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第四条 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二)车辆报废管理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 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 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七)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50-100元/次
第七条 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九)违反安全管理第(一)--(七)条的,单次考核100-500元;违反第(八)条的,单次考核2022元,并承担私自处理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五)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50-200元/次。
第九条 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 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 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 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六)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100-300元/次。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第四条 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二)车辆报废管理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 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 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七)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50-100元/次
第七条 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九)违反安全管理第(一)--(七)条的,单次考核100-500元;违反第(八)条的,单次考核2022元,并承担私自处理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五)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50-200元/次。
第九条 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 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 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 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六)违反以上要求的,考核100-300元/次。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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