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兵役登记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兵役法》等规定,今年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要核对信息,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2、年龄怎样计算?
年龄的计算:年龄=登记年份-出生年份。
3、兵役登记从什么时间开始?
从即日起开始,至6月30日前完成。
4、兵役登记的程序和方法?
②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本人不方便打印的,请到乡镇武装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打印。
③现场确认。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请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免冠照片2张。
④目测初审。乡镇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或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上一级人民武装部审核。
⑤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武装部将旗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情况的依据。
5、不想参军为何还要进行兵役登记?
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因此,兵役登记是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以便于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因此无论参不参军,适龄男性公民都应按时进行登记或核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果今年不想参军,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在网上兵役登记时最后一步选择“仅兵役登记”,登记完成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交本人所在乡镇武装部,即可办理《兵役登记证》。
6、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有何区别?
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一定强制性。《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应征报名,则是适龄青年正式报名去当兵,经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等一系列程序环节后,最终进入部队正式入伍服役。
7、提示已经注册怎么办?
提示身份证号码已参加过xxxx年度兵役登记,有可能是你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代你进行了网上兵役登记,请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联系,获取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后查看兵役登记相关信息,学历等信息有变化的进行修改。
8、提示证件号码重复怎么办?
第一步:建议先找回用户名,如果找回的用户名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建议与常住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联系咨询;
第二步:若是其他情况,请查看解决证件号码重复办法。
注意:每个适龄青年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只需登记一次,往年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只需登录核验信息即可,无需再重新注册登记;一个手机号码也只能注册一次。
9、提示zb_1303报错怎么办?
此提示说明您有其他账号填写过本年度征兵报名信息或者今年及往年的兵役登记信息,请按照页面提示解决此问题。
您可选择联系页面提示的兵役机关协助处理账号问题,或自行使用“申请将应征信息关联到当前账号”功能。
10、学籍学历一直处于审核中怎么办?
如果您的学籍学历一直处于“审核中”,请不要着急,系统审核学籍学历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超过24小时,仍然处于“审核中”,请用户到“校验结果”页面,该页面会有“学籍学历信息还未审核,提醒审核”链接,点击该链接,会提醒系统审核您的学籍学历。
11、姓名错误怎么修改?
请您到个人信息页面修改您的姓名,修改完毕后,登录征兵系统,点击姓名后的更新按钮即可修改。如果已被确认为预征对象,修改姓名,将清除您的“兵员预征”及以后所有流程(送检、体检、政审、预定兵)的数据,同时将取消您的预征对象资格,请慎重使用该功能。
12、如何设置报名信息为“暂缓参军”?
在应征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员预征”之前,您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左侧的“应征报名”,即可在页面中看到“暂缓参军”的设置按钮。如果应征地兵役机关已进行过“兵员预征”,则无法再做“申请缓征”的操作,需与应征地县级或乡镇级兵役机关联系。只有参加过本年度应征报名的用户才可以“申请暂缓参军”。
13、性别错误怎么修改?
如果性别不对,请先确认账号基本信息中的证件号码是否正确,若证件号码不正确,请重新注册账号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
14、忘记帐号或密码怎么办?
往年进行了兵役登记,忘了帐号或密码的,可持身份证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武部协助修改。
15、不进行兵役登记是否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xx年整理兵役登记表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即: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应进行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适龄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xx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春季征兵安排:今年春季征兵从2月初正式开始,2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2月中旬前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3月1日批准入伍,3月底前完成征兵工作。
三、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
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20xx年整理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国防动员潜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兵役登记的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界定应征公民,为择优选定预征对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一、登记对象
1、凡具有本校学籍(不限户籍),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20xx年刚满18周岁(20xx年出生)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上海户籍的适龄公民(包括学校集体户口)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表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学校武装部办理、领取兵役证。兵役证遗失的可到学校武装部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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