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读后感 第一篇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自古以来家书是远离家乡的游子与家人唯一的通信方式。从小不离父母的我,从未体会过这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忧愁和丝丝甜蜜。我向往的这种感觉是傅雷家书给了我……
《傅雷家书》中,那185篇的家书,包含着父亲对孩子事业上的引导,母亲对孩子生活上的叮嘱……那平凡朴素的言语却一次次让我感动得流下泪,我忘不了当时浮现在我眼前的场景:分别后父母充满思念的彻夜难眠、傅聪回家后父母充满喜悦的泪流满面、因长久没有收到儿子的信而担心忧郁、甚至是孩子回信中一个错别字的纠正……父母的爱大的包容一切,小的无微不至,全部体现在傅雷家书中。
傅雷家书中的爱,或许就是距离产生的不同寻常的爱,它的不同寻常,不是它的爱超脱尘世,而是因为距离,使人们懂得了珍惜这份爱!如果你还不懂得珍惜,那么从现在开始珍惜身边的爱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篇
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篇
最近跟一个小学同学重新联系上,自从小学毕业后,已经有20多年没有相见。如今,我们都已经人到中年;现在,他也成为我其中一个读者。当年的我们,都在谈论长大以后,有什么样的雄心壮志。他的理想是什么,我已经忘却了;但想起当年我有一个非常可笑的想法,就是以后发明一个程序,如果我开出租车,遇到我不喜欢的人,就执行那个程序,让那个计价表使劲的跳,使得他付多两倍的车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已经远离IT行业,改行做教育和写作的事业,并且远离家乡广州,漂泊到了浙江绍兴。我们交流的时候,他跟我说:xxx绍兴是一个好地方,我也很向往这里。xxx他很羡慕我,自由自在去哪里发展都可以。我跟他说:xxx其实你都可以放下一切负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啊!xxx他告诉我一个很实在的说法:人到中年,很多事情不由得你做主的了。因为,一旦结婚,就有了家室,就不得不为柴米油盐等现实的小事妥协,人到中年,我们早已过了那些敢闯敢拼的年代了。
带着这样的感想,我阅读鲁迅先生写的《在酒楼上》,不禁想起了文中的主角吕纬甫,他曾经是一个满怀斗志的年轻人,但他们再次在酒楼相遇的时候,却感觉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曾经的好胜心已经荡然无存,反倒是更关注那些对社会无关痛痒,但却能让自己有点精神寄托的事情,使得自己的内心稍微充实一些。文中让我感觉到最触动我的有以下几点:一是吕纬甫说到,苍蝇飞走了,一段时间后又飞回原地。曾经的我们也是满怀斗志,总想干一番事业,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瞎折腾了好几年,很多人还是回归家庭去了。二是给死去的弟弟上坟。看了这一段,其实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个所谓的xxx弟弟xxx是根本不存在的,如果说存在,只能说是存在与他母亲的脑海里面。吕纬甫明知道这个真相,但依然看破不说破,还是把上坟的事情做到位。面对家庭,我们很多时候不也是做着这些类似的事情吗?迫不得已说一些善意的谎言,而且还要把这些谎言一直表演下去。三是邻居热情招待,请他吃荞麦粉。其实这个粉根本是难以下咽,但为了不让对方扫兴,好要硬撑着吃下了,想想我们当今不也是这样吗?
xxx我想出来创业,但家里小孩还小;我目前的经济条件不允许……xxx其实,姑且不要说这是什么借口,我要表达的是,这些观点我非常认同!如果一个人年轻,还没有家室,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得是挥霍的青春,那你大可以放心的创业;然而,一旦有了家庭的负担,很多事情确实是由不得你的。一个有家室的人,要创业,谈何容易?首先,自己必须追求稳定,如果不创业,这份工作维持现状,虽然不会大富大贵,但至少不会输得一败涂地。当然,在这基础上,业余时间做一下斜杠创业家是没问题的。然而,如果只是有魄力,有没有想过输了怎么办?有后路吗?不要人云亦云说:xxx断了一切后路,就一定会成功!xxx这是扯淡,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讲的,目的就是能多坑一个赚一个。等你失败后醒悟过来,你当然损失惨重了,但对他而言,还有源源不断的猎物。所以,我很理解人到中年后的想法,中年危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
看了《在酒楼上》,我感觉自己就像鲁迅先生那样。其实,我也很羡慕那些有家室的人,他们可以享受天伦之乐,而我却不能。说实在的,在家庭的处理方面,我是失败的。为了自己的使命,为了给社会作贡献,我完全是牺牲小家,而成全了大家!人到中年,还要到处漂泊,辗转而生活。作为看客,人们看我都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然而,我作为看客,也羡慕人们能够有一个温暖的家。可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看到社会上,这么多xxx成功人士xxx给那些吃瓜群众xxx,都纷纷丢下自己家庭,去投奔那些成功人士,到头来又没有实质性结果,家庭又处理不好!为此,牺牲我一个,换来更多人回归初心,做回自己。虽然说,我不能帮助社会所有人,但只要能帮助一个人改变自己的思维,虽然对社会来说是不起眼的,但对于个人来说,这份功德却是 00%的。如果说什么时候,我才算成功?我觉得,只要做到这样的境界,就已经是成功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篇
在我开始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所知道姓鲁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木匠鲁班,再一个是《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此外,我还模模糊糊记得一个叫鲁迅的,他经常写些我不懂得文字,还是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三个“家”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叠成一座高大的山峰。我想,他一定比鲁班还聪明,比鲁智深还英勇。
稍大一点,懂得多了,我更了解鲁迅了。再大一些也就是现在的我了。在相当一段时间,我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孔乙己的可笑,阿Q的可怜,祥林嫂的悲惨,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是我更喜欢鲁迅的杂文,他的杂文蕴涵无尽的力量。放寒假的前几天,我买了本《鲁迅全集·杂文卷》,它吸引着我去看那热血沸腾的一行行、一段段······
读鲁迅的杂文集,如同面对一位绝世“狂人”的感觉。我甚至不敢相信,一位修养极高的作家,竟然抛开一切温情,去尖刻的怒骂。读了他的杂文,我不禁给他取了个绰号——爱挑剔的老头。但仔细想想,爱挑剔反而就是鲁迅的高人之处。
文如其人,读了鲁迅的文章,心里默默映出一个特写镜头:一张瘦小的脸;宽宽的额,上面有几道皱纹,头发竖着,分出棱角;浓眉下露出一双忧郁的眼神,硬硬的胡子根根竖起,像刺,会扎人……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相貌,再加上这样的人生,我常想,他大概是很难相处的吧,有人说他很冷漠,连他的朋友范爱农也一度认为。其实他很热情,为了一个青年的鞋子跑了大半个京城,还送书给售票工人。鲁迅是引导万千青年知识分子走向战斗、走向成熟的旗手。
他也是直爽的。他敢说,说出《对于左翼作家的意见》;也干校,笑那《二丑艺术》;他敢骂,骂那《流氓的变迁》。
读鲁迅,读鲁迅杂文,让更多人了解鲁迅!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篇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篇
今天老师留的作业不多,英语……在学校能写完的,数学……在学校也能写完。就剩语文作业了,有一项作业是天天都得写的,那就是日记。 写日记可发愁啊,天天不知道写什么,今天我知道一个秘密,看课外书,写读后感。我读了一本《鲁迅》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就写了读后感!
鲁迅到了晚年,对于时间抓得更紧。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不好,他仍是如饥似渴地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有病的时候,他就想着病好了要做什么事;病稍好一些,就动手做起来。他逝世前不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八十八斤,可他任然不停地有笔做武器,同敌人战斗。他在逝世的前三天,还给别人翻译的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他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
鲁迅一直战斗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从没浪费过时间。 看完这篇文章,我感悟到:我们要向鲁迅那样,从不浪费时间。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篇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八篇
鲁迅写的小说,就像一个最高级的时装设计师,用的是最粗粝的布料,最简单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来时就觉得冷风嗖嗖,直挂得腮帮子疼。读他的小说,总觉得这人实在是偷懒,从来不肯多用一个词,用来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没有闲适清淡的传统文人气,又没有热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个江湖刀客闲适时用刀尖在石板上乱划的呓语,但是偏偏入木三分,过目难忘。
万不可小觑了这本薄薄的集子,鲁迅新编了十个神话故事,颇具颠覆性,并不能完全读懂,读的时候还要时时对照文后的注释,才能了解一点鲁迅的写作意图,其中还顺便暗含了对论敌的嘲讽,绝妙之极。个人最喜欢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铸剑。
奔月的故事已经在中国人尽皆知了,嫦娥贪图长生不老,抛弃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鲁迅在这个故事里编派了一个后英雄时代的裔,自从射死封冢长蛇以后就无事可做,方圆五十里的动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乌鸦带回家给嫦娥做炸酱面。。因此每天备受嫦娥嫌弃,偶尔射到一只母鸡,还是人家蓄养的,遂被村民敲诈10个炊饼当赔偿。。欢天喜地的提着鸡回到家,发现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药升月去也。可怜一代英雄,只能对着月亮愤然拉弓……可怜贫贱夫妻百事哀,人比黄花瘦的嫦娥也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一搏了。
再来讲采薇,这个耳熟能详的传说也被鲁迅搞的很有意思,说伯夷叔齐哥俩为逃避继位东躲西藏,其实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俩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调,沿途不断放话说自己是因为让位才一同逃到这里,后又发觉形势不妙,于是走而入山,发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维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继续到处宣传二人的身世,制造舆论。一日被一过路女子讥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当时就震惊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饿死,此举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谁成想哥俩喝着鹿奶,打起了小算盘:“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心里话被鹿听见,于是一溜烟的逃了,最后俩人只好饿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时想起伯夷叔齐来,还能恍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没想到伯夷叔齐的故事被鲁迅这么一编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来,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写出了喜剧人物的悲剧性格。
铸剑,相比之下是一个传世率没那么高的故事,可能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上没有那种高度吧,反倒有些反动的意味,不适合被国家教育体系用来培养国民素质。说的是眉间尺为父报仇的故事,眉间尺的父亲为王铸剑后反被杀身,铸出来的两把神剑一把献给了王,一把传给了眉间尺。眉间尺长大成人之后发誓要为父报仇,路遇黑面人要协助他杀王,条件是交换他的人头。黑色人带着他的头前去见王,三者的人头在同一个鼎里混战,最后化作一滩头骨,谁也认不出哪个是王的,于是把三个头和一个身体一起大葬,百姓看着热闹,义民咽着眼泪,王妃大臣们装着哀戚的颜色。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鲁迅的读后感 第九篇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篇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一篇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里,近代的中国是弱国,所以其它国家的人特别是日本人是非常看不起中国人的。然而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却让我知道世上还有一种只关心学术能得到发展而不论国籍的学者。
在当今社会,纯粹的学者是非常少见的。大多数学者都有着门户之见。就像中国古代的传统一样: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使中国各行各业的独门秘术失传。而现在是各国与各国之间存在着门户之见,很少将真正的技术与别国进行交流,但藤野先生却是一位纯粹的学者。
他不在乎学生的国籍。不论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他都一视同仁。没有因为当时的中国是弱国就瞧不起中国人,而是耐心的指导鲁迅。甚至因为他听说中国人十分注重鬼神,担心鲁迅不敢解剖尸体,而专门想去开导鲁迅。而现在许多国家都注重国籍,非本国籍的人一般都不会让他进入技术核心领域。像钱学森去美国学习时,美国开始并没有让钱学森进入技术核心领域。后来钱学森进入了美国xxx研究的核心机构。但当钱学森想要回国时,美国政府百般阻挠。最后我国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才让钱学森回到了祖国。而藤野先生却不在乎学生的国籍,对学生们一视同仁。
他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当藤野先生先生上台作自我介绍时,后面的几个资历大一些的学生笑了起来。对旁边的同学说,这个藤野先生穿衣十分模糊,以至在一次坐火车时,列车员担心他是一个扒手而让乘客们都小心点。不顾自己的形象不一定是一个优点。但对于藤野先生来说,这难道不是他做事认真的体现吗?那些外表光鲜亮丽却实则败絮其中的人只会弄虚作假。他们将自己太多的时间花在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上,而不去仔细钻研学术。像居里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艰苦奋斗。虽然他们整天灰头土脸的,但是他们不在乎这些,最后提炼出了镭。而藤野先生不正是这样工作认真、不顾自己形象的人吗?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当鲁迅被误会提前知道考试题目并牵连到藤野先生时,他没去很快地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做这些子虚乌有的事。而现在许多人就因为做了一些事,就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到处向人吹嘘。像袁隆平研究出了“东方魔稻”而名满天下。但他没有在乎这些,而是回到田野,想把杂交水稻培养的更好。而藤野先生难道不是这样淡泊名利,专心于学术的人吗?
藤野先生是一个纯粹的学者,他不在乎学生的出身,对学生们一视同仁,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对自己的工作认真;不在乎自己的名利,专心于学术。如今,像藤野先生这样专心于学术的人还有多少呢?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二篇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三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鲁迅写的《风筝》。
这篇文章写的'是在鲁迅的故乡,二月时,大家喜欢放风筝。而鲁迅向来不爱放风筝,反而讨厌放风筝,认为这是没出息孩子的玩意。而他的小兄弟喜欢放风筝。一见着风筝就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发神。
一段时间后,鲁迅发现了小兄弟偷偷在杂物间里,用每天捡来的枯竹想做风筝。鲁迅一把抓断一支翅骨,又把它扔到地下,踏扁了,傲然走出杂物间。
当鲁迅中年时,看了一本书,说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他才发现了当初的错误。当想去道歉时,小兄弟都已经全然忘却。
读完后,我恍然大悟。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可以使儿童健康、活泼。鲁迅认为放风筝都是笑柄,可鄙的,在满足中毁了弟弟苦心做的风筝,但可想到这也毁了弟弟的童年乐趣,在严冬的肃杀中,场面更冷清了。中年明白时,才想起以前的愚昧、过错,想起不该毁了弟弟的风筝。
最后,鲁迅很想向弟弟挽回曾经的过错。他想了很多办法,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和他一同放,但是,早已有了胡子的兄弟俩还能回到童年吗?鲁迅又想,等弟弟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啊!”心才轻松了。可是,弟弟毫不记得当初的事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四篇
他是一位未中举的师塾先生,他是一位迷途的未归者,他是一位一生迫求功名的疯子,他就是陈士成,一位绝望之人。
陈士成,五十多岁,参加考试十六次,次次落榜,终于在第十六次落榜后,神经失常,遇水而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陈士成是悲哀的,所谓的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能金榜题名,可陈士成苦苦寒窗十六载,却总是失望而归,陈士成一次次的鼓起勇气,却代替的一次次的绝望。我们暂且不论他的文章有多好,或者有多差,他的精神却是可以嘉奖的,可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个问题,当时人们对功名利禄的一种疯狂的重视,一种癫狂的追求,故我们又说,陈士成是可怜的、一生追求功名利禄,最终也因功名利禄而死。
此文以“白光”为题,最后陈士成也因追求白光而死,文中也提到,陈士成每次落举后都会看到这一团白光,可见这“白光”对于陈士成的重要性。那这“白光”到底蕴藏了什么意义?它代表了什么?
在我看来,白光首先代表的是金银财宝、功名利禄。文中提到陈士成外祖母对他提及的陈家宝藏及其谜语,而陈士成也一直在揣测着这件事,可见他对这件事是非常看重的,他大可以想“我陈士成中举不成,可我又金山银山,享受天下美食,岂不快哉!”再说了有钱能使鬼推磨,陈士成有了钱之后,还怕买不到官做吗?再次,我认为,白光是一种希望,但也是一种绝望。你看,在每次落榜后,这种白光,总是会出现,光是指引人前进的动力,是给人以方向的来源,所以当陈士成在一次次的落榜后,总能找到安慰自己的话,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参加考试,可同时呢,它也是一种绝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光芒”也就随之越大,以致到后来,光芒不是指引他成功的方向,而是将他遇上了死亡的绝路。
陈士成的悲惨命运,让我们明显看到了那封建制度的恶魔,在啃着一个个的生命从而毁掉了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当然此中也用成功的人——中举之人,但他们此生注定要争权夺利,人往高处走,只会越来越沉沦于官场之中。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我们不仅仅为陈士成的悲惨命运而悲叹,更应该劝诫自己不要过度追求功名利禄,而要在这物质生活中学会修身养性,过一个舒适、快乐的生活就行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五篇
这几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事》这篇文章,心中感慨良多。
说起一代文豪鲁迅,在他小的时候原本是立志学医的。父亲的疾病,花去了家中大部积蓄,渐渐要靠典当家里的衣物饰品来为父亲买药。因为当铺去的多了,耳闻目睹了社会上还有许多的任何自己家的情况一样,甚至更有因家境贫困根本就买不起药的人。所以小小的鲁迅就立志要做一个济世扶贫的好医生。为了实现理想,他勤奋学习,争取到了去当时近代医学较先进的日本留学的机会。但留学是由于一件事的触动,让他意识到唤醒国人愚昧落后的思想,比单纯拯救人的肉体更重要。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我觉得鲁迅的这种行为是出于一种更深层次的爱国情怀所为。从此,他拿起笔作武器,与一切旧思想旧势力斗争,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文化斗士。
我被鲁迅的爱国精神深深感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正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充分体现了鲁迅对反动阶级的仇恨和对劳动人民深情厚爱。我们的祖国就是因为有了无数的和鲁迅一样爱国的仁人志士,经过流血牺牲才建立起了一个文明进步的新中国。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虽然不再需要像鲁迅那样对反动阶级口诛笔伐了,但他的这种深层次的爱国精神却值得我们继承发扬。我现在还是个小学生,总有一天要长大成人。学习鲁迅先生最好的行动就是锻炼好身体,学好功课,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六篇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七篇
今天,我们学习了《触摸春天》这篇文章,它主要写了安静在花香的引导下抓住了一只蝴蝶,后来张开手指把蝴蝶放了,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的故事,让我最受震撼的是:她虽然是个盲姑娘,但她却非常乐观,用自己的心灵来感受春天,触摸春天。
同学们,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仅有的,那么,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让自己的心灵充满光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许多的名人,他们有的双眼失眠,有的腿脚残疾,可他们从没有放弃过追求,永远用自己的心灵来代替缺少的器官,用自己的心灵来感受世界。
美国著名的作家海伦·凯勒,他双眼失眠,却用自己的心灵写出了一篇优美的作品,用他的感受塑造了一篇感人至深的篇章。
对啊,如果我们自己放弃自己,如果我们就任凭命运的安排,那么,我们将一无所有。朋友,我们能成为这样的人吗?不能!我们要用心灵去触摸世界,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八篇
无意间翻到了《七律长征》这一课。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
红军在长征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险阻。前面是危险的地形,后面是xxx反动派的疯狂追截。可红军却把逶迤的五岭当成翻腾的细小浪花,把磅礴的乌蒙山看成是从脚下滚过的小泥丸……由此可见红军有着十分乐观的革命主义精神。
虽然红军有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但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呀!长征途有多少位英雄为了共产主义献身呢?答案是:像繁星一样数不盛数。
《金色的鱼钩》、《马背上的小战士》、《丰碑》……这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是多么催人泪下啊。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怀着敬佩的心情去朗读这篇课文吧。让我们的心灵接受高尚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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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读后感 第十九篇
鲁迅,这个笔名是我们绍兴人最熟悉不过的名字了。他的真名叫周树樟,又名树人,号是豫才。他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 鲁迅《珍惜时间》的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一个人不仅要珍惜自己的时间,也要珍惜别人的时间,若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就和图财害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他还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才,那些名人的知识和成就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罢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珍惜时间和充分地利用时间,为的是更好地用文艺这个锐利的武器,揭露旧社会的黑暗,鼓舞人民和敌人作斗争,他几十年如一日,把毕生的精力,全都献给了革命事业。 同学们,我们也不妨做一回鲁迅,好好利用时间,为祖国做出贡献,让xxx强大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篇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小说,亦正如此。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感与历史感都极强的思想斗士,离开了社会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电子书下载的。他赞赏自然和自然美,完全着眼于从中发现社会和发现自己。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在《野草·雪》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电子书下载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小说,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鲁迅有个名言:“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你们有没有仔细想过,没有路的荒原,如果没有一个人勇敢和努力辛勤,你们说,荒原会变成美丽的花园吗?就如每个人都有脚和手,这脚和手是为了什么?——生存!有脚,却不走;有手,却不做,这不是和废人没什么区别吗?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为了求救?为了可怜自己?
现在社会上流传一句话:强者为王!弱者一定要被社会无情淘汰!像这样社会,大家还在可怜、埋怨自己呢?还是等别人帮你们自己、同情你们自己?还是等天上降落奇迹的烙饼?这不是白活了吗?中国这么大,那里都有属于聋人们发挥才干的天地,相信大家有能力生存,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聋人朋友们,在今天高科技爆发的时代,你们有没有估量自身的能力与价值呢?记住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怎能有光辉灿烂的明天呢?怎能有幸福的生活呢?幸福的生活属于自己创造!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鲁迅的《风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开始他觉得这是没有出息的小孩子所作的玩意,所以,阻止自己的小兄弟玩儿。后来他看了一本书,书上却说:玩是孩子的天性,不爱玩的孩子长大是没有创造和对手能力的。后来才与他的小兄弟一起玩儿。
例如,有一个农村的小孩,他读书很好,从来不游玩,也不做家务。后来到了高中,住宿要自己洗衣服了,他却不会洗,还遭到同学们的辱骂,后来,他实在没办法了,就将两个同学杀了,自己跳河自杀,他的父母知道后都很伤心。
鲁迅看了那本书后知道了:游戏是儿童最正常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因此鲁迅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让着,跑着,笑着。后来文章说: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得落下去了。这时,我体会到了鲁迅的心情,非常沉重。
所以我们要多动手,成为一个爱动手的好孩子。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文学家。他在30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600多万字。大家都说鲁迅有天才,可是鲁迅自己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时间内多做一些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省时间,就等于延长了一个人的生命。”
鲁迅工作起来是不知道疲倦的。他常常白天做别人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到天亮。到了老年的时候,对时间抓得更紧。在他逝世前不久,生着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40公斤,仍然拼命地写作和翻译文章。他临死前三天,还替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鲁迅一直工作到他离开我们的那一天,从来就没有浪费过时间。
鲁迅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他从来不迟到,绝不叫别人等他。就是下着大雨,他也总是冒着雨准时赶到。他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有两样。”
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爱惜时间的精神,要有计划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也要爱惜别人的时间,不让宝贵的时间浪费掉一分钟。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介绍早字的来历使我们了解鲁迅先生严于律己、勤奋好学的精神。
我对文章感触最深的就是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时候,一边为父亲抓那些稀奇古怪的药,一边还要坚持上学不迟到。因为家庭的变故,小小年纪就要挑起生活的重担。我想:“在那些艰苦的日子的日子里,每当先生气喘吁吁地准时跑到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很开心,因为先生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做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而我,是爸爸妈妈的宝贝,生活的无忧无虑,就像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雨。不要说为爸爸妈妈分担忧愁了,就是自己还要妈妈把饭做好,我才磨磨蹭蹭地起床……想起这些,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啊!
以后,这个早字不仅仅“刻”在了鲁迅先生的心里,也“刻”在了我的心里。我要以鲁迅先生为榜样,从小就把坚定的信念刻在自己的心中,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他,是百年来文坛上的一座不朽丰碑;他,在重重包围中不断进行着突围,再痛苦中沉重地思索,将自己的灵魂与华夏大地的命运深切地结合在一起,终铸定“民族魂”的不朽传奇。是的,他,便是鲁迅,在熠熠闪耀的历史长河中尤其璀璨的一颗。
而多年来,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读到的鲁迅,往往都是一个横眉怒目的斗士的角色,不苟言笑,运笔如神,从来都是大义凛然的样子。但在读完这本书后,一个不一样的鲁迅跃然纸上。他有脆弱、有痛苦、有彷徨、有挣扎,当然,也有在困难中的超越与涅盘。
天才从来都不是横空出世的,在其成长的路上必然有着鲜为人知的苦涩与酸楚,他的敏感与多疑,他的文章中不自觉透漏出的绝望与虚无,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晚年因病而死。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牐牪恢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
以浅显的目光读鲁迅先生的文章自然是一知半解,然而我却无法立刻拥有深奥的目光去理解这“执笔为枪”的艺术。
“猫的叫嚷声、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猫的这些秉性是天生的却也是鲁迅先生讨厌的。他仇猫也是众所周知,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由拽尾巴到棍打,由家中到四周,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鲁迅先生十分疼爱它,而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为,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却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对于狗,文章里提到有一些人说先生的话前后矛盾,“自己仇猫,自己要痛打落水狗,而狗是仇猫的,这么一来,先生不就是落水狗,而且还要自己打自己,不是很矛盾很可笑么?”但是鲁迅先生却辨别出自己不是落水狗,到有一些落水狗在兴风作浪。
总之,鲁迅先生的话总是话里有话,让人捉摸不透。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篇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xxx哀其不幸,怒其不争xxx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xxx豆腐西施xxx,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
鲁迅,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他撰写的文章充满了爱与抨击。爱,因为他在用心写文章,而抨击,则是因为中国当时被一些反动政府的组织“管理”着。再加上当时的人们对钱、权看得特别重,造成了当时这样黑暗的社会,鲁迅先生为了替穷苦的老百姓出口气,并且也希望让当时的社会观念有所好转,所以在许多文章中都能感受到他对当时黑暗社会的抨击。
原本在我的概念中,鲁迅只是一个作家,和其他众多的作家一样,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但当我读了鲁迅的文章后,我知道了鲁迅先生是一个憎恶黑暗有如憎恶魔鬼的人,他把自己的大半生时光完全交给了我们这个民族。他是一位越老越顽强的战士,但他与别的战士又有些不一样,别的战士用枪弹作攻击武器,他用笔墨将文字控诉深深刻进人们的心田。
在读鲁迅文章的过程中,我渐渐了解并认识了鲁迅先生,并深深为之感动,为之喝彩——先生,你真了不起,你用锋利的笔尖,划出黑暗的一道《白光》,你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惊醒了《彷徨》的国人。
在阅读鲁迅先生的生平中,我知道了鲁迅先生青年时期为了医治人们的病痛,让人们少受病痛,于是出国前往日本学医。但在那里他见到一群中国人伸长脖子观望日本人杀中国人,在场中国人都一脸麻木,没有人愿挺身而出为国人争辩。这件事对鲁迅有很大感触,他作出了一个伟大的抉择——弃医从文,决心用笔来唤醒麻木的国人。从此,鲁迅开始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之后,鲁迅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变得更加伟大,因为他“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
一头冲天的头发、两道浓密的眉毛、嘴边的短须、一袭长褂,我脑海中的鲁迅。
他是一位胸怀大爱的人。
因为看到了当时中国人的软弱、社会上的黑暗,为祖国,为挽救民族的灵魂他弃医从文。因为深知手术刀只能改变有病的躯体,而不能改变内心的意识。手握着他的武器——笔,以笔代枪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中,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给社会上的黑暗以有力的抨击。《狂人日记》中,用浅显易懂的白话文,揭示了中国吃人的封建礼教,批判了中国吃人的封建礼教,《阿Q正传》又批判了旧社会封建主义思想道德观所给人民带来的迂腐扭曲的思想。《孔乙己》中描写了一个落魄的封建读书人,没有考上功名,一生游手好闲,学而无术充斥着迂腐,不为社会所接纳,到后来甚至落魄到偷东西被打断腿,还死要面子……他的眼中容不下一丝黑暗,尽管无时无刻不在受着当局的迫害,但他依然写作批判,这种不惧黑暗,向往光明的大爱情怀荡气回肠。
他是一位胸藏小爱之人。
他是热爱生活、善于回忆的性情中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写菜畦用“碧绿”,写石井栏用“光滑”,写皂荚树用“高大”,写桑葚用“紫红”,“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都写得精确而生动。《少年闰土》中羡慕闰土无忧无虑的玩耍,堆雪人,捉虫子、捕鸟。对束缚、对封建、对礼教、甚至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自己少爷的身份产生了反感,他羡慕闰土的自由自在、羡慕闰土的见多识广,痛恨这个有着高墙的世界。每一个细节的描写,每一处生动的感受又将他的小爱表现的淋漓尽致。
鲁迅用尖锐的目光、敏锐的观察、犀利的笔锋将时代烙印。他的作品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国家之忧,民族之忧,人性之忧。大爱着手,小爱起笔,将每一份执着和力量释放出来,作品令人喜爱,精神更令人赞叹。
依旧一袭长衫,手握一只战斗之笔,两道浓眉将眼光送向远方,我知道那是《呐喊》那是《彷徨》……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
今天,我看了《爱的教育》中的母亲给安利柯的一封信“希望”,这封信讲了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人。
这封信是围绕着“我愿意做个善良,高尚,勇敢,温和,诚实的人,”来写的,他教我们要努力做个纯洁的善良的天使般的孩子,还要学会宽恕他人不小心犯的过错,要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不能做坏事,也不能有恶的念头,要对自己的亲人,自己的家,自己的朋友感到满足,这封信表达了我们要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给与善良,对同学团结互助,对家人相亲相爱,对熟人热情温和,对可怜的人要给与帮助,对高傲的人也不能不屑一顾,生活中我不也曾因为和某某同学碰了一下就和他大吵一架,有时还因为哪位同学借了我的橡皮不还而斤斤计较,回想起这些不美好的过去,争取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世界需要善,正所谓,“我们一起祈祷吧,我们要永远相爱,永远为善,我们的心中永远保持这种神圣的愿望。”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
今天,我读完了《鲁迅》这本书。合上这本书,眼前又浮现了一幅画:鲁迅虚弱地躺在床上,手上握着一支笔,正在努力地写着什么……
为了使穷苦人民翻身,鲁迅用文章来讽刺和抨击反动派。他曾经说过:“敌人一天不杀我,我就拿笔杆子斗一天!”
鲁迅的一生是轰轰烈烈的。在他小的时候,就有着疾恶如仇的精神。有一次,一个叫八斤的孩子总是爱欺负弱小的孩子。鲁迅看不惯,于是便用木炭画了一幅画,画上画着一群小伙伴群起而攻之的场面。小伙伴们看了,都笑得前仰后合的。鲁迅从小到大虽然受到了许多挫折、许多失败。但他不怕挫折、不怕失败。
他坚持,在反动派的强烈逼迫下,他没有屈服,他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他无畏,在严酷的白色恐怖下,他仍然在病床上写下了《女吊》、《死》等文章。这就是我在这本书里得到的教益。
读完这本书,我真是自愧不如,看看自己,再看看鲁迅,不知相差多少倍。鲁迅躺在病床上,还在不停地写文章。而我,写作业时能不写的,就不写了,能不背的,就不背了。鲁迅还那么关心家里的人,无论是谁。而我,还经常跟爸爸妈妈闹别扭……
跟鲁迅比,我有太多的不足。xxx主席曾经评价鲁迅: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这是对鲁迅多么高的评价呀!是啊!鲁迅是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我们要朝着鲁迅的方向前进,做一个新世纪的鲁迅!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
世上文人不尽,国内外作家也有许多,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独特风格和写作才华。而我,在此想让更多人了解我赞赏的众多位作家之一——鲁迅。
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浓黑的短发服帖的在后脑。眉毛浓密粗犷,从中透出一股英气和正义。鼻子微微高挺,长而狭窄的双眼在鼻梁两侧,庄严的“一”字胡须覆盖在双唇上,这样的五官使鲁迅先生显得稳重严肃。
xxx主席曾评价他:“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是的,《呐喊》、《彷徨》、《狂人日记》、《朝花夕拾》以及《阿Q正传》等这些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书都出自于鲁迅先生之手。在这些书中,又总能透出他的思想和当时年代的背景。
他当时所处年代,正是中华民族灾难深重、受帝国主义严重威胁的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当时社会十分黑暗,政府的欺压导致全国老百姓的贫穷,战火绵绵,政府成为日本的傀儡,封建而又落后。鲁迅先生,如同无边黑夜中的一盏灯,照亮希望,以写作的方式来唤醒人们的精神,宣传革命真理,揭露反动派的罪恶人物。
“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他敢想、敢说、敢写、敢做,也敢当,发扬民族魂,不畏地向前进。
鲁迅先生,是作家,是思想家,更是革命家。“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我最喜欢的鲁迅先生名言的一句。他厌恶那些贪官污吏、反动派,要以牙还牙,而对待人民却要诚诚恳恳为他们服务。
这种对做人绝不屈服,对人民大众甘心像牛一样俯首听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实在让我对鲁迅先生肃然起敬,我眼中的鲁迅先生,是正义的,勇敢的战士。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主要回忆了“我”小时候将小兄弟自己做的的风筝弄坏的事情,并且不让他玩风筝,认为玩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意。后来鲁迅才知道玩是儿童的天性,就像人要睡觉……痛恨当时的所作所为。想去找小兄弟说对不起的一件事。
鲁迅先生简约的几笔,就将小兄弟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这篇文章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对当时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做出了评价!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
《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1926年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是他众多文学著作中较为知名的一篇文章,为后人所推崇,并成为人们描述人生导师的范文之一。
但这一切似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在于这篇文章抛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两个对立的集体,他们各自的个体间会产生怎样的关系?如果这是出自于人性中的“善”,那此念为何始终只净化学者及小部分人的心灵?
众所周知,华夏民族是一个独善其身、保守谨慎但也弘扬“大善”与“包容”的民族;而大和民族却是一个海洋性民族。与什么民族都很难结下宿怨的华夏民族却与大和民族有着深仇大恨。自明朝时倭寇便在浙闽沿海兴风作浪,至甲午海战和抗日战争时期更是两国间的仇恨达到鼎峰,如今在东海上两军的又是剑拔弩张。可以说,中华与日本间的仇视是三百年来东亚唯一持续的敌对关系。更何况1902年,从一个暗无天日的中国来到一个气焰嚣张的日本,留学生所要面对的是一场没有火光的阵地战。文中日本同学对周树人考试成绩的质疑象征着日本对中国的轻蔑。在这种情况下,那段深沉又真挚的师生情也就格外令人讶异。
“中国是弱国。”这绝不仅仅是日本人的一厢情愿,更是那时无奈的现实。但藤野厳九郎是一个例外——他意图将先进科学技术借周同学之手传入中国,他与其他“热血”的日本“爱国”青年似乎形成鲜明的对照。从藤野先生的角度来讲,他没有关照周同学的特别义务甚至动机,这就说明了在他那一边,有许多大于民族情感与个人利欲的东西。这决定了个人思想有时会高于整个民族的思想——这是辛德勒的信念,也是林肯的想法。故,个体间的关系时常不受集体间关系的影响,这也是人类之所以是高等动物,而非鸟兽抑或机械的根本原因。那是博爱,是宽容,是质朴的友善……诸如此类,皆谓之“善”。反之,因其出自个体,个体又各各不同,故万古之中,集体间的真正和平遥不可及。
但,这也有好处。日本作为侵略者的身份长达近百年,但却并未将仇敌这一形象定位在许多的中国国民心目中。看今朝日系车在长安街上奔驰,川端康成、滨崎步与宫崎骏的艺术成就融入中国现代文化。我们或许能发现,集体的仇恨会随个体的宽恕而瓦解。换言之,渺小、松散、各异而又不断进步的个体智慧与情感的不断传承强大、集中、统一、不变的思潮才会退去。专制、集权只能控制傻瓜——余谓之“从未存在过者”。
如今读《藤野先生》,我深感人与人之间真挚平实的情感其实是那么简单。在一个动荡年代中,两个本是敌人的朋友创造了一段千古佳话,它既不能否定日本曾经的xxx,也无法动摇中华民族不变的爱国热情,但它说明了一点——个体悄然改变集体的旋律,集体却只能影响不能决定个体的意志。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
我最喜欢的是《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
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微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
记得九岁那年,我天天幻想着自己能骑着自行车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我不会骑啊!对了,爸爸不是会吗?于是,我一蹦一跳的跑到爸爸身边,央求他教我,爸爸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了。傍晚,我们来到一条无车的小路上,我在爸爸的搀扶下,坐在了坐椅上。我不肯让爸爸放手,因为我怕摔着。可爸爸仍然放手了,哦整个人和车是去了平衡,车子没骑多远,就向左边倾斜,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我的手和膝盖都被石子划破了,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可爸爸呢,并没来扶我,而是告诉我怕疼的话就别学了。我坚强叫两午了泪,说:“我一定要学!”爸爸微笑的走过来,帮我拍掉了身上的'灰尘。过了一会儿,我们便又开始了刚才的步骤。当然,我也摔了好几次,但爸爸一直陪在我身边。一天,两天,……就这样过了两星期,我的车技越来越好了。骑自行车也已不再是我的幻想了!
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
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篇
自从语文老师教了我们《鲁迅与时间》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海绵里的水能不断挤出,繁忙中也能挤出时间。时间是掌握在我们的手里的,一个人只要抓紧,再忙也会有有时间的。你在下课的时候,别的同学在玩,你就可以利用下课间十分钟阅读一些课外读物,增长许多课外知识。
时间,每人得到的都一样,但勤勉的人能做很多事,为人类做出贡献。而懒散的人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最后一事无成。鲁迅一生写了640万个字,为人类做出很大的贡献。他的巨大贡献是跟他抓紧时间,善挤时间分不开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能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请大家不要虚度年华!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
凉风轻轻地吹着落榜的陈士成,他斑白的短发,深陷的眼睛,惨白的脸色,已经印证了他的地位——落榜的老秀才。
已经连续十六回落榜的他,看见门口的七个学童,眼睛中却只剩模糊,耳边响起了话,不由自主的喊出了:“这回又完了。”其实,这句耳边的话,不也就是他自己的心声吗?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已经彻底摧毁了陈士成的精神。他疯了。
在夜里,月亮投下一阵白光,照在陈士成的家里,只有一片空洞和惨白。陈士成的耳朵里又响起了那不可捉摸的声音。而疯了的陈士成已经不晓得这只是想像,根本没有财宝。陈士成就在这一片白色的月光下,疯癫的用锄头刨开自己家“寻宝”,又随着这一束白光跑向了西高峰寻找所谓的“财宝”,最后活活淹死在了一片水塘中,十个手指甲中扣满了河底的泥沙。他疯了。他疯狂的死去了。
陈士成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他死的时候也只是个十六次未上榜的“童生”。他一辈子都在幻想着有一天的金榜题名,有一天的雍容华贵。可惜这是旧社会,他只能一辈子致死沉沦在了封建的疯狂的科举制度中。
他疯了。不是陈士成疯了,而是旧社会的科举制度疯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的书皮《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能够拿起一本喜爱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正因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爱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一样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但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因此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厌恶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厌恶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向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理解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正因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正因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期望能够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讲述了因为我的无知和封建家长制的思想扼杀了孩子的天性,对一个儿童造成了伤害。在“我”年纪大了之后,回想起往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本希望能够获得宽恕,然而终究没有。
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的绵延不绝,这种思想在人们心里还是思想上都已经根深蒂固了,人们甚至不相信科学,不去接受外界事物的先进事物,依然我行我素,闭门造车。反映在《风筝》上便是,作为封建家长制的“我”,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行事,丝毫没有考虑到孩子抑或他人的感受或想法,而且这种形式是不容许存在反抗的,是命令者和执行者的关系。若干年后,“我”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从这里我想到了其实在当下我们的社会中也存在类似这样的事情,孩子还特别小,家长就忙前忙后的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班儿,美其名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其实这何尝不是对孩子的一种天性的压抑,如果说孩子确实在某一方面很感兴趣,其实家长对孩子这种兴趣加以鼓励和发展是很好的一件事,当下许多的孩子是在“被喜欢”一种特长。现在每个家庭都有许多的玩具,但孩子们仅仅只需要这种可爱的玩偶吗?
这篇文章更为触动我的是,文章中的我并没有得到宽恕:我们渐渐谈起儿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我可是毫不怪你啊。” 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吧。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这种没有得到宽恕的更令人悲伤,换句话说,已经失去了得到宽恕的资格。这是给施虐者无限的悲伤,如果说被对方斥责或者是痛骂之后,没有得到宽恕,至少让受伤害者把心中的不平发泄出来了,对于施虐者也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可是,这种沉默中的无知是对施虐者最大的伤害,在将来的日子中已经不再得到宽恕的机会了,只能默默的对自己以前做过的错事,承受着心理上的惩罚,时间或长或短,力度或强或弱,都是不会消失的一种内心的苦闷。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
柔和的阳光挥洒在琉璃般的玻璃茶桌上,闻着茶随风飘散的淡淡清香,打开那本崭新的书本,我要再多次品读手中的这本《鲁迅杂文精选》。
杂文,顾名思义,是指现代散文中以议论和批评为主而又具有文学意味的一种文体。是随感录、短评、杂说、闲话、漫谈、讽刺小品、幽默小品、知识小品、文艺政论等文体的总称。
而《鲁迅杂文精选》这本书收集了鲁迅的部分杂文,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的坚韧人格和鲜明个性。杂文虽然古已有之,然而直到到了鲁迅的手里,杂文的艺术魅力和思想潜力才充分表现出来。在艺术形式上,鲁迅的杂文擅长分析,以其高度严密的论证,总能够在有限的篇幅里,一针见血地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因此具有高度的说服力。同时,鲁迅杂文特别擅长使用讽刺手法,把社会上公然的、常见的、不以为奇的,但却不合理的事物,加以精练、夸张,给予辛辣的讽刺,使其文很有感情力量,常常能制强敌于死命。鲁迅经常运用典故或自己创造的故事,以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总之,鲁迅的杂文,形式丰富多彩,手法不拘一格,莫不清新独创,给予读者以隽永的艺术享受。
对于文明,它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资本主义文明、半殖民地文明,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都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深刻地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对于社会,它对社会的一切黑暗、统治者的凶残、帝国主义特别是xxx主义的罪行都给予了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与此同时,对于统治者的压迫以及文化界同仁的污蔑攻击,鲁迅也不惜用杂文对他们进行毫不留情的讽刺。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
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智慧和营养。《鲁迅爱书的故事》中介绍的鲁迅,就由一条酷爱读书的“书虫”演变成的一位家喻户晓的名人。
鲁迅先生小时候十分热爱读书,还很喜欢抄书,把书当做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在文中,我对一句话有很深的印象——“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对读书是毫无兴趣可言。我读书一般都是被迫的。我也知道妈妈说的那些个大道理,像“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等。也不是不明白“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的古训。但是,我一翻开书,就只会给书找毛病,要么就是嫌弃书中的内容太过于俗气,要么就是觉得文章太深奥,不好理解。就是再完美的书籍,我也能给它挑出三四个毛病来。鲁迅先生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鲁迅先生把书籍视如宝贝,而我呢?一本新书,等到我看过之后大都已面目全非。书上会沾上一两滴米汤,书角会有几处叠痕……与鲁迅相比,我真是惭愧万分呀!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去领略人生的真谛。让我们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
中国台湾作家林清玄当年做记者时,曾经报道了一个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细腻,犯案上千起,第一次被捉到。他在文章的最后,情不自禁地感叹:“像心思如此细密、手法那么灵巧、风格这样一来独特的小偷,又是那么斯文有气质,如果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会有成就的吧!”
没想到,他20xx年前无心写下的这句话,却影响了一个青年的一生。如今,当年的小偷已经是中国台湾几家羊肉炉店的大老板了!在一次懈逅中,这位老板诚挚地对林清玄说:“林先生写的那篇特稿,打破了我生活的盲点,使我想,为什么除了做小偷,我没有想过做正当事呢?”从此,他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回头想想,如果没有林清玄当年对小偷的“欣赏”和企盼,恐怕也就不会有他今天的事业和成就。不难看出,欣赏对人生是多么重要啊!
欣赏,是一种理解和沟通,也包含了信任和肯定;欣赏,也是一种激励和引导,可以使人扬长避短,更健康地成长和进步。其实,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渴望别人的欣赏,同样,每一个人也应该学会去欣赏别人。学会欣赏,是一种爱。人与人之间,在相互欣赏之中,世界才能充满爱!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四十九篇
今天,我在书店里读了一本佳作——《鲁迅漂流记》,该文的主角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我读完后被他的那种坚毅性格和冒险精神打动了。
十九岁的鲁迅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啊!鲁迅是多么的勇敢啊。想到这我不禁惭愧,那是一个晨光熹微的早晨,我们进行了一次英语测试。也正是那次,我怀着揣揣不安的心理迎来了挫折的考验——考试失利。闻之,我心如刀绞,一枝枝利箭好像从四面八方刺穿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为什么每次考试的结果都是“遍体鳞伤”,那真的是太可怕,太恐怖了,它的滋味我铭记在心。
于是每次英语课,英语测验我都十分畏惧,成绩开始下滑……然而我却没有像鲁迅那样敢于挑战,敢于冒险。
人的一生中有挫折总是难免的,只要你面对挫折敢于挑战,敢于冒险。你会发现挫折一没什么大不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篇
生命的意义在一定时候得到了无限的扩张,变成了不可抗拒的顽强。小小的绿苗,通过自己的汗水,掀翻了压在她身上的巨大石头,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就好比,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
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一篇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二篇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三篇
一翻开《鲁迅的一生》这本书,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一口气把它读
完后,我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一时间觉得羞愧不已。
鲁迅先生从出生到离开我们,都一心一意为革命事业作贡献。从一个进步的中国青年到万从敬仰的革命家,他不知牺牲了多少,但他从不放弃,依旧默默地奉献。他那忠于党、忠于群众的美德得到大家的赞赏。当时的黑暗社会使鲁迅先生愤怒,中国人民的麻木,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更使他感到痛心,他几次想放弃,但还是挺住了,才成功地走完了一条革命的道路。最让我感动的是、在鲁迅先生去世的前几天,仍每天工作到深夜,经统计,他晚年时的作品比平时多出几倍!
读着读着,我脸上火辣辣的,一想到自己没有鲁迅先生的那股奋劲,也没有那种执着,我真感到羞愧到极……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受益匪浅。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成长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四篇
鲁迅原名周树人,中国近现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一张普通旧中国人的面容,面部黄里带白,人看起来瘦得教人担心,但他的精神很好;你可以看到他的头发与他的性格“相符”,寸把长头发大多是精神抖擞地直竖着,隶书“一”字形的胡须点缀着鲁迅先生传统。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配他的,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
鲁迅本是富贵出身,因祖父科举考场作弊,被下到xxx,判决秋后处斩,鲁迅家里花了大量钱去营救。后来鲁迅父亲生病,花了大量钱医治,渐渐卖田卖地买房产当东西,家境渐渐衰败。
1898年,18岁的鲁迅,揣着慈母多方筹措的8块银元,离开了家乡,到异地去寻求新的出路。他先进了南京水师学堂,后又改入路矿学堂。他接受了一种自强、自立、自主的人生哲学,同时强烈地感受到在激烈竞争的世界里,处于落后地位的中华民族的危机。
鲁迅从少年时代就充满了祖国的热爱,正是这些热爱驱使他追求新的知识,探索传统文化。鲁迅起先抱着科学救国的思想东渡日本去学医,后来受到刺激,决心弃医从文,他要用文艺唤醒人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封建的思想文化,封建的道德伦理,成为几千年沉积下来的一种可怕思想,影响人们思想,而鲁迅却能在如此的环境中学习并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真谓之为我们的榜样,也正是因为鲁迅看到这种可怕思想对人的羁绊,所以才弃医从文,决心医治人们的想法,挽救落后的国家。
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他我们民族永远骄傲的灵魂!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五篇
《药》写于20xx年4月,作品通过对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的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作品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以革命者夏瑜被反动派杀害为暗线,两线交织,结构故事。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六篇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辞藻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
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
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七篇
下午下班回家,感觉很累,洗完澡变躺到床上,突然发现身旁一本很久没看过的《鲁迅散文集》,也很无聊,便拿来翻了翻。
翻开有些泛黄的封面,看完题记,第一个感觉:好飘渺,好有深度!换句话:不知所云。可能用噶指代太多啦,我唔系当时噶人,所以就唔明白,不过可能简SIR会明噶!啊,不是“可能”,系“一定”会明白!做本天才噶老师一定要有翻甘上下先得噶嘛!
再看下一篇:《野草》。写噶系野草吸收天地精华,顽强甘生存,即使成日比人踩系脚下!系度我霖应该系指代我地受苦受难但自强不息噶当时噶人民。但距又讲句唔中意野草生存所在噶土地。好简单~就系指代当时噶社会现状啦。嗯嗯,我真系天才~
紧接着又看了一篇《过客》,讲一个“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乞讨人员”遇到一个阿伯同细路女,问阿伯比杯水距饮。阿伯好人甘同意左,叫距个孙裸水比距饮。于树阿伯又好无聊甘问距叫乜名,想去边。跟住个“过客”好酷甘回答:“我不知道”。嗯嗯,“究竟我系边个”呢个问题的确系一个好深奥噶问题,难怪咯乞丐唔识答啦。个乞丐又话“要到西边去”,但是阿伯讲“西边系坟墓喔”。乞丐讲“我不知道,但有个声音叫我一定要去”。
最后又看了《复仇》,可是看完不知所云,只感觉有些倦意,便倒头睡去了。
读鲁迅有感06-29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八篇
我阅读了《二十四孝》这本书,书里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潸然泪下。读完后,我对“孝”有了更深的理解。
《二十四孝》顾名思义,二十四个孝顺长辈的故事。其中,有孝感动天的五帝之一舜;不辞辛劳百里负米的仲由;全然不顾生命危险鹿乳奉亲的郯子;不畏严寒卧冰求鲤的王祥……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求鲤卧冰的王祥,这样寒冷的天气,他究竟是怎么抵御严寒的呢?那就是爱!
这些孝顺长辈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尽全力实现长辈的愿望,那我想问,长辈们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有人说会是享受儿女的一次洗脚过程;有人说会是一次与老伴一起刻骨铭心的旅行;还有人说会是看着一台崭新的电视机……而我会说是你与家人永久的陪伴。
刚才,我看了一部简短的动画片。一位花甲老奶奶每天朝思暮想,从旭日东升到夕阳西下,只为在有生之年与儿女重逢。瑰丽的太阳冉冉升起,彩霞像缕缕金丝浮游中天。在那熠熠生辉的阳光下,她仿佛看见儿女们带着孩子回归家乡的景象。老奶奶刚要上前迎接,儿女们消失得无影无踪。明镜般的月亮悬挂在天空,把银色的光辉谱写的大地上。繁星点点,老奶奶望洋兴叹:“忙吧!我等你们。”浩如瀚海的星空中,突然跳出一颗星星,来到老奶奶身旁,“你还好吗?”老奶奶凝视着它,“这不是老伴吗?”老奶奶自言自语,看着这熟悉的面孔,老奶奶感觉有了依靠,开始对它倾诉衷肠。一份份牵挂化成一滴滴泪水,湿润了奶奶的眼眶,滴进了她的胸膛。那天,老奶奶扛不住了,在人间仍留着对儿女的期盼。
如今,社会人才逐渐增多,被公司调到其他城市、国家工作、深造也是家常便饭。与此同时,中国还正在面临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因此空巢老人的数量也是数不胜数。那些背井离乡的人们,你们有没有想过?钱没了可以再挣,而父母没了是不能偿还的。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远在他乡的儿女们,乘新年来临之际,回家看看家人,尽一份孝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五十九篇
一、“直写事实,以小见大”的特点
二、披情入理,情理交融
三、语言富有力度
鲁迅作品非常具有个人风格,他的作品不用署名,单看语言,就能辨识。他的杂文更有个性化特色。一般杂文,以说理抒情为主,语言要好,实在不容易。鲁迅杂文以个性化著称,双关、反语等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处处可见幽默、讽刺、嘲笑。而鲁迅杂文的最大特色是它的形象性,用极为形象的语言形成意象来进行高度哲理化的议论。这就使语言具有无比的力度,如匕首,似投枪。刺向敌人,使之无法招架。《灯下漫笔》中,他将中国人的历史概括为两个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总共20个字,就概括了千百万中国人所经过的历史;它高度浓缩,胜过某些史学家的“巨著”,它有雷霆万钧的力量,砸向封建专制暴君,分量之大,实属罕见。
这篇的语言力度还表现在用字用词上,如“蔡松坡先生溜出北京”的“溜”,“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的“闹”,“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的“中立”等,在中俯拾即是,它们准确形象,入木三分,概括了现象,揭示了本质,显示了语言的威力。鉴赏时不能不引起注意。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篇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僻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叙的是:鲁迅师长教师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少小时代的鲁迅,非常爱惜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清洁,战战兢兢地捧着书,收视反听地浏览起来。成年之后,鲁迅把念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奇迹。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睦。以是鲁迅收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形,他愿意把书借给他人,但归仍是看到破坏,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朋侪、寄出去时老是细心包扎妥当。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地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浏览1遍,看完后顺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砚借我1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入手下手浏览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效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毫不在意,(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黉舍,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念书的最大缺陷。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坏之迹。我要向鲁迅师长教师学习,做一个爱念书、爱护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文章简介: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叫善,什么叫恶……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感到乐趣无穷。
现在我上小学5年级了,虽然每天的课程安排的很紧,但我还是尽量挤出时间来看一些课外书籍,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等等。虽然这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我一时弄不懂,但它激烈我要好好学习,将来掌握更多的知识。读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同时也丰富了我的知识。
一本好书似一艘小船,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彼岸;一本好书如同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为理想而努力;一本好书如同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它的谈心中我若有所悟。和书交朋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一篇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二篇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三篇
“博大胆识铁石坚,刀光剑影任翔旋。龙华喋血不眠夜,犹制小诗赋管弦。”
“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
这是 1961 年 9 月 25 日,在纪念鲁迅诞辰 80 周年时,xxx热情洋溢写下的两首诗词。
诗中评说了鲁迅的人格和诗品,热情赞扬鲁迅在xxx反动 派黑暗势力统治下勇于xxx和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 歌颂了鲁迅伟大的人格 和刚烈的血气。其实早在 1940 年,xxx在他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 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 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 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 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 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喜欢读鲁迅,喜欢他的文章及文风。虽然上高中的时候学得有点涩,但 他的傲骨和不训,深情和执着让人感动。喜欢他的百草园,喜欢他的孔乙己, 喜欢他的雪,更喜欢他的刘和珍君。其深沉的目光、泼辣明快的语句、高亢的 笔调、犀利的文风,都让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笔力足以力透纸背,将那个特 殊时代所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的阴暗描绘得入木三分,不仅悲天,而且悯人。带 给我的绝非只有震撼,而是更多的思考。
《鲁迅全集》一书收录了包括鲁迅小说、散文、杂文在内的全部作品。其 中, 《呐喊》 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彷 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的关怀;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后期作品,风格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 幽默和洒脱,但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 展示了鲁迅内心深处最为柔和的一面; 《野草》诗集以曲折幽晦的象征表达了二 十年代中期鲁迅内心世界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争;在《热风》《华盖集》 、 、 《且介亭杂文》等文集中,鲁迅运用杂文这一“匕首”、 “投枪”对封建旧文明、 旧道德,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 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
鲁迅的伟大在于敢于剖析民族的劣根性,敢于剖析自己,我们现在谈论鲁 迅,更多的是谈论他的一些精神:正直,勇敢,忧国忧民,敢于牺牲的爱国情 怀。鲁迅不仅仅是一个文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他所做的,不仅仅是创作, 而是在“为一群行尸走肉注入灵魂” 。他以文为剑, “刺入一切腐朽思想的心脏, 从中剖出国民的劣根性,然后血淋淋的丢到国人面前,用那刺眼的红色来震动 人们麻木的灵魂,来惊醒所有沉睡的梦中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 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对敌人,他犀利如匕首,口诛笔伐,声声呐喊; 对民众,他恳切如师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以一己之力提升了整个时代 的高度,他的呐喊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我以我血荐轩辕! 然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只信仰现实,还有几人在谈论奉献、敢 于牺牲呢?还有多少人在阅读经典、在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呢?不只是鲁迅, 在学校里读老舍、钱钟书、茅盾等文学书籍的又有多少人呢?这是一个极其现 实的问题,不容回避。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一定要继续学习和发扬鲁迅的爱国精神,韧的 战斗精神和博采众长、敢于牺牲的精神。虽说我们生活在和平社会,但我们的 国家和民族,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象鲁迅这样的文化巨人以让我们时刻保持 清醒的头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鲁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全体炎黄子孙 的骄傲。毋庸置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一个强大的屹立于世界东方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
鲁迅精神不朽!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四篇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五篇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学史则不能不提鲁迅——鲁迅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发轫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从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上看,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峰巅之上的领军人物便是鲁迅。
上述话语没有一丝半点的夸张,鲁迅先生的确是一位伟人。从小学就开始阅读他的文章,我认为《呐喊》中有更多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知的镜头和实例,其中有几个令我“刻骨铭心”。一个是自己整天光幻想别人要生吃自己、甚至大哥也不“放过”自己的“狂人”。另一个是客店老板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宝贝儿子小栓而让其吃沾了人血的馒头,还要在火上烤,直至烤焦!文中对烤焦的人血馒头有这样一句描述“一碟乌黑的东西。”光想想就让人感觉反胃,而小栓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而且来他家店里吃饭的人都说:“有了‘人血馒头’,什么病都能治好。你们家小栓真有福。”我看完以后感觉到当时人们受封建影响太严重了,科学知识没有普及,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和想法几乎成了迷信,这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了。
还有那可怜的孔乙己。一介书生,却沦落到被人打死的地步,仅仅是因为“窃”了别人家的书来看!“读书人窃书不为偷”,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多少人被这样杀害了,给一个个原本美好又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少伤痛,这样给社会带来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时的人们是自私自利的,现在的人们呢?距离我们所盼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还远着呢。“墨写的谎言掩盖不来血的事实。”就像是小栓的死,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都比不上相信科学靠谱。
还有可爱又可悲的阿Q,一个高傲自大、还有点傻兮兮的人。就因为他相对来说比较“无知”,就处处被人欺负最终当了替罪羊,被别人判了刑还替别人吃了枪子儿。这的确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他是那么的老实安分,这真的让我感到有些无话可说了。“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正如阿Q那样。
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他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的语言犀利,他的作品尖锐,犀利与尖锐的背后是对国家和民族深深的热爱。鲁迅是我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必须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会创新,学会拼搏,学会努力。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六篇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宣扬封建孝道的书,但书中的故事真让人匪夷所思。像其中的《哭竹求笋》,在我看来似乎有些不太真实,因为万物都有它的生长规律,怎么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呢;像《卧冰求鲤》,一个人光着身子躺在冰上,无异于一种自杀,恐怕鲤鱼未到,人先冻死了;像《郭巨埋儿》,埋儿养母,看上去很有孝心,实际上却有违人性,违背了当时倡导的儒学;还有《老莱娱亲》,一个老人去装扮成一个小孩,想想都令人感到肉麻和恶心……这些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孝道令人发指,让人觉得“孝”是多么难啊!
“百善孝为先”,人人都想做一个孝顺的人,可是“孝”真的很难吗?我认为孝其实很简单。在家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也算是一种孝;与父母说说话,聊聊天,也算是一种孝;远在他乡的游子思念父母,给父母送去一份问候与祝福,多回家陪陪父母,也算是一种孝……孝的方式多种多样,谁说一定要做出一件大事才能证明孝,其实从一些小事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意。
我在电视上曾看到过一则新闻,令我十分感动。在一个小乡村里有一位老人,他的五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他每天只能与他的老伴相依为命。有一年冬天,他的老伴去世了。老人生了一场大病,生活都没有办法自理,整天都在胡思乱想。五个儿子请假回去看望老人后,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调回本地工作。他们每天晚上轮流照顾老人,陪老人说话吃饭,五年都没有断过。老人的病渐渐好了,没有请医生,也没有用药,人们都说这是孝的力量。
孝不需要惊天动地,孝顺停留在纸面或口头上真的很容易,但这样的孝是没有重量的。兄弟五人轮流陪伴父亲,五年从未间断过,令我不仅仅是佩服,更多的是感动。这种坚持,是一种爱的传递,温暖感人。孝心无关大小,不含深浅,只要用心去做了,就值得我们去尊重他们。
“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我们应该懂得理解长辈的心,懂得感恩、懂得孝敬长辈。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高尚的人。愿中华美德——“孝”道世代传承!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七篇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八篇
“时间”总是踏着匆匆地的脚步没有人知道它的影踪。“时间“在哪儿在自己的手中......
时间犹如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永远也找不到了;时间犹如在阳光下的露水被太阳蒸融了;时间犹如一层薄雾,被风吹散了,永远也无法触摸到它了。
有一句话“浪费时间,犹如慢性自杀”。是的,上帝给予了我们生命,它给了你多少日子?我们无法去知道这数字,但我们应该在时间到来时,去珍惜它。因为在人生之间只有两个极端,那就是生与死,力在生与死之间我们只能努力,努去拉住时间,但在你挥手去拉住时间时,时间又到了远方。“时间”我们无法去抓住它,但我们可以追赶时间,和时间赛跑。因为岁月时短暂的也时长久的。
也许是稚嫩的童心或许是还有着玩的意念,所以这时间的宝贵那深奥的道理他们还不能理解。
抬着头望这窗外,即使老师在黑板上唧唧喳喳的粉笔声也无法勾回它的魂。昏昏沉沉的双眼中隐约透露出期待下课的期望。
时间在一生中可以是轻烟,缓缓的移动着脚步,也可以如光速转身便看不见它的身影。我们便只有赤裸裸地来,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了!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六十九篇
嗨!大家又见面了!怎么样?过年这几天有没有想我?啥!没想?晕……哎,人缘不行呀!
对了!这几天读什么书了吗?啥!也没有!哪你们这几天都干什么了?晕……净放鞭炮了!靠……
算了,不废话了,转会正题,只几天我读了本好书,叫《朝花夕拾》,就是鲁迅先生写的!啥?听说过!哎,那你就来看看我的感慨吧!我今天就看了这本书里的一个叫《二十四孝图》!
前面的一些什么反对妨碍白话者呀、“马虎子”呀、文格呀我都不懂,但后面的就让我大有感慨了!
“卧冰求鲤”,人人都知道是孝敬父母,但想一想也来不现实,你看,如果冰偏薄的话,相信不管是体重多少的孩子上去也会哗嚓一下破冰落水……在如果冰偏厚的话,我想我就不用说了吧!一定会被冻死!所以,我明白,“卧冰求鲤”的故事不是让你去模仿(当然也模仿不了),而是去啊你明白“孝”,不是模仿来的,而是把这份孝心放在心上,有自己的行动表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篇
让人变聪明的方式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我选了一本提示了生活哲理的书。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文化巨人。这不仅在小说、散文、散文诗领域取得的卓越辉煌的艺术成就,而且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大量的无与伦比的杂文。
在旧时中国,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写下一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击敌人要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战斗作用。在他笔下,杂文成了一种摹写世相、见闻,评说世事,言志抒情,内容无所不包,形式不拘一格。给杂文打上的“迅哥”的鲜明印记。之前读他的文章,总觉得太深奥,太难懂,可如今不同。他往往纵意而谈,“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总在阅读他的文章时可依稀听到文字背后的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之前阅他的文章,总觉文笔太尖刻,太喜欢骂人,但现今不同,他广泛且深刻地解读和认识旧中国社会上各样的现象,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比如: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各样的自大。其实,自大一直被视作为人的弱点,他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讽刺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盲目自大,闭关自守的人。实际上,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赞扬的是那种思想见识高出庸众,提倡各种改革的“自大”的人。
再者像:有缺点的战士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他此外告于我们正确,到位的认清事物本质,正确认识自己。使我不时从自己的角度和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活感受出发,重新认真、严肃地审视自我。审视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况。
对此,我也学会了反省,在文章给予我艺术享受之上反省自己,让我重新找回自己。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一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鲁迅写的,名叫风筝。鲁迅的原名叫周树人,他写文章很有特点,比如他的文章要么就是说理,要么就是批判或辩论,以前日本人看了他的文章,就咬牙切齿。
冬天来了,小孩子们都喜欢乘着风势去放风筝,但是鲁迅从小就不喜欢放风筝,不但不爱,而且很嫌恶。有一天鲁迅看到他的小兄弟在做风筝,他看了,觉得放风筝是一个没出息小孩玩的玩艺就把他辛辛苦苦做的风筝给毁了。等到了鲁迅中年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本书,书本的第一句话写的是:玩具是小孩的天使。他在才明白小兄弟放风筝是对的。过了很久,他和小兄弟又一次见面,就和小兄弟说起了小时候的往事,他说起了小时候放风筝的事情,但是小兄弟对这件事情淡忘了,跟不用说宽恕了,他的心一直很沉重。
鲁迅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在摆弄这没出息的孩子玩的玩艺,这种行为很粗暴。后来鲁迅看了一本书后,突然醒悟了过来。
鲁迅对小兄弟忘记以前的往事,他一直觉得自己管小兄弟是对的,表示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也告诉后人:游戏是儿童的天使,应当加以保护。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二篇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字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点,我也深有体会,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三篇
课文里常常写到鲁迅,或许是一种好奇和迫于理解的心理,我阅读了《鲁迅传》。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出生于浙江绍兴。他年幼丧父,生活寒苦,靠姐姐和母亲帮别人干活维持生计。1918年5月,他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代表作有:《呐喊》,《彷徨》,《朝花夕拾》,《野草》等……鲁迅的小说还被译为很多种语言,在世界上拥有广大的读者。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xxx主席评价他是“中华革命的主将”。
这本书讲了鲁迅一生的经历、思想、作为、所做的作品等等。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言行。我了解了鲁迅的平凡但伟大的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名言便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到处“碰壁”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虽然他晚年却因病而死,但是鲁迅先生当年用文章喷击当时的社会,为了革命为了国民思想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努力和心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那个时候社会对人们的生命是那么的不负责任,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但我们中华同胞并没有因此丧失信心,鲁迅先生就是这样的热血青年。就是千千万万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的热血同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在我们xxx的领导下终于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一定要向伟大的鲁迅先生学习,要像鲁迅先生一样努力奋斗,做一个正直,无私有知识的人!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四篇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透过一些小事描述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xxx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在阿Q身上,我们能够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构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应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应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期望透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向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五篇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 . . . .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六篇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七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任我尽情地遨游、尽情地品尝;书是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随心所欲地飞翔;书是辽阔的草原,任我自由自在地奔驰。所以,我酷爱读书,只要有书,我就高兴。
今天,我又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本文通过鲁迅的侄女周晔小时候对伯父鲁迅先生印象最深刻的四件小事的记叙,刻画了一个忧国忧民,关心劳苦大众,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鲁迅。
“在一次餐桌上,伯父跟我谈论《水浒传》里的人物和故事。不知道伯父怎么会知道我读了《水浒传》,大概是爸爸告诉他的吧。老实说,我读《水浒传》只不过囫囵吞枣地看一遍,只注意紧张动人的情节;那些好汉的个性,那些复杂的内容,全搞不清楚,有时候还把这个人做的事情安在那个人身上。伯父问我的时候,我就张冠李戴地乱说一气。伯父摸着胡子,笑了笑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听了伯父这句话,我又羞愧,有悔恨,比挨打挨骂还难受。”读了这段让我懂得鲁迅先生是教育他的侄女,读书要认真,是委婉地批评。从此,周晔读什么书都不再马马虎虎了。读了这段,让我受益匪浅,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马马虎虎,我一定要改掉这种坏习惯,认认真真地读书,读透书中每一个字词的意思,将书煮熟煮透,掌握书中全部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一个优秀的学生。
在救护车夫的故事中,让我知道鲁迅先生爱人民,爱劳苦大众,痛恨旧社会。“有一天的黄昏,鲁迅先生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拉黄包车的坐在地上受伤呻吟,车子扔在一边。于是他们马上把那个车夫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鲁迅热爱劳苦大众,痛恨旧社会,他迫切希望早日推翻黑暗的社会统治者,让人民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让我懂得要助人为乐,要多关心同学,要学会感恩,要学会读书,要有远大的理想。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八篇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鲁迅是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解剖示以后人。他是甩开胆怯的犹豫,困惑的迷茫,诚实的第一次自我暴光,不作任何无价值的表白,是踏上颠峰不轻狂;跌入低谷不凄凉;以其雄厚的笔墨为后人展现了一个充满血腥,丑恶,残酷和绝望的社会,一个真真实实的社会。
对于阿Q,鲁迅毫不留情,将其用最不残忍的手段于解剖。“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庖丁解牛以刀解之,而鲁迅是以笔墨击之.开笔就将阿Q的软弱无能解了下来--在遭受别人的乱打时,阿Q不作任何反抗。也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呻吟。只是一味的坐在地上画圈圈。站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旨在警醒国人,但放在我们今之繁华红尘中,或许有的人比起当初的阿Q,或许还差一截。
生命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谁也不敢狂言明天你会是什么样?但我们可以真诚的过好当下,虚伪只是带给自己一生的欺骗,旁人一世的远离。
人生过好从此刻开始......
鲁迅的读后感 第七十九篇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八十篇
在我国近代史上,曾经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屈辱史。在这令中华民族蒙受屈辱的背后,也反映了一个个优秀的中华儿女浴血奋战、顽强不屈的爱国精神,战场上一名名战士冲锋陷阵、前赴后继;战场外一群群宣扬民族精神,揭露侵略者的残暴行径……xxx、xxx领导全国人民创建了新中国;鲁迅、郭沫若的文笔揭露了一个个黑暗的现实……
《朝花夕拾》描述的是鲁迅先生儿时温馨的回忆和对当时黑暗现实的理性批判。当我读到末尾《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时让我感悟深刻。这篇文章讲述了鲁迅先生为给国人治病留学日本学医的故事,留学期间的所见所闻促使他弃医从文,想通过文章来改变国人,唤醒国人,从而使祖国繁荣强盛。文章中有一段反映日俄战争的场景,其中一名中国人给俄国做侦探,被日军俘虏后残害。在一片日本人的“万岁”声中,也有不少中国留学生为日本人叫好,这反映了当时中国国力衰弱、清政府的腐败,任由它国践踏祖国的领土,留学生却为残害自己的同胞而叫好……这就是中国人精神上的“病”。鲁迅先生只用了非常平淡的几句话,就揭露反映了一个个现实。从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鲁迅先生的思想,当然这篇文章也反映了藤野先生的敬业和对鲁迅先生深厚的师生情谊。
鲁迅先生每当看到照片里的藤野先生严肃的神情,总是会更加勤奋地工作、写文章,为唤醒国人而不懈奋斗着。“有的人死了,可他却活着;有的人或者,可他已经死了。”这句话正是对鲁迅先生的精神写照。《朝花夕拾》表现了鲁迅先生“朝”与“夕”中的思想精神,表达鲁迅先生的心声,他将感染着一代又一代,让我们深受鲁迅先生文采的熏陶、伟大革命精神的渲染、坚持不懈奋力抗争的激励。他,就是我们伟大的“民族魂”,领着我们上前去。
鲁迅的读后感 第八十一篇
我喜欢鲁迅,我没有装深沉。除了课本上的,我甚至没怎么看过他的作品。不是不想看,是真的太难理解了。一个顺口溜大概已传遍了中国的每所学校,说现在的学生“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周树人和文言文并列,可见其难度。
若要我说出喜欢鲁迅先生理由,我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崇拜他的深刻见解,也许是折服于他独到眼界,也许是惊诧于他前沿的思想领悟,也许仅仅是沉迷于课本上鲁迅先生肖像那双深邃的眼睛。
后来在语文选修课本上跟随萧红的笔墨对鲁迅先生了解了更多,在萧红的笔下,鲁迅是一位绅士,一个温和的大哥哥。这让十七岁的我忍不住浮想联翩,若我生在那个时代,真想嫁给他啊。
有一天我跟朋友聊天儿,朋友向我抱怨为什么鲁迅的文章会被选为必学的课文,还变态地要求背诵。我的一句话结束了她喋喋不休的抱怨,我小声地说,我很喜欢鲁迅啊。她朝向远处的头大弧度地转向我,看我的眼神犹如看着一个傻子。然后我们一起沉默到上课铃响,默默地走进教室。
朋友的反应让我怀疑我是不是脑子坏了,可是我控制不住,对鲁迅先生的迷恋没有任何消减。
之后的某一天,我又天马行空,我竟然觉得鲁迅先生和许嵩有相似之处,深刻的见解,独到的眼界,温和的大哥哥……我想我是不是魔怔了,两个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人,我居然会联系在一起。
当然,我不会再把这种惊人的想法与朋友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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