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XX公司纪委下发的《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我公司严格落实,抓紧抓严,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自12月26日起,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白天和夜间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实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饭店、单位食堂等餐饮场所,商场、超市、海鲜礼品专卖店等购物场所,公车集中停放点及办公楼附近。
1、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经自查,今年也未发生类似情况。
2、我公司工会委员会在20xx年元旦、春节分别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为职工发放了节日慰问品,具体明细如下:
(1)20xx年12月26日,为我公司125名职工发放了米、面、油,平均标准为208.56元/人,共计26070元。
(2)20xx年1月29日,为我公司126名职工发放了海鲜礼盒,平均标准为200元/人,共计25200元。
双节发放总计金额51270元。工会此次发放慰问品严格遵守《关于转发〈X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全年福利发放不超过1800元/人。
经自查,我公司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情况。
3、我公司自成立以来,明令禁止收送礼品卡、会员卡,礼品礼金等。今年自查,亦未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情况。
4、我公司未发生违规公款购买、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情况。
5、我公司未发生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的情况。
6、我公司经自查,未发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的情况。
7、我公司今年没有召开总结大会,也未组织任何公司会餐。不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食堂和“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的情况。
8、我公司党员、干部自去年12月至今没有人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所以不存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等情况。
9、我公司今年没有召开总结大会,没有举办联欢会或年会,经自查,不存在国有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情况。
10、我公司公车管理工作按照车改制度严格执行,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个人消费情况。
11、我公司现有公务用车5辆,每个节假日都严格按照规定封存,做好签字记录和照片记录。20xx年元旦,公司5辆公务用车均已按规定封存,并有相关记录留底备查。不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情况,不存在公务用车节日期间不按规定封存、定点停放等情况。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净化节日风气,1月4日至1月5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组织部、红十字会、科协、编办、文联等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检查单位均能重视纠治“四风”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二是各单位积极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公车、接待、发放补贴等进行自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存在问题
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标识较少,宣传效果不明显,没有营造浓厚廉洁宣传氛围,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文件,认真执行中央、省、市两节纪律要求,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廉洁自律,推动形成良好社风民风。
2、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视频、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反对“四风”的宣传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报20xx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有关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好“两节”,根据中共xx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律检查组《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xx驻林纪发[20xx]12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
二、监督检查方式
各支部、各单位自查自纠,局纪委重点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范围
局属各林场、保护区,及所属管护站,各非林单位,公安分局及所辖林区派出所。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年历(卡片)和食品等各类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准利用其它现代高科技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二是公款搞联谊宴请、互相走访等问题。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类名目的走访联谊活动;不准以单位之间交流工作、互相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等违规活动。
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不准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资金。
四是公款吃喝问题。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以及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等。
五是违规用车、用房问题。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公共房屋,以及违规处置国有财产等。
六是公款旅游问题。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公务差旅、学习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执行我局《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通知》(中林纪[20xx]6号)要求,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巧立名目办理宴请。
八是工作纪律问题。重点查处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情况。
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支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和预防工作。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制。
2、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强化监督;局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积极支持林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
3、加大力度,从严问责。局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还要追究支部纪检委员的责任。做到一检查、一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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