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有关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条例、规章制度。
2.学生入学后,持财务处的住宿费收据到公寓办理住宿手续,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需经学工部同意方可调换。学生宿含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宿舍同学)。
3.凡进出公寓应接受询问,礼貌对答,非本公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
5.住宿学生必须爱护公寓公共设施,保持宿舍内设备完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卫生,不能私自改装、拆除、挪用公共设施和室内各种设备,凡损坏丢失者应照价赔偿,造成不安全隐患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住宿学生要讲文明、讲礼貌,禁止在楼内拍打球类、练武、跳舞、跳绳、打闹、大声喧哗等,禁止吸烟、点蜡烛、打麻将、赌博、燃放鞭炮和高声播放影音,禁止观看不健康影视,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及违禁电器,诸如吹风机、电磁炉、电饭锅、电水壶、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热的快等,不准在楼内燃烧废纸和杂物,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外接空调电源,严禁改装风扇开关及安装插座
9.文明使用卫生间,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袋装后应放到楼外指定的垃圾筒内,分类放置;不准在楼内和窗外凉台抛洒水、污物;不准在宿舍内存放自行车。
10.宿舍内要经常保持卫生清洁,室内物品及被、褥、衣物、鞋等物品要摆放整齐,要尊重公寓管理人员,虚心接受服务管理人员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11.住宿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疫、防自然灾害;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12.携带物品出入公寓时,应主动接受公寓管理员检查、登记,任何人不得拒绝,不准在公寓内经商及将小商贩带入楼内进行交易;对在公寓内的经商活动,广大学生应及时监督、举报。
1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住宿学生必须在关门前回宿舍,晚归者必须说明晚归原因并登记,对屡教不改及态度恶劣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14.不得将烟酒、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带入公寓,违者给予处罚并追究其责任;严禁在宿舍窗台、凉台上摆放花盆等杂物。
15.学生患传染病,应按校医院规定隔离治疗,防止扩大传染;病愈复课,必须持校医院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16.住宿学生有权监督宿舍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学生工作部和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间宿舍要选出宿舍舍长一人,负责宿舍秩序、生活、财产、卫生等日常管理;住宿学生要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并张贴值日表。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时把垃圾清扫出宿舍,袋装后放到指定的垃圾筒内,严禁把垃圾堆放在宿舍、楼道。
2.地面要清洁,无垃圾、积水,不随地吐痰。墙壁保持干净,不涂写刻抹,乱贴字画、乱钉乱挂衣物及其它物品。门、窗户一律不得乱挂、乱贴纸画,乱涂东西。
3.早睡早起,床铺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下干净,鞋子、洗涮用品统一摆放整齐。桌、凳统一摆放,保持干净,不乱放物品。门窗玻璃、日光灯要保持干净,窗台不乱放物品。
4.不在室内自炊就餐,燃烧垃圾及其它杂物。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其它物品按指定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5.个人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学生宿舍日常行为守则。
1.住宿学生应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不允许在学生公寓内从事违背宪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活动。
2.住宿学生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维护宿舍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自觉接受和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不得无理取闹,自觉遵守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规章制度。
3.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作风正派、服饰整洁、仪表端庄。不口出污言秽语,举止轻浮。
4.学生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双方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互相谅解,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殴斗。
5.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勤俭作风。拾金不昧、勇于同盗窃分子、坏人坏事做斗争,积极参加公寓公益劳动、板报设计等宿舍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参与学生公寓建设并提出合理建议的学生,予以表扬和奖励。爱护公物,爱护宿舍用具和一切公共财产。
6.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卫生,床铺和生活用品收拾归放整齐,舍长和值日同学要负责监督舍友,勤换衣服,不存放脏衣服、脏袜、脏鞋,不污染室内空气和影响公共卫生。
7.爱惜他人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向楼道倒污水或焚烧废纸;不向窗外扔东西、吐痰、倒水;不向水池、大小便池倒任何杂物。
8.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作息时间,早上按时起床,晚上按时归室就寝。学生公寓楼开关楼门时间:每天早6:00开门,晚22:00锁门,23:00宿舍熄灯,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有学工部的通知。
四、学生入宿和退宿管理办法
1.学生公寓主管根据学生工作部提供的男、女新生人数名单,按学院专业、班级,科学合理的分配到各学生公寓住宿,由管理员负责具体事项安排。
2.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凭离校循环单在指定时间内由公寓管理员查验房间设施,收还寝室钥匙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办完退宿手续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公寓。
3.毕业生宿舍如发现丢失、损坏的公共物品,责任明确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责任不明者,由宿舍成员均摊赔偿。对离校前有意破坏设施者给予严肃处理。
4.对复学学生,学生公寓收到学生工作部通知后,按照有关程序安排住宿。
5.学生离校时请将贵重物品、现金、票证随身携带,并将其余物品远离窗户,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最后离开的同学请到值班室登记,以便备查。
6.凡假期留宿的同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宿舍住宿,保持室内卫生和室内的设施完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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