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1篇
根据《^v^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v^对外交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XX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部本级及所属外交学院有6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万元。
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在项目支出和驻外机构基本支出中,扩大支出范围列支其他无关支出万元。
年,部本级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万元。
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万元。
(1)部本级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实施信息化基础运维工作服务,合同金额178万元;
(2)1个项目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选择定点施工企业名单外的3家单位作为邀请招标对象,涉及金额万元;
(3)7个项目5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自行委托3家单位实施,涉及金额万元;
(4)1个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合同金额万元;
(5)1个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合同,涉及金额万元;
(6)所属外交学院在补充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前,自行实施20个项目的采购工作,涉及金额万元。
年,部本级10个三类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万元;XX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36个会议人数、会期超过规定标准;5个三类以上会议未纳入会议计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部本级在2个项目未取得发票情况下报销资料费万元。
2.至20XX年2月,所属外交学院于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一期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年,所属外交学院万元工程结余材料未纳入账内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v^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励办法;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对部分会议管理及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标准;对支付资料费未取得发票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结余材料未入账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加强结余材料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v^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政府采购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外交学院已对有关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4个项目的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单。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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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2篇
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v^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3月,^v^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际交流协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700 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 903 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7 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759 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 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 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3020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万元,结转万元;1个项目申报预算440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万元,多申报万元。
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 万元。
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万元。
年,所属国际交流协会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决算表套取财政资金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会议等万元、转为协会事业收入万元。
年,所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的3个团组未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团组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
年,部本级有1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涉及金额万元;4个三类会议未纳入计划;2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1个会议向办会单位转嫁会议费10万元。
年,部本级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万元;电教馆等3个单位未经公开招标采购万元;北京林业大学自行采购应执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等万元;北京化工大学未报经财政部批准采购进口设备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XX年底,部本级历年财政资金滚存利息6490万元未上缴国库。
2.至20XX年底,所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少计财政结转资金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应确认为结余的21 万元在往来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v^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申报项目预算;对多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套取财政拨款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境)团组违规问题,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转嫁会议费及部分会议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退回转嫁的费用;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少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v^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财政部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向办会单位转嫁的会议费正在办理退还手续;对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资助中心对少计财政结转资金问题已进行调账处理;交流协会已将套取的财政拨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着手清理往来款项。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3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v^会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v^审计法》和《xxx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v^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亿元,当年支出亿元,年终滚存结余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结余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亿元,完成预算的。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v^“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4篇
x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v^会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v^审计法》和《xxx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v^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亿元,当年支出亿元,年终滚存结余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年终结转结余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亿元,完成预算的。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v^“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资金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资金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已完成,但至2023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至2023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万元。省财政未将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万元和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万元至今未退还;2023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23年上缴的利润收入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xxx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万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万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v^、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v^、省旅游局、省^v^、省^v^、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亿元、所属单位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23年年中追加预算亿元,为年初预算的;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v^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万元;省^v^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万元;省知识^v^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v^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万元中,有47项共计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万元应收款超过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23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23至20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万平方米,涉及金额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23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v^的决定和^v^、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23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23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23至2023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5篇
高校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高校推行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意义
(一)绩效审计是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在当今国家逐年投人教育资金增加的情况下,开展绩效审计不仅顺应了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这些资金的经济性、使用效率和形成的效益进行评估来评价学校的业绩,促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审计是高校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高等学校随着扩招任务的不断加大,学校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为了保证办学质量,学校加大对教学科研投入,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管理费用等随之大幅度增加。不少学校新建的基础设施一部分依靠银行贷款,学校将要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谁能够降低办学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谁就能取得主动权。在学校的收入来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通过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可以弄清高校内公共资金是否获取了效益,效益的程度如何。如高校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前进行评估,可以预测、论证最佳决策方案,以期实现最大效益;通过事中监督,可以挖掘提高固定资产的潜力;通过事后对比,可以分析、考核、评价投资预算执行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将绩效审计贯穿管理的整个过程,能够获得资金的最佳使用效果。
(三)绩效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内部审计大多定位于“查弊纠错式”审计,以财务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不能直接协助高校提高办学效益,加上目前内部审计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对会计科目进行逐笔审查,方法陈旧单一,审计效率低下,所以高校内部审计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市场经济讲究效益,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的内部审计也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向绩效审计方向拓展。
二、高校推行预算执行绩效审计主要难点
(一)审计经验缺乏
目前,我国高校绩效审计正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过去较注重财务收支、财务会计等“查弊纠错式”的审计,而忽视了效益审计和绩效审计。大部分高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绩效审计只在审计基建专项资金时使用,对高校经常性经费的绩效审计尚未开展。实践中既没有明确高校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内容,也没有完善的绩效审计标准,更没有完整的案例可供借鉴。
(二)建立高校预算绩效审计标准难
绩效审计标准是评价审计对象效益状况的判断尺度,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客观依据。目前,无论是从计划、实施、报告还是步骤、程序和方法都没有现成的规范和标准来约束,绩效审计的内容、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因人而异,因此绩效审计行为显得杂乱无序;事实上要制定这样的标准也比较困难,因为高校绩效审计与企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其他专业审计有着很大区别,高校的固有属性,决定了资金的使用主要是体现社会效益、宏观效益、长远效益,难以直接量化经济效益。因此,制定合理的绩效审计标准具有一定难度。标准的制定科学与否,无疑会影响绩效审计的质量和审计结论的可信度。甚至是同一项目,会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有很大差异。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也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衡量标准的`难确定,给绩效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困难。
(三)控制审计风险难
绩效审计涉及面广,不同层次和领域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并不相同,因此风险评价体系的确定也不同。另外,绩效审计专业性和综合性都较强,审计技术与方法更为复杂。在绩效审计数据收集、分析和确定结论过程中,预算执行审计的思维惯性,从现象推断本质、用部分推断总体等的实现,也都存在不成熟观点导致做出错误结论的可能。当前高校审计人员的配置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能差距大的非均衡特点,这种状况已成为制约高校绩效审计发展的关键因素,将不利于对效益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也会不同程度地增加绩效审计的评价风险。
(四)遗留问题测算指标难
高校购置资产普遍缺乏统一计划,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对事业发展需求预测不准,盲目购置价格昂贵的仪器设备,导致设备利用率低下,长期闲置,最终损坏、报废;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缺乏长远规划,设计不合理;校办产业可行性论证与研究不够,经营管理不善,投资无法收回,负债过多。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处理不好消耗与积累的关系,盲目贷款,利息支出数额过大,导致财政困难。这些问题存在,必然对推行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造成影响。
三、高校实施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v^颁布《至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了“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的要求。明确指出“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预算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应包括确定审计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通过确定预算执行部门使用资金的绩效审计目标,以定性分析与定量评判结合的原则,选择和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高校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最终提高学校审计工作质量,改善高校预算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高校绩效审计制度
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规范是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并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条件。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着手绩效审计规范的建设,制定绩效审计准则和具体的操作指南,绩效审计的方法方式、具体的操作程序及有关的措施形成制度性文本。由于绩效审计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整法规体系适用于绩效审计,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中涉及绩效审计的内容较少,有关高校绩效审计的内容更少。从各国绩效审计的发展来看,凡是绩效审计开展得较好的国家都制定和颁布了绩效审计准则及相关的规范。因此,尽快制订出一整套独立的包括高校绩效审计在内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是我国大力开展高校绩效审计和实现依法审计的重要前提。
(三)推行绩效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6篇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v^、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v^、省旅游局、省^v^、省^v^、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亿元、所属单位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亿元,为年初预算的;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v^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万元;省^v^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万元;省知识^v^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v^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万元中,有47项共计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万元应收款超过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23至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万平方米,涉及金额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23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7篇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xxx由^v^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亿元,完成开工任务万套,基本建成任务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万户,完成率分别为、、。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23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万元购买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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