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借力中央高层惩治打击腐败所展示的决心,网络反腐势头强劲,一批“老虎”、“苍蝇”因网络举报而落马。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一些网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和参与反腐的新利器。在新形势下,能否及时、规范地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关系到我党反对腐败、建设清廉政府的成败。
一、网络涉腐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直接性强,网络扩散速度快。较之传统模式下的涉腐举报,网络舆情通过微博、论坛、新闻跟帖、QQ群和网站等网络媒体渠道传播,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尤其是近年来手机网民的快速增加,微信等新的交流互动平台的出现,使得舆情发布更加多样化,传播更加方便快捷,扩散速度也更快。
(二)复杂性强,真假情况辨别难。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发言者身份的隐蔽性,加之缺少网络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网民发布的内容较为广泛,往往鱼目混杂,难以辨识实情。从求证实践看,部分网络举报是真实的,但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也有部分网友出于吸引眼球、打击报复等目的,其发布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不能保证,一定程度影响了反腐的严肃性。
(三)互动性强,网民关注程度高。网络事件之所以能成为舆论焦点,就在于网络本身开放式的环境,让大范围、大规模网民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赞成方的观点和反对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从而快速推动网络事件白热化,给应对工作造成巨大冲击。同时,近年来,网络涉腐舆情有“不达目的不罢手”的态势,在要求问责违规违纪行为干部的同时,公众力图通过网络实现问政权利。这种“网上”倒逼“网下”的方式,迫使政府处于消除负面影响的考虑,对举报案件立查立办。也正是如此,使近年来网络举报现象越来越多。
(四)突发性强,有效监控难度大。从实践层面看,大多数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并不起眼,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然而却在短时间内在一定范围形成巨大舆论力量,引发网络舆情危机。这种发泄也好、真实举报也好,都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大大超出了相关部门的可控制范围。目前技术手段层面,单纯通过网站删贴的形式,往往会激化举报人的情绪,造成网络舆情的进一步升级和扩大化,给有效监控带来更大难度。
(五)实效性强,解决诉求成本低。当前,我国的网络环境处于高度开放的状态,除去一些高度敏感的政治词汇外,网络上发出的各种信息几乎不受任何限制,更不像通过报纸、电视等发布信息经过层层审核,也不必象现实上访那样耗费人力、精力和财力。通过网络举报,几乎不花费任何成本,举报人只要在某个网站、论坛等新媒体发表相关信息,就可能会吸引大批网友聚集,发表意见或者广泛转发传播,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社会舆论热点。
二、应对和处置涉腐网络舆情的主要问题
应对和处置涉腐网络舆情工作是一件新工作,没有十分成熟的现成模式可以仿效,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纪检部门在应对和处置涉腐败网络舆情上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保障措施不到位。其一,一些纪检监察单位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不关注,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其二,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研究分析少、工作部署少、检查落实少,往往事件在网上热炒,形成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了,才去应对。另外,一些单位在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上,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项资金。机构、人员和资金的缺乏难以保障涉腐舆情处置的规范性,以致处置不及时、回复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最早出现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等事件,虽然最终处理结果满足了群众的心理需求,但应对和处置机关的被动应付显然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敏感性不强,反应处置不及时。有些单位领导认为出现网络舆情是极个别的事情,所以当成是虚事,缺乏应有的敏感性,很少花费精力、时间去了解网络涉腐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甚至对网络舆情听之任之,采取回避的方式,结果导致事件逐步发酵、无法控制。在回应媒体时不是积极地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而是躲躲闪闪,认为只要堵住源头,阻止媒体报道和网民跟帖,就能解决问题。有的还想方设法找人拉关系甚至花钱删帖。由于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使得网民质疑声音高涨,使政府陷于被动。
(三)制度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规范。目前,我国现有的网络舆情管理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缺乏权威性和系统性,缺乏对网络的救济制度。立法滞后带来的是网络信息发展的无序和信息传播管理的混乱。针对当前网络涉腐舆情存在的侵权、诽谤和无序现象,并没有严厉的法律法规惩处,而对于涉腐舆情的后续追踪也往往是不了了之,缺乏相应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无论是网民和服务运行商,甚至是被举报的网络涉腐人员,在涉及相关责任追究时,很少根据法律法规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部门联动不力,协调机制不健全。在处理网络涉腐舆情过程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当地宣传、公安、督查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不够、系统性不强,应对时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状态,网络应对和处置资源浪费。有些单位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严重滞后,没有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操作流程机制、处置引导机制,没有制定出台专门规范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的规章制度,使得舆情应对工作不规范、处置效果不够好。
三、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漯河市纪委监察局把网络涉腐舆情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网络涉腐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工作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主要是构建了五项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网络舆情工作形势,会商重大网络舆情处置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明确专人作为网络舆情应对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与处置工作。二是打造“三员”队伍。网情搜集员采取人工浏览搜索与搜索引擎搜索相结合,进行实时网络普遍监控,进入各个重点网站进行重点监控;网络舆情员采取撰写评论文章和跟帖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形成正面舆论强势,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微博管理员在网络上发布权威信息,解答网民疑惑,疏导网民情绪,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二)着眼发现舆情,构建监控机制。制定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搜集、分析、上报制度和办法,对主流门户网站、本地网站的新闻信息和互动类网络社区、论坛等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始终保持对舆情事件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同时,与网络舆情、网评工作捆绑互动,借助微博管理平台,要求全市200余个官方微博的300余名微博管理员对涉腐网络舆情进行全方位监控。通过组织发帖、跟帖等方式,引导、释放正能量,从源头上及时甄别虚假信息、阻止流言蔓延、有效处置舆情。比如,今年6月份,一位网友在某论坛发现一条谩骂省委巡视组的不实信息后,立即转给@清风漯河,管理员迅速协调处置,第一时间清理了有害信息。今年5月份,微信上发布市区某学校女教师性侵女学生的谣言,我们指导教育局政务微博迅速发布、扩散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传,不足24小时成功辟谣,树立了“不缺席、求速度、讲事实”的正面形象。
(三)强化四级响应,构建预警机制。建立敏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紧急程度,将网络舆情划分并制定特别严重(红色预警)、严重(橙色预警)、较重(黄色预警)、一般(蓝色预警)四级预警响应机制。同时,划定了等级标准:蓝色级代表网民关注度低,传播速度慢,影响范围小,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黄色级代表关注度较高,传播速度中等,没有传统媒体介入,无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橙色级代表关注度高,传统媒体开始关注,传播速度快,评论量大,影响扩散到了很大范围,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红色级代表关注度极高,媒体高度关注,评论量较大,网络媒体转载和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扩大到了整个社会,舆情即将转化为行为舆论。蓝色级舆情由廉舆情网络信息办公室掌握处置;黄色级舆情报至分管常委;橙色级舆情报至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红色级舆情报至市委。20xx年以来,共向中纪委、省纪委搜集上报各类网络舆情信息5000多条;向本级领导上报舆情快报54期,其中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2次、市纪委领导批示14次。
(四)优化工作方法,构建应对机制。我们积极顺应“自媒体”时代潮流,建立以@清风漯河为龙头、覆盖县区、乡镇的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群,做到网上、网下宣传工作同步确保,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网络舆情管控力。对于舆情热点事件,清风漯河微博主动出击,成为吸引、疏导、化解舆情的重要渠道,赢得了网络舆论权威发布的话语权。按照“网民诉求全回复”的要求,实行“一督、二疏、三@”工作法。“督”,即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易形成舆情的违规违纪问题,启动联动督办机制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目前,清风漯河已经成为有效吸引舆情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疏”,即针对党员干部违法乱纪举报、涉法涉诉、信访遗留等问题,主动私信网友,真诚沟通,引导其通过信访、司法等途径解决。“@”,即针对网友政策咨询、求助等信息,给相关单位微博直接作出回应。截止目前,共转发交办此类问题160余件,诉求人满意率100%。
(五)整合部门资源,构建联动机制。建立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漯河日报社、市工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信息互通、引导互动、处置互助”的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互通信息,分析当前舆论形势,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对策。出现重大舆情时,及时上报、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舆情应对处置,切实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多部门共同配合的反腐倡廉舆情应对处置机制,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环境。比如,今年5月份,中央电视台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某拖欠贷款一事引起舆论热议,我们迅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通报情况,并向市委主要领导提出舆情研判报告和应对建议,迅速促成对该事件的公开回应,短时间内平息了舆情。
纪检监察机关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态势给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带来重大影响。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拥有互联网用户1.86亿户,网民接近6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为4.64亿,网民队伍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小觑的舆论监督力量。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研究,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全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课题组在查阅大量资料、深入实际调研、总结各地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科学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一些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基本做法
成立专门机构。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信息,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主动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成立了省纪委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应对处置和网上宣传等工作。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漳州市纪委监察局、莆田市纪委监察局及所属县(市、区)、建瓯市纪委监察局等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建好一支队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网络涉腐舆情的监看收集、报送审签、应对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进行细化与规范。省纪委、监察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建立了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的任职要求、人员素质、工作职责、队伍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
及时协调注重处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上下沟通、横向联系,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对网络涉腐舆情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如,20xx年初,“福建房嫂”舆情事件发生后,省纪委、监察厅第一时间与福建证监局进行沟通,了解“房嫂”个人和家庭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对此事的反应。同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做好相应的调查配合工作。
开展调研推动工作。近年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多次带领委厅宣教室、舆情信息中心的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探索推动全省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思路,研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地方对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日益严峻的网络舆论形势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敏感性和主动性。
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缺乏操作性强的有效机制。当前,就福建而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还比较缺乏,一些先行开展这项工作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还存在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在面对突发网络涉腐舆情时,普遍感到无从下手,难以应付,甚至出现滞后推诿现象,不利于“网络情绪”的及时回应和疏导。
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应对和处置工作的相应能力。通过近年来福建省发生的一些网络涉腐舆情事件,可以看出,由于缺乏应有的处置舆情危机基本技巧的训练,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危机事件出现时,不能沉着应对、妥善处置。有的仓促上阵,缺乏危机处理经验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对策略,在处置危机过程中未进行有效组织,导致手忙脚乱、忙中出错;有的没有及时在第一时间发声,把握舆情事件应对和处置的“黄金期”,使危机事件失控;有的对网上爆料的舆情不认真调查、了解,不对事实真相进行及时公布澄清,回应网民关注;有的在回应媒体时,不是谦逊地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而是谴责或指责他人,使本来可能化解的危机不断升温。
纪检监察机关投入的资金技术不足。网络舆情信息可谓海量,据统计,平均每日新增的网络信息达2亿条。要在海量信息中甄别、采集涉腐舆情,靠人工手动搜索,简单粗放地研判,很难提高舆情采集的效率,更谈不上引导和处置。同时,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发表意见更多的是通过各种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栏目,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对互动栏目的管理和监控的技术、手段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此外,没有专项经费也是制约网络涉腐舆情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不足导致一些工作开展不起来。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对策思考
强化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有效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网络涉腐舆情既敏感又复杂,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需要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的研究,提高对网络涉腐舆情的甄别、研判和处置能力。
二要规范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规则。在处置时机把握上,对经查证属实的网络涉腐舆情,应即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对合理化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防止不良情绪蔓延;对反映有误的虚假信息,及时公布真实情况,防止虚假舆情扩散;对需要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按照程序公布处置进程,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对网友存在疑惑或有误解的问题,及时上网进行解答或与网民进行交流。
三要健全合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需要借力用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党委网络办、公安网络安全部门、通信管理局及新闻媒体、主流网站等合作,形成相互配合、共同应对的整体合力。
拓展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工作阵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站的阵地作用,抓好纪检监察网站建设,重视发挥重点媒体网站的正面引导作用。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不断探索新技术条件,运用新兴网络媒体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建立官方博客、官方微博,开通官方微信和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运用QQ群、飞信群等载体,达到点对群、群对群的信息沟通,从而有效占领新技术新媒体网络舆论高地,全面掌握涉腐舆情信息,及时进行科学的应对和处置。
加强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基础保障工作。网络涉腐舆情发展已经进入高发、多发、常态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要科学地做好应对和处置,必须紧跟形势,紧盯舆论,注重立法和理论研究。在立法上,要形成完整、系统、全面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加强对网络内容的有效监管,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建立网络舆论安全监管机构,保持强有力的监管力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理论上,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形成更多更好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指导、推进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同时,要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增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智能化和信息化,为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应对和处置涉腐舆情提供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摘要】随着信息化技术和平台的不断发展壮大,“网络反腐”逐渐成为近几年舆论聚焦的“新闻点”,“网络反腐”时常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热点话题,亦真亦假,传言四起。本文就如何发挥“网络反腐”积极作用,促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较好的见解。
一、网络反腐情况概述
随着微博、微信客户端逐渐成为群众生活的“必需品”,越来越多的网民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发声器,随时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发表意见和建议,越来越多的网民长期活跃于网络,成为主流群体外的“网络红人”、“意见领袖”,随之而来的就是网络反腐风起云涌,反腐事件在网络平台不断扩散发酵,引起了政府和民间反腐力量的关注,并通过事件本身引起全社会反思,对法治社会的构建以及反腐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挑战。
(一)影响力大小不囿于现实身份高低,网络身份的影响力决定事件的影响力。
社交网络允许任何人通过使用互联网,以较低的成本发布或传播信息,是一个有效的民主化媒体,在这样的平台上,滋养着众多网络红人、意见领袖。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网民的身份五花八门、形形色色。
一是现实身份虽然普通,网络影响力仍然大。有些意见领袖是在反腐事件传播前就已经拥有了强大的网络号召力和传播力,如微博知名草根博主“作业本”、“作家崔成浩”等,其微博粉丝量已达到上百万,而其真实身份却十分神秘。虽然现实身份普通,网络影响力不容小觑,其微博转发量有时能达到几百万条,甚至许多名人明星、政务微博等也经常转发他们的博文。“作业本”的反腐微博会以搞笑段子的形式表达对事件的态度和观点,其20xx年1月25日关于“雷政富事件”的博文,玩笑中藏利剑、讽刺中带幽默,内容围绕该事件,言论中夹杂鲜明观点,精辟且大快人心,正是这样的博文吸引了眼球,表达了大众的所想。最终,这条博文转发量达到28672、评论量12719、赞2951,其网络舆论号召力可想而知。
然而,有些意见领袖是在微博反腐过程中形成的,他们的出现具有特定的环境和因素。这些意见领袖在现实生活中只是普通人,在微博反腐事件发生前,网络认知度和影响力并不高,甚至根本算不上意见领袖。典型例子就是“雷政富事件”的爆料人——朱瑞峰和纪许光,纪许光虽为前南方都市报记者,但知名度并不高,微博粉丝也只是几万;而朱瑞峰,大家更不知其何来历。然而在二人将事件爆料后,网民对其关注度也随事件的升温而飙升,在微博风云榜上,二人的名字也一直盘踞在前十之列。
二是现实身份地位高,网络呼声也较大。如“微博女王”姚晨、李开复、于建嵘等公知、名人来说,他们在现实中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就为其网络中的身份和地位带上了光环。他们在现实中受到的追捧和关注,在网络上转化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粉丝量。当名人、公知利用微博发表反腐事件言论时,所有对其关注的粉丝都能看到其博文,并进行评论转发。这些行为,一方面源于对意见领袖现实身份和社会影响力的信任,另一方面是粉丝表达对偶像的支持和认同。现实影响力可以帮助意见领袖在网络世界发挥作用,但并非百利无一害,一旦意见领袖所传播的信息和言论有误或有其他不法目的,而这些信息进入群众视野并得到广泛传播,其奠定的舆论基调、对事件的误解以及对当事人的伤害就会形成,官方和媒体若想挽回局面,将舆论引导到正轨,就已经过了最佳时期。
(二)网络平台在反腐过程中具备的优势。
一是传播信息更多更快。网络传播比起电视新闻、报刊杂志局限于审稿时限、排版时间、出版销售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更快能够传递给公众;网络传播相对于媒体机构受到舆论控制、新闻限制、上级要求等主观因素影响,更有自由度,随时随地发布,使得大量信息进入网民视野进行复制传播,有些信息一经网络传播就可能形成舆论议题。
二是关注度和转发量更广泛。随着重要信息进入网民视野得到接受和传播,也会得到更多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或是转发求证(期待官方回应)。意见领袖的网络帐号拥有更广泛的关注度和转发量,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加强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意见领袖通过网络聚集了自己的粉丝,这些粉丝自身也拥有一批“粉丝”,反复的“二次传播”,更容易促成一个公共性议题的产生。
三是信息准确性没有衡量标准。在信息传播的整个过程中,议题设置功能作用明显。尤其是当意见领袖作为信息掌握人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进行把关,是否对信息发布时间、传播渠道等进行思考和斟酌,完全依靠自身价值观、新闻素养和各方面信息处理的经验综合而成。
四是事件扩散没有固定时间。随着事件在网络中的传播,没有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区别,只与网络“作息规律”有关、与网络热点有关、与社会心态有关、与舆论环境有关。
二、网络反腐现状研究
(一)对反腐舆情发展过程的认识。
首先,爆料反腐信息是网络反腐的基础条件,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反腐传播反腐信息,使之成为公共事件,引爆舆论热潮。其次,掀起舆论波澜、灌输主观信息。网民传递信息后,部分网络活跃人员并非只是简单地二次传递信息,而是将具有主观色彩的言论传递给受众。由于在网络社交媒体中,普通人与意见领袖之间能够随时交流互动、交换意见,当交流的阻隔被打破,信息流速加快,更容易掀起舆论波澜。
(二)对反腐舆情发酵阶段的认识。
一是爆料人会对该事件发展进行追踪;二是意见领袖、反腐斗士加入事件进行后续报道,号召受众关注事件,推动事件发展。意见领袖的关注和评论,不仅能引导事件舆论,还能推动对事件的深度挖掘,推动事实真相的出现。三是媒体机构的跟踪报道,主动寻找爆料人、官方机构、事件主角进行采访报道,推动事件进一步扩散给非网络人士;四是官方机构参与;网络对事件的爆料和挖掘不仅能够引起大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还能给官方以警醒,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三)对反腐舆情处置工作的研究。
从反腐舆情迅速得到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到媒体机构参与,官方开始接入调查,使事件成为关注焦点,对官方回应成为普遍期待。一个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势必会带来更多正义之士的挺身而出,揭露更多的黑幕。在“雷政富事件”曝光不到半个月,微博上相继爆出能源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的丑闻,以及兰州市长“名表”事件、公安局长包养姐妹花事件等,一度引爆全民反腐热潮。这些正能量的生长,都离不开网络意见领袖对反腐事件的支持和引导。政府机构能否在舆论漩涡中做到及时回应期待、准确把握舆论导向、正确作出处置决定值得研究。
三、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一)要正确认识涉腐舆情的正面和负面效应。
一是要准确把握事件传播规律。普通网民接触信息渠道狭小,无论是关注度和影响力都无法和名人、公知相提并论,网络意见领袖也并非掌握一手反腐资料,但是迎合社会仇官仇富心态的信息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舆论场主导舆论,所以反腐部门及时迅速关注并处理事件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要正确认识反腐舆情的持久性。网民在纯信息传播的过程中附加个人价值观,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社会上矛盾积累的体现,网民们关注到这些极具舆论引导性的言论,就会引起强烈共鸣。当舆情得到大批群众呼应时,解决问题的呼声也越高,影响力和延续性自然而然就持久。
三是要明确网络反腐的深刻意义。通过网络反腐,使人们对反腐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认识,也给平民百姓带来更多公平性和话语权。相较于以往的反腐形式,网络反腐的透明度大大提升,唤醒大众民主监督意识。
四是要客观对待网络舆情的真实性。网络舆情具有观念倾向性和利益取向,对事件真实性和客观性构成挑战。网民在发表意见和看法时会带有倾向性,传播过程也是对信息进行处理、筛选和深加工的过程,这些都会对事件的理解、认识和判断产生影响。
五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置反腐舆情。网络反腐掀起了正义的浪潮,但一味追求严厉审判和道德问责,忽略法律行事原则,也会对反腐事件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缺乏理性的行为易被网络的暗示和群体感染而无法克制的结果,形成网络暴力,忽略并影响法律法规的规范适用。
(二)积极开展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
一是要积极通过网络监控及时发现舆情。通过安排有一定网络技术能力的专人或专门机构,定期在本地论坛、重要网站、微博和微信平台等社交媒体和网站,开展对涉及本地、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涉腐舆情信息收集,及时发现负面舆情信息,及时收集整理,为后期应对做好准备。
二是要高度重视新发舆情信息。舆情信息的网络升温通常在2小时内甚至更短,这要求主管部门要在发现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准备,防止因不重视或认为信息源头较隐蔽、影响力较小而忽略了网络舆情特别是比较敏感的涉腐舆情的高关注度,从而错过最佳的处置时机。
三是要做好及时快速的核实调查。网络舆情往往存在碎片化信息特征,如从初步判断无法直接认定涉腐情况,则需要在第一时间开展网下调查,通过同步跟进纪检工作措施,形成网上网下联动处置。
四是要敢于正面发出声音。网络舆情的发生并不可怕,这是网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利的体现,更是网民对官方的期待。在涉腐舆情调查过程中,不必因为调查没有开始、正在开展、尚未结论而忽略了官方回应的重要性。通过及时的回应沟通,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其实也是对舆情继续发酵的有效遏制手段。
五是要有正确的调查结论公布。通过核实调查,及时将网络反映的情况、实际调查的情况、其他可能有所突破的新内容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在通过内部调查程序、法律法规程序及时有效作出调查结果的情况下,适时对外公布,回应网民期待,提升网络公信力。
六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涉腐舆情的处置与日常舆情处置的工作机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调查主体和发布主体的不同。但涉腐舆情涉及的群体比较特殊,多为官员或比较重要岗位的负责人,网络舆情呈现多种形式,网民社会责任观念、诚信反腐自律意识、舆论影响大小等各不相同,因此,在涉腐舆情处置机制健全过程中,不能忽略对经调查网络反映情况不实信息的调查处理和对被反映人真实情况的澄清,适时的通过一定方式建立舆论辟谣机制也是有效处置涉腐舆情的有效方法。
七是要有一定时期的跟踪处置。对涉腐舆情的处置,比起普通舆情更需要一定时间的舆情处置和舆论跟踪,对作出的回应及网民的反响进行收集研判,适时对公众做出正确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舆论引导,以防止舆情继续升温、防止次生舆情发生、防止不实舆情反复发布,引导社会公众和网络舆论建立客观、真实、全面、理性地看待和发布涉腐信息的价值观念,促进网络接轨现实,促使网络成为真正的反腐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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