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急救衔接工作,保证急危重患者医疗急救服务的顺利开展,依据《xxx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院前与院内急救衔接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过程中,按照调度机构的调度,与院内医疗急救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和患者交接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服务对象为一般急、危、重患者,及突发公共事件、传染性疾病、高危孕产妇、新生儿、“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等特殊患者。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与管理xxx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调度机构职责:
(一)根据患者病情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能力,确定患者转送医院,告知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做好接诊准备;
(二)启动院前与院内信息沟通渠道;
(三)定期分析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情况为院前医疗急救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四)建立院前、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医疗急救、急诊信息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
第七条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职责:
(一)严格落实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家属意愿的转运原则,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对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树立科学合理的就诊观念;
(二)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并初步分级,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传递急危重患者信息、病情等数据,其中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类患者依托相关流程,通过院前急救调度信息平台,或通过急诊专用绿色通道APP、即时沟通工具等方式与院内沟通,并及时提供患者信息;
(三)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患者转送至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双方进行规范交接并签署院前院内患者交接单。
第八条医疗机构职责:
(一)着力提升急危重患者的接诊能力,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二)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原则及流程,对急危重症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抢救工作;
(三)院内急诊科室至少保证急救周转备用平车1个,不得用于非危重症急救患者;
(四)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禁止推诿患者及未经联系的危重症急救转诊行为。
第三章交接规范
第九条医疗机构接到院前救护车转运的患者后,应尽快转移到备用平车,不占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急救设施设备。危重症急救患者滞留在院前救护车担架上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
第十条一般急危重患者交接: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根据急危重患者现场情况将患者信息上报至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调度机构根据患者信息和院内急救能力,确定转送医疗机构并与院内沟通;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及时接收患者诊疗信息,做好接诊准备,根据患者情况必要时与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沟通。
第十一条特殊患者交接: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为突发公共事件、传染性疾病、高危孕产妇、新生儿、“三无”等特殊患者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搜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调度机构,并将患者信息上传至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调度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转诊医疗机构;向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告知特殊患者的具体情况,院内做好接诊准备。
第十二条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至院内急诊指定区域,与值班医生、护士交接病情与治疗情况,双方签署院前院内患者交接单,并将其列入病历管理。
第十三条对于“三无”的急危重患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先行救治,不得因费用等问题拒绝救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质量评估,指导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依托xxx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数据,将院前院内衔接管理纳入医疗机构绩效管理,依据院前院内交接危重症急救患者过程院前救护车滞留时间超过10分钟的次数、因各种原因不能接诊危重症急救患者的次数进行累计扣分,定期通报。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不按照规定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交接急危重患者信息或者拒不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工作通报制度,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罚款、行政处分,并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规章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之间的“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院前急救
(一)120救护车出诊快捷(小于3分钟),院前急救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的、合理的救治处理措施。
(二)急危重患者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及途中的搬运过程中,做好急救、处理及监护,并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三)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院前院内紧密联系与交接、协同抢救。
第二条院前院内在急救功能上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连接
(一)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急救患者病情通报;120中心-急救中心/救护车-医院的“三方通话”;
(二)患者转送与安置:危重患者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的医生、护士等有关人员,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做到抢救室的抢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三)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通畅,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患者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室→抢救室→(ICU/C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第三条患者的院前院内交接
急救患者交接:指急危重症患者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患者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如下两方面:
(一)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二)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按院前急救规范进行必要处理,并作出“拟诊”,做好到院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将患者转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患者和病情交接。
第四条完善院前院内急救链的有关因素
(一)急诊科设有24小时专职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患者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患者入院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二)为了保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患者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再补办医疗相关的手续。
(三)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处,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处或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10分种内到达。
(四)进入绿色通道及其他急危重患者的检查、取药、住院应优先处理。
(五)对绿色通道抢救的患者,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患者,按《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处理。
(六)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患者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先操作后补谈话、签名,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七)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八)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患者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患者的诊疗。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规章制度1急诊医疗服务体系
该体系有三个部分组成:院前急救、急诊科急救和院内急救。目前这三个部分所构成的急救链中各个环节的衔接再实际工作中比较薄弱,容易形成短板效应。我院急诊科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急救医护小组,制定应急抢救程序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无缝隙”院前院内急救模式,为抢救患者赢得宝贵时间。
2院前急救
再整个医疗体系中,院前急救室急诊医学的首要环节,其质量将直接影响整个急救服务的效果,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缺一不可。院前急救原则以维持生命与对症治疗为主,其目的是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救护伤患者,降低死亡率,提高成功率。早期、及时、准确、有效的救治是提高抢救成功率,改善病人生存质量的关键。
2.1呼救受理、调度
呼救咨询指导,合同指挥(记录患者信息,按流程分流调度)
2.1.1呼救受理:我们面对的大部分是农村病人,电话求救时地址簿详细,病情不清楚,情绪又激动,有时是路人打来的求救电话。这就要我们护理人员接听电话时,保持沉着冷静,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是病人或家属从电话声中就能感受到你对他(她)的安慰和希望,从而说出详细的地址、病情和伤亡人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启动院前急救应急预案,有效调动院前急救资源。
2.1.2调度:我们接到求救电话问清情况后,立即派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根据病情尽可能携带符合病人急救的药品和器械。
2.2现场急救
2.2.1观察现场,保证安全。
2.2.2病情评估。
2.2.3实施抢救:保持气道开放通畅,人工呼吸,心肺复苏,开放静脉通道,加压包扎,止血,固定骨折部位等。
2.2.4及时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
2.3登记
急救车转运途中救护,对于每一位患者都要有一份转运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转运地点、时间,病情初步诊断,转运风险知情同意并签字)
2.4院前院内协调联系、协同抢救。
3院前院内急救无缝衔接
院前院内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结构
3.1通信调度指挥
危重病患的病情及时向院内的急诊科或其他科室通报,做好预备工作,如气管插管的准备、呼吸机的准备等。需手术的病人直接送往手术室。
3.2病患的转运和安置
快速、准确、安全的送达医院的急诊科,并实施进一步救治的相关操作,如洗胃机洗胃、吸痰等。
3.3病情交接
将患者的病史信息,救治经过(包括使用的药物、器材、患者在转运途中的病情变化)与院内的医护人员进行交接签收。
3.4器材设备的交接、互换
暂时不能或取下困难的器材设备可从接受科室得到补充,同时履行必要的签收手续。
4效果
4.1能够提高院内医护人员与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抢救时间。
4.2界定好交接双方的责任,避免因交接不清导致的纠纷。
4.3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5体会
5.1规范的院前院内急救链接的流程是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的关键,是降低医疗纠纷差错的核心,每一位急救患者建立详细的救治资料,包含患者的初始状况,救治经过,对应的各项诊疗、护理、处置相关人员的签字记录,院内的各项处置措施的内容时间以及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签字,作为医护人员的举证材料。护士长定期与随机抽检交接材料,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考评的依据之一。
5.2以病人为中心,实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是院前院内急救链顺利衔接的前提只有对患者全程护理负责的服务意识,完善护理的内容。
5.3院前院内急救链的紧密衔接是提高患者生存率的关键
早期及时准确有效的救治对于危重患者尤为重要,建立无缝衔接,赢得抢救时机将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生存率和抢救成功率,采用绿色通道模式可以让院内急救人员提前准备,当患者抵达后能及时采取有序的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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