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责是指各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依法依规所确定的应当做的事情清单,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条款。
如果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条款内容,就应当被认定为履行了安全生产职责,万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就有可能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原则免于责任追究,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依法依规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如果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条款,就将被认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有可能按照“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被追究责任,万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行性或风险是极大的,这里所讲的追究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罚。
各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这是必须明确的内容,不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就不可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也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将加大。
纵观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均可归结为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不清楚,或不完善,或有可能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相符合。
所以,确立各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确立。
首先是依法确立安全生产职责——
我们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一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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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而言,其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即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已经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归纳起来有如下的具体条款: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
4、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考核;
5、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6、安全教育培训;
7、安全生产保险;
8、场所、设施设备工艺管理;
9、职业危害防治和劳保及其用品管理;
10、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案;
11、应急救援预案;
12、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具体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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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必须明确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代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因此企业安全生产职责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对应的。
也就是说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内容浓缩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之中,其内容均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中都能找到相应的内容。
但是必须提醒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条款,而应逐条细化、具体,并实现能够分解后层层落实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全员。
所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很重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方可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和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来源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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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仔细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的内容不难发现其职责内容均是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而来的,这就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并层层落实的明证。
但是,同样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也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职责条款,而是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例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职责条款所说的“组织或者参与”内容必须明确,是组织还是参与,条款内容必须明确组织者和参与者职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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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其他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虽然没有明确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但是已经涵盖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之中。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规定中都将明确企业各个部门、企业领导层成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职责的要求,这些制度和规定提出的职责要求都是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同样都具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因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衍生,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就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如何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及全体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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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中已经明确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部分。安全生产义务即是安全生产职责。所以依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三项,我们常称从业人员三项安全生产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安全生产基本职责(或称三项安全生产义务)归纳如下: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2、接受培训、提高能力。即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3、发现危险、及时报告。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实际上,无论是企业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均是企业从业人员,所以企业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职责都应当是“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接受培训、提高能力”和“发现危险、及时报告”这三项内容,只不过岗位不同以及作业要求不同,均是在这三项安全生产职责要求下内容不同而已,但均应是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而来。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木材加工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我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3、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公司法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6、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厂长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1、负责本厂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3、负责对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及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落实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预防处理计划,组织领导防洪、防毒、防暑降温等工作。
5、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审查生产车间每月的安全学习培训,及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
7、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
8、负责组织、领导全厂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问题要组织职工采取“四定”的办法进行处理,逾期不解决要追查领导责任。
9、负责管理体制改革、人事调配及调整工资等工作。
10、领导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抓好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
12、亲临现场,组织领导事故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13、负责安全资金的足额到位,并予以合理使用。
三、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无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2、主管安全质量、文明建设工作。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誉质量负全面责任,对厂长负责,本厂文明生产第一负责人。
4、在指挥生产的同时,首先要调度指挥安全工作。
5、亲自召集主持各车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簿弱环节,并检查落实。
6、负责组织领导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上的关键问题,逐步实现文明生产。
7、负责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公司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的实行。
8、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9、分管车间设备维修、调试等。
10、负责每月召开一次生产例会,总结上月生产情况同时安排下月生产情况,着重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12、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职工生产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3、切实落实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操作作业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生产和操作规程。
4、认真开展岗位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6、积极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工作。
7、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8、工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9、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的,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古蔺永丰木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总公理负责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2.各分公司、厂、场(以下简称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其它领导和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各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其它领导对本单位行政第一领导负责。
4.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及公司其它领导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职能人员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5.科室管理人员对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班组长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员工对班组长负责。
第五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章。
第二章
安全机构设置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各基层单位相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
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设备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章
各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在委员会主任(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作整改决定,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执行。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审定公司和日常安全生产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和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努力提高全公司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7.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8.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听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重大事故有关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的重大奖惩。
9.审查监督安全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第十三条党委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督促行政领导认真执行和落实。
2.把安全工作列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争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行政领导反馈。
3.在考察选拔干部时,把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领导把好安全管理用人关。
4.会同行政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分析原因,总结事故的教训,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理。
5.参与公司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活动的研究、决策,组织和开展各项安全活动。6.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第十四条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工会群众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和女职工保护权利。
5.维护职工提安全生产建议、意见的民主权利和职工在责任事故中受处分后的申诉权利。
6.组织并协助行政开展劳动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认真推行。8.在各类评比、评优、表彰、奖励活动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第十五条综合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公司行政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3.每月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针对不同季节特点,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交通运输、生产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狠抓预控、防范事故。
6.经常深入基层各单位,掌握和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声音、隐患严肃查处,并责成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7.负责指导和服务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8.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年审。
9.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表彰安全先进,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对违章肇事人员有权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罚款。
10.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11.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上报资料积累,建立事故档案,健全和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原始记录。
机务技术管理
1.负责制定公司车辆、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维护工艺规范,贯彻国家技术标准,并督促实施。
2.组织开展车辆、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类设备不安全隐患。
3.倡导科技进步,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安全作业,劳动保护条件,增强设备安全可靠性。
4.认真做好用电管理和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加强检查监督。
5.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操作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技术素质。
6.加强车辆、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和上报工作。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条例、法规,提出改装职工的劳动条件的方案或建议,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2.按劳动保护规定,制定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负责指导实施。
3.负责抓好新职工及转岗职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监督各基层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和转岗教育,把好上岗入口关。
4.负责牿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贯彻未经培训、复审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5.合同有关部门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办理职工工伤保险,负责员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审报和相关待遇的申办。第十七条财务审计部安全工作职责
1.在编制或季度财务计划时,视实际情况对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等费用作出安排,并负责监督该费用的落实使用。
2.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并建立安全经费专项台帐,保证资金的落实和使用。3.凡涉及安全重大隐患的整改,应优先安排整改资金。
4.负责财务部门的安全设施健全有效,认真做好各种票据和现金保管工作,防止遗失和失窃。
第十八条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新开发项目涉及的行业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2.在开发新项目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在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时,应明确安全责任。3.根据基建维护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基建维修施工安全。
4.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设计。图纸的审查,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三同时”,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等收文后,及时送达有关领导或部门阅处。2.及时转办基层、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请示、报告、事故隐患整改意见等工作。3.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度等,妥善保管归档。
4.负责公司内房屋租赁工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列入安全的条款,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5.负责公司公务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督促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做好爱车例保,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党群工作部的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干部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2.考核干部时,要注意对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和业绩的考核。
3.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表扬报道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先进事迹,批评违章违纪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4.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5.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民兵抢险队伍,参与应急突发性灾害性社会抢险和企业自救。
第二十一第
托管服务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托管服务中心是公司主管内退、协保、续保及职工再就业的职能部门,对所属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责任。
2.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负责所属人员劳务输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卫生所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本单位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预防传染病,职业病、常见病及中暑、冻伤的发生,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单位爱国卫生工作。
3.督促炊事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拒绝食物中毒发生。4.加强药品进出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剧毒、危险及麻醉药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各类消毒器材与药品安全使用状况。
5.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工作事故的调查鉴定,对工伤病员积极组织抢救和治疗,做好长病假人员复工鉴定,对不适应本岗位的人员及时建议劳动人事部门调整。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监督实施到位。
4.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推行全员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5.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活动学习,做好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教育工作。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经常组织安全竞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完好。
7.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教育并督促各工种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严肃处理,抓好用电安全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发生事故,按事故性质、类别及时逐级上报,做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
第四章
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领导和组织制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3.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审定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4.督促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行政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并根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正确行使聘任权。
5.组织重大节日或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6.负责对各部门、各基层行政领导的安全奖惩。
7.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党委书记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督促公司行政执行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及时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研究和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决策。3.把安全教育列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组织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5.认真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将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工作责任性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6.发生重大事故,会同公司行政领导做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
第二十六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委会例会,定期向总经理和安委会报告安全工作,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提请总经理或安委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公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5.负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6.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特性,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7.经常深入各基层单位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8.发生重大事故,应亲临现场查处,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和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其它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有综合治理责任,对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
3.组织提出经营发展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并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对安全技术设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科技人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对技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在职责范围内无力解决的及时向总经理报复。
5.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6.处理各类分管范围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清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并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实施。
2.健全和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收集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突出问题,提交公司(各基层单位)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3.根据工会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4.引导教育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障。
5.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吸取教育,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并协助行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3.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订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4.主持召开每月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状况,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5.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6.结合生产实际,季节变化和重大节假日等特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7.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培训教育工作。
8.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切实抓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工作。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政策,在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计划、目标的实施。
2.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工作。
3.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监督和检查。
4.参与工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伤残鉴定和相关待遇的申办工作。
第三十一条
投资发展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为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3.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开拓、投资发展的关系,在投资发展过程中,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要求。
4.领导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和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投资发展经营的行业安全知识。
第三十二条
财务审计部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2.负责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对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等经费,作出专项安排,并负责监督该费用的落实使用情况。
3.参与总经理室对计划外安全经费的审议,并保证实施到位。
4.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各种票据和现金的保管工作,防止遗失和失窃。第三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协助公司领导加强对干部的安全教育管理。
2.负责党委、总经理室布置的安全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做好安全工作,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3.根据公司实际,建议合理设置各基层的安全机构人员,并督促其开展有效工作。4.加强公司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疏导危及安全的苗头,稳定职工队伍。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及时转发、批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级文件法规。2.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审定,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3.经常深入各基层单位了解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向公司总经理室及时反馈。4.负责抓好公司的各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5.抓好办公室档案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第三十五条
各基层经理(厂长)安全工作职责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临时下达的指令。
3.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管理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保证计划的全面实施。
4.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的形势,组织部署的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安全工作目标,抓好安全工作的总结、评比。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6.发生重大交通、工伤等事故时,必须迅速赶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吸取教训,组织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基层分管安全副经理(副厂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1.在基层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具体制定安全生产的目标、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全面实施。
3.负责抓好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定期召开驾驶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会议,做好各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经常深入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在严重违章和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督促驾驶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时体检、复训。
6.发生事故,须迅速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的处理、调查、分析,并认真抓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基层其它副经理(副厂长)安全工作职责
1.在基层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督促生产调度人员在安全生产任务时,交代安全事项。
3.协助经理(厂长)抓好安全生产,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情况,杜绝违章指挥。
4.在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就亲临现场,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条
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定期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控,定期对设备和车辆安全善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严重违章作业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4.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5.根据重大节日、季节、气候变化规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6.具体负事故的处理分析,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落实整改措施。7.负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台帐,做好安全管理台帐的原始记录。第三十九条
业务调度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指挥调派运输,生产作业任务时,同时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安排运输任务要根据货物的重量、性质、要求、运输线路、气候条件调派适合的车辆和驾驶员,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3.运输“三超”物资(超长、超重、超高)应事前与领导和有关部门联系,加强安全管理,编制运输方案,报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4.现场作业调度安排任务时,要督促驾驶员、职工遵章守纪,发现违章及时指正,杜绝违章指挥。
第四十条
班组长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督促本班组工作遵守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纠正声音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职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有权拒绝执行有关部门安排的违章作业,对工人违章操作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领导汇报,对特种作业人员做好持证上岗。
5.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迅速抢救,避免扩大后果,同时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四十一条
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2.认真学习和掌握与本部门、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熟知本岗位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安全工作。
3.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主动采集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4.规范本岗工作,管理行为和办事程序,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生产工人安全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服从接受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2.坚决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命令,拒绝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3.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自觉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4.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抢险救护,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有关情况。
5.对本职工作内因违章造成的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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