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库】
[2022]号
通安工业园2022年下半年畜牧经济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
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通安工业园2022年下半年畜牧经济工作的领导, 加快通安畜牧业生产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通安工业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肉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通安畜牧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经工业园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凤祥(工业园副主任)13881395409 成员:刘克平(通安片区农牧站)13778634388
宋碧萍(通安片区农牧站)13887473498 谢桦耘(通安片区农牧站)13890491038 郭昌荣(通安片区农牧站)1377649926 李贵英(通安片区农牧站)13778649926
张应龙(工业园办公室)0834-5871003
阿苦拉尔(通安国土所所长)13550425364 李邦国(通安海事所所长)18228760156
通安工业园管委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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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号
通安工业园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和品卫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经通安工业园畜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在全园区范围启动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园区辖区内各乡(镇)、村组务必认真贯彻执行《通安工业园二0一五年下半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事件,促进通安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民增收。
附件1:《会xxx二0一五年下半年动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通安工业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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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通安工业园2022年下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确保通安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加强通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推进该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县政府9月7日秋防工作会议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通安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以有效防控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中心,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通安今年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全面完成。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畜牧业是通安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动物防疫是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必须做好的工作。因此,各乡(镇)务必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保质量。对在免疫防疫、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等环节不履行职责而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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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目标任务 (一) 工作目标:
1、 疫情控制目标:确保重大动物疫病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确保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 免疫密度目标:
(1)、对应免畜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山羊痘、狂犬病和小反刍兽疫100%免疫,常年免疫密度维持在98%以上。对猪、牛、羊免疫后实施100%带标,100%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在生猪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中实施的猪乙型脑炎、圆环病毒病、伪狂犬病和细小病毒病注射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由乡(镇)兽医站负责指导和监督,规模养殖户和小区负责人组织自行实施。
(3)、已免畜禽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山羊痘和狂犬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达70%以上)。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免疫,确保质量
继续坚持“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和“五不漏”(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免疫操作,严格免疫程序,确保免疫质量;在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对以前所有强制免疫疫苗的保管、使用、报损等出入库记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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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全面的清理,要规范出入库记录。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按农业部《202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进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按农业部制定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免疫。严禁使用过期疫苗,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免疫,严禁随意减少剂量,严禁弄虚作假打假针,确保把疫苗打进畜体内。同时要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畜禽进行加强免疫,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统一免疫标识管理,规范免疫档案
一是认真做好牲畜二维码防疫耳标的佩戴工作。二是做好疫苗、消毒药、耳标及其它防疫物资发放登记,特别是耳标的号码登记工作。三是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对每一个养殖户存栏、免疫数量、免疫时间、佩戴的耳标号(填包装袋号)和农户签名等情况必须有详细的记录。根据免疫档案,对漏免、新补栏、已到免疫期的或需要加强免疫的动物每月进行一次补免,消除免疫空白点,使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
(三)完善新的工作机制
继续实行和完善“以乡为单位,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新工作机制。各乡(镇)集中村级防疫员,由乡(镇)包村干部组织协调,乡(镇)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村组干部带队实施,集中防疫,规范操作,整村推进,有效提高防疫密度和防疫质量。结合防疫行动,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防群控水平,增强养殖户防疫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对拒注户在村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群众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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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免疫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继续采取分片包干与集中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将动物防疫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全面落实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五)加强督查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防疫工作加强督查,督查后实行痕迹化管理,一定要出具督查书面报告,需要整改的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工业园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防疫空白和盲区,要限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督查单位,对敷衍了事,不按期整改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六)加强经费保障
各乡(镇)要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村防疫人员油费生活费补助,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七)强化技术培训
各乡(镇)在每次的防疫注射开针前,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现场操作技术培训,继续强化防疫员免疫操作技术规范性,确保动物免疫质量。
()重视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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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会、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特别是防疫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展防疫工作过程中,上门入户为养殖户宣传防疫工作对养殖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动物防疫知识,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达到家喻户晓,改变养殖户由原来的被动防疫为主动防疫,最大限度争取广大养殖户的积极参与,减少防疫工作中的阻力,有效开展好秋防工作。
(八)加强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程序。乡站在接到动物免疫后突然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报告的当天,应召集该村的村委会负责人、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畜主共同参与完成应激反应死亡相关情况的确认与评估鉴定,对死畜进行拍照、称重并向片区站报告后填写《免疫反应及免疫死亡申请及鉴定表》,填写的《鉴定表》,要求字迹工整,内容齐全,无涂改,签字(加盖手印)和单位印章要清晰,数量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于死亡补偿金额,在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组织乡兽医站站长、村委会负责人、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畜主共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偿协议,参与人员共同在协议上签字。动物免疫应激反应相关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各乡(镇)分别于防疫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免疫反应及免疫死亡申请及鉴定表》,逐级审核签字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反应治疗费和死亡补偿费兑现给治疗人员和畜主本人,补偿金的发放由片区站或乡财政统一打卡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补偿费发放手续要完备,要建立健全台账,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通安工业园管委会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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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通安工业园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应 急 预 案
为了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高效、迅速、及时处理,做到“早、快、严、小”,确保通安畜牧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社会稳定和谐、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经通安区工业园管委会研究决定,结合通安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十六字方针,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严防死守,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
二、疫情报告
各乡(镇)、村、组发现牲畜和禽类有发病急、传播快、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通安工业园畜牧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由畜牧领导小组派兽医师2人以上赴现场进行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通安工业园畜牧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动物重大疫病紧急疫情控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村、组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并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陈子祥同志担任组长。
工业园畜牧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畜牧兽医站职责 1、畜牧兽医站的职责:
(1)负责制定疫情的处理方案。
(2)组织调集动物防疫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作好疫情的跟踪、监测和预报,并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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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划定疫点、疫村、受威胁组,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指导并参与对疫点周围规定范围内畜禽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村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指导、监督对疫区规定范围内的易感动物按规定标准实施强制免疫。
(7)对疫区、受威胁村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
(9)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畜禽类的无害化处理、消毒和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的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10)培训防疫人员,组织对威胁区、疫区、疫点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
2、其它部门职责
工业园、乡(镇)财政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工作的补助经费。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扑杀疫区、疫点病畜和病禽,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工作,并配合畜牧部门搞好疫区、受威胁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和检查站的检疫工作,并配合畜牧部门作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立和运输管理工作。工商所负责关闭疫区内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区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对人群,特别是疫点、疫区及与畜禽饲养、经营、屠宰等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测。林场负责对候鸟迁徒地区及湿地栖息鸟类监测。海事所负责对水网地区、溏库栖息鸟类的监测。其它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
五、预防措施
(一)检疫检验和市场监管措施: 1、由畜牧兽医站在皎平渡和打吉塘设疫情公路查验点,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关闭畜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我区的运输通道。 2、沿金沙江流域各乡(镇)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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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畜牧、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监管及执法队伍建设、证章标志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上市。严厉打击私屠乱宰、非法屠宰经营等行为。
4、严格执行引种申报审批制度,暂停从外地引进种禽种畜。 (二)物资贮备措施:
消毒用药1800公斤,卫生防护用品50套,注射器300支,针头8000颗,喷雾器12台。
(三)免疫措施:
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专业户、养殖大户的所有畜、禽进行强制免疫,普遍开展畜禽强制预防注射工作,对所有农户饲养的畜、禽做到应免尽免,预防注射密度达100%。
(四)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措施: 1、规模养禽场和养禽专业户做到一周一次消毒,畜禽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场做到每场消毒一次。
2、严格实行病死畜禽“四不准一处理”的措施。
(五)宣传动员措施:
1、及时通报动物重大疫病疫情动态,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搞好动物重大疫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群众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防范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3、严格执行疫情发布宣传纪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渲染、不夸张、防止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领导措施:
乡(镇)党政一把手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做到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保证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疫情扑灭措施:
1、接疫情报告后,应急防治专业队伍在2小时以内赶赴现场,6小时内将疫情报告县局。
2、立即采集病料送检。
3、划定和封锁疫区、禁止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的流通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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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疫点中心,规定范围内的病畜禽全部捕杀,深埋销毁,规定区域的畜禽实行100%免疫。
5、对疫点内的病死畜禽尸体、污水污物、粪便及污染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强制捕杀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和民兵承担。
7、扑杀、深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及免疫接种在兽医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八) 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措施
防控经费列入工业园和乡(镇)财政预算。 2、物资保障措施:
建立工业园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通讯工具、诊断试剂等。
六、其它事项
(一) 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
(二) 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安工业园管委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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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疫点中心,规定范围内的病畜禽全部捕杀,深埋销毁,规定区域的畜禽实行100%免疫。
5、对疫点内的病死畜禽尸体、污水污物、粪便及污染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强制捕杀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和民兵承担。
7、扑杀、深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及免疫接种在兽医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八) 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措施
防控经费列入工业园和乡(镇)财政预算。 2、物资保障措施:
建立工业园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通讯工具、诊断试剂等。
六、其它事项
(一) 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
(二) 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安工业园管委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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