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1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校内师生的安全,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此规定。
一、无正当事由,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运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因教学、开展集体活动等需要租赁车辆进校接送师生的,由承租部门填写《校外车辆出入校园申请表》,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来校探访本校教职工的外来车辆,需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门口迎接并做好相关登记,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停车,出校时正常收取停车费。
四、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外来车辆,需提前和相关对接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应事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外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送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如因急事临时进入校园,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对接,做好相关登记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凭盖有对接部门公章小票方能免费通行。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免费放行并主动指明路径。
六、危化品车辆因特殊需要必须出入校园的,除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外,需提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危化品车辆进出校园审批表,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晚23:00至次日6:00)进入校园,完成工作后须立即离开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2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区安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学校仅保留北门唯一人员和车辆出入口,现就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人员进校管理
所有进校人员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8:00-17:00期间)向校防控办申请报备(联系人:朱孔阳),由防控办汇总次日进校人员名单,送达至北门门卫室,不在进校人员名单内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1.教职工进校管理:申请进校教职工必须向单位、部门领导出示“宁归来或苏康码平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xxx以外的行程记录”等两样必要证明。同时,进校时需经门卫执勤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具备有效证件且在进校人员名单内同时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
2.外来人员进校管理:校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的,需由邀请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向防控办报备。相关单位、部门须请受邀校外人员提供“宁归来’或苏康码平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xxx以外的行程记录”。受邀进校的校外人员,应接受门卫执勤人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需由邀请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到北门带领入校,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校内单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应将其视同为本单位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在校园内的行为负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车辆进校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前期办理的各类车辆出入证进校功能暂停,智慧门禁管理系统内授权车辆自动抬杆进门功能暂停。车辆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1.一般车辆
一般车辆进入校区前,门卫执勤人员必须对驾车人和车内其他乘坐人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经查验,驾车人的身份和体温情况可进入校区的,其所驾驶的一般车辆也可进入校区。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驾车人之外的车内乘客,按照人员进校办法管理。
2.运输送货车辆
运输送货车辆进校需经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将人员和车辆情况报防控办,按照外来人员进校管理规定执行,相应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
3.特种车辆
到校区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援、水电和煤气抢修等特种和应急车辆,无需提前一天报备,此类车辆进校后,
后勤与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为前来执行任务的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人员信息并协助其执行相关任务。
4.疫情防控期间班车停运。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3
为确保教职工开学通行方便和乘车期间的健康安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办公室特制定疫情期间通勤车暂行管理办法。
一、学校教学通勤保障用车采用租赁服务方式运行。
二、每辆通勤车安排专人管理、配备体温测量仪,要求每天按照“教职工不测体温不允许乘车,教职工不戴口罩不让乘车”的原则,对每名乘车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严格管控。
三、加强对所有职工通勤车辆的消毒和通风,日常每条线车辆采用上车前和下车后消毒,除日常消毒以外,学校医务室定期每两天一次对通勤车进行全方位的消毒处理,以便让职工安全乘坐。
四、疫情防控期间,乘车教职工一律乘坐本线路通勤车,从第一天开学乘车开始,尽量固定座位,管理人员做好乘车职工上下车、座位记录,全面详细的掌握教职工动态,便于有突发情况时,利于排查。如有临时调换线路情况,向办公室报备。
五、通勤车司机在上岗前确保身体健康,一切正常。司机严格执行车辆每次行驶前要通风、消毒,并做好每日通风、消毒记录;要保证通勤车车内清洁。
六、通勤车日常在学校西大门口下客,便于教职工扫校园健康码进校园。晚上在南大门候车测量体温上车。候车及上下车期间请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七、教职工上车检测体温时,凡体温高于37.3℃的有症状的职工,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上车;有症状的职工要积极配合,并尽快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查,症状消除后并有医院证明方可上班。
八、教职工乘车时禁止大声喧哗,如聊天、打电话等;要保持车厢内公共卫生,不要吃食物,勿乱扔纸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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