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管理 第一篇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合同管理 第二篇
1、施工合同的履行
(1)、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 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
(2)、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 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 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应方式,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 做重点学习和研究。
(3)、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发生工程量增减,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 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公司有一式三份( 一正两副, 也包括补充和修订合同), 正本传递至公司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副本为公司财务科、项目部各一份, 有关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材料设备等部门为复印件。
(3)、公司市场经营部门和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建档归档工作。
3、施工合同的风险和索赔管理
1、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消耗量大,产品固定,
施工流动性强, 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的特点,不可避免的会给承包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1)、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意外地质地基条件; 特殊水文气象条件;施工准备不足;图纸和变更不及时;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答复等。
⑵、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国家政策的调整;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金融市场变动因素;发包方所供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及时等。上述风险一旦发生, 都要做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
2、索赔管理
⑴、施工索赔是法律赋予合同受损者的权利,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这在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制定了相应条款,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施工索赔也提出了具体的做法。
⑵、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健康有效的开展索赔工作, 要抓住四方面的工作。A 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B 学习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C加强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D 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是推行索赔制度和索赔成功的先决条件。
建筑合同管理 第三篇
1、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 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任书的全面履行。
3、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与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 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 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
建筑合同管理 第四篇
1、项目成本责任目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有关费用的变化, 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 项目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次是成本目标要通过测算来确定。再次是项目经理部通过科学管理,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有盈利。
(2)、项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 项目收入的界定要规范化, 在本区域范围内要基本上达到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制造成本承包)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关费用上进行界定,例如应以收入为 定额直接费或直接费降百分之几作为项目收入, 禁止按结算造价百分之多少来界定。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内部费用承包)的工程收入的界定, 可采取结算造价的百分之多少确定, 项目支出的界定, 凡是按公司规定属于项目部支出的费用, 全部纳入项目部实际成本。
(3)、示范文本要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工程,依照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模式,选用相适应的示范文本,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五。
建筑合同管理 第五篇
细化合同,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合同纠纷。由于部分参与方法律匮乏以及合同意识薄弱,在合同商定前期,忽略了细节,没有扎实推敲每个条款,造成合同存在漏洞。当合同草率签订后,为以后各种纠纷、违约等现象的出现埋下了种子。因此,合同的签订,必须深入细致,做到法律严谨,逻辑清晰。在起草后必须进行严密的审查。同时,增强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及法律意识,将合同漏洞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避免中纠纷的产生,保证合同认真高效的执行。
完善管理机构,保证合同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合同管理是涉及到管理、法律,所以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管理工作;专业的管理人员需要适当的放宽权利限制,以便管理工作的展开,而不是受制于某个部门,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独立、有效的开展。对项目工程的每个环节,也设定一定的合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实现合同的管理体系全方位化、全过程化。
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处于一个动态,以满足变革需要。当今时代,以改革创新为主题,合同管理也应该紧随潮流,不断的寻求新机制,引入新理念,让企业在管理水平竞争不落伍,把握市场话语权。合同管理制度更新应包括:法人授权的管理,部门考核,合同的审批、台账、文档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个过程,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参每个细节,把合同得儿履行情况反馈到管理部门,然后再据此,对合同管理办法、政策、相关数据等作出相应的修改,适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强化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整顿规范市场工作来抓。以进行严密的审查为前提,监督合同的的执行情况,狠抓履约管理工作,严要求、认真对待。项目资金不到位,不予以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对于施工过程中,不严格履行合约单位,其施工许可同样不予办理;垫资、带资施工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限其深入整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力度,维持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维护参建各方的切身合法利益。
建筑合同管理 第六篇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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