100元。
3、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事,尊敬上级,执行力强,为顾客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企业争得荣誉和效益突出,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奖励100-200元奖金,连续获评的先进个人奖金可逐年递增。
二、处罚规定:
1、如违反以下条款者,企业将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并扣发当月工作作为经济处罚;
1)消极怠工,刁难欺骗上级,执行力差,谩骂顶撞上级者;
2)偷窃和贪污公司物品者;
3)有意损坏公司形象或财产者;
4)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好处费和收受贿赂者;
5)在企业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传播谣言、破坏团结者、
6)无故连续旷工者;
7)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受到公安部门刑事处罚者;
8)严重违反本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带来严重后果者。
2、凡违反药品购进、养护、销售及有关制度,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
1)凡由于储存养护不当造成药品生虫、鼠咬、发霉变质、过期报废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按药品进行赔偿,并处零售价10-20%的罚款;
2)由于操作或调配错误造成顾客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反应的,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凡在冷藏柜、自动捡熬药机等重要设备内放置食品及其它杂物的,或在营业场所、货柜中、库房等存放个人包裹等物品的,一经查实,处以部门负责人50元,当事人30元的罚款;
4)不按照GSP认证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和报表者,抽查时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10元的罚款。部门负责人10-20元的罚款;
5)因质量(指人为造成的)或服务等问题受到药品监管部门处罚或曝光和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分别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违反以下条款的处部门负责人10-5-元罚款,当事人5-20元罚款。
1)和顾客顶嘴吵架造成围观者;
2)违反服务言语规定者;
3)不坚守岗位、串岗聊天、脱岗外出办私事,吃饭超过30分钟者;
4)在柜台内或收银台坐在接待顾客者;非收银岗位的其它人员而在收银台徘徊者;
5)因上货、点货、点款等工作不理顾客者;
6)在工作期间吃东西,面对客户喝水者;
7)在办公室(区)或柜台、卖场等公众场所说笑、打闹者;
8)因服务态度差,顾客反映到经理处者;
9)抽查考核个人及工作区卫生不合格者;
10)上班时间在电脑系统上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用销售小票办会员卡、积分、领取赠品者;
12)在营业期间收银员伙同他人作假账、私分款项者;
4、违反以下条款者处部门负责人10-20元罚款,当事人5-10元罚款;
1)上岗不佩戴或串戴工作牌证,不穿工作服或化浓妆、披发,戴过多的饰品等仪表不雅者;
2)上班时站或坐姿不规范,先趴后靠、抱膀托腮、手插衣兜、手抱水杯者;
3)工作期间看书、看报、打扮、修指甲者;
4)卖场、库房等药品摆放不丰满不整齐或有空格者;
5)向工作或营业区乱扔杂物,随意摆放饭盒、茶杯、谢、衣服等杂物者;
6)在库房、营业场所吸烟者;
7)工作时间会私客,接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因私事占用公司服务电话超过3分钟者;
8)私自使用药品塑料袋等公共财物者。
以上奖罚所涉及的金额每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上报至主管经理,汇总后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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