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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学校。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通知家长到县级医院检查、治疗,并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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