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篇一: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
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反动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五章 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
全。
附件: 数据变更申请表
篇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秘密,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
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
格管理,坚决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使用。
(2)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互联网共
享,严禁将公司内部电脑文件设定为互联网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每年对防火墙
病毒库进行升级。
(4)禁止将保密文件存放在网络硬盘上。
(5)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6)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
报送。
(7)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
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8)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有一
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
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9)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
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10)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
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11)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
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
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
应当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
送公司秘密信息。
(12)严禁互联网计算机接入公司网络。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
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
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
(3)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因及时归档。
(4)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
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
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
能降低密级使用。
(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
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指定
的维修点维修。
三、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
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
等。
(2)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
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3)各涉密部门自用信息资料由本部门管理员定期做好
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
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4)各部门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备份
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四、上网发布信息保密规定
(1)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审批。提供
信息的部门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
度。
杭州诺邦无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篇三: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需外送维修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维修时要有涉密科室科长在场。
6、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
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人员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计算机维修维护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科室科长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科室应将本科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5、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涉密科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6、涉密计算机的报废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本局所有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
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科室负责人负责,秘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用户密码使用规定。
(1)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
(2)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30天;
(3)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7天;
4、密码的保存。
(1)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主管领导认可。
(2)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并将密码本存放于保密柜内,由科室主任、科长管理。
(三)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2、电子文件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3、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
4、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5、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6、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资料要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
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7、各科室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8、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9、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
(四)涉密计算机系统病毒防治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查、杀病毒软件。
2、每周升级和查、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病毒样本。确保病毒样本始终处于最新版本。
3、绝对禁止涉密计算机在线升级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同时对离线升级包的来源进行登记。
4、每周对涉密计算机病毒进行一次查杀检查。
5、涉密计算机应限制信息入口,如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使用。
6、对必须使用的外来介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才可使用。
7、对于因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外来介质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上网发布信息保密规定
1、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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