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专业部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生自习及上课时间内在班任课教师为该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安监室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监督。
4、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5、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外宣工作的安全监督,校车及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6、教务处负责课堂安全管理和监督,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强化药品物品的安全管理。
7、总务处负责校内食堂的安全管理,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8、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各项活动活动开展的安全管理。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10、教科室负责学校开展教改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
11、体卫处负责各项文体活动开展的安全管理。
12、就业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就业培训的安全管理。
13、“9+3”办公室负责“9+3”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4、工会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维稳及安全管理。
15、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16、任课教师做到课前清查学生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诉班主任或相关部门。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7、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安全管理的四个责任体系二篇1、所用电梯应经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每年要对电梯进行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经常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电梯作业人员,应该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7、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8、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9、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0、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电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对电梯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管理的四个责任体系三篇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园后统一组织幼儿进班,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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