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是指拥有公务人员凭借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八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码头、土地平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是否执行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监管到位等情况,以及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情况,企业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项目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此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为期二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
第二阶段:部门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县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县财政局、国土局、交运局、公路局、教育局、水利局、花管处等部门分别参加农发、土地平整、道路(桥梁)、学校建设、水利、码头工程的检查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认真评估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2、县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3、县住建局负责检查企业资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等情况;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安装、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在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安装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手续是否健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为突破口,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以联合检查等形式为手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步骤、全方位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整治督查工作。县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国土局、教育局、水利局、农发办等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制订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土地整理、学校建设、水利、农发、码头工程等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二)突出重点,狠抓源头整治。建设施工单位要以杜绝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冬季特点,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检自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要把安全督查过程当作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边督查(检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务求通过检查督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信息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会议、文件等有效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部分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个别主管部门督查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督查工作后,要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措施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送县安办。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
局长
廉政风险:
一级风险:
1、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以权谋私。
2、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中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二级风险:
1、违反有关规定和原则,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2、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征收、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三级风险:
1、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2、在全面主持本局工作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规违纪的不廉洁行为。
防控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
3、坚持民主集中、民主公开和集体讨论,严禁独断专行。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5、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副局长
廉政风险:
一级风险:
1、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力的风险。
2、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级风险:
1、对财政制度执行不力产生的制度性风险。
2、对分管工作涉及项目安排审查把关不严、人情照顾的风险。
三级风险:
1、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
2、对亲属和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防控措施: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执行力。
2、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清正廉洁,阳光操作。
3、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计生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
办公室:
廉政风险
一级风险:
1、档案管理不严,私自修改档案、档案丢失、损坏造成损失。
2、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印章被盗、丢失,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二级风险:
1、失泄秘的风险;
2、资产管理不合规,可能造成资产流失。
三级风险:
1、请销假制度执行的风险。
2、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风险。
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档案室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和局机关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
2、严格印章管理,对用印章情况进行登记,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3、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置,添置办公设备按程序报批,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结算。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财务室
廉政风险
一级风险:
1、各项费用支出,不能做到帐款、票款相符,滋生不廉洁行为。
2、购置资产时,违反政府及本系统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二级风险:
不认真执行会计制度,设置帐簿、科目混乱,记载不实,造成资金流向不清,可能出现贪污、挪用等现象或造成上级部门或审计部门检查被罚。
三级风险: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可能造成固定资产丢失。
防控措施
1、对各项规费收取,要认真贯彻执行票款分离和相关的财务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与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加对大宗物品进入政府采购系统的自觉性。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树立依法理财的思想。
4、加强责任心,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登录上册,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实物点验。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3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乡镇、部门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4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根据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部署xxx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客观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6月底)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实施方案》,学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县纪委四届二次全会xxx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成立机构,动员部署。
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6月中旬召开机关全体职工动员会,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11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7月—8月中旬)。各股室各岗位依据法律法规、“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含内部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报经县法制办、编办xxx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安监局网站、相关栏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需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必须严格按章依规办事,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9月中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内外结合,分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中旬—10月中旬)。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严格对照分类标准进行风险评估,经党组会议审定后,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0月下旬—11月下旬)。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组织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
1、认真做好总结。各股室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搞好检查验收。在各股室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局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接受其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参与面广,工作要求高,局党组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个股室配合抓,努力形成层层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股室、各岗位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支持并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完成好各自岗位工作,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5
一、对廉政风险的形势认识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做到把廉政风险防控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从目前看,廉政建设形势还不是风平浪静,某些领域和关键环节也不是铁板一块,有的领导干部和有的单位还没有完全认识到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长期性。
总认为本单位、本人不发生问题,他人身上发生的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倾向,采取了容忍默认、听之任之的态度;
总认为廉政建设与业务相比是个软任务、虚工作,业绩不明显,因而存在抓得不够紧和淡化、弱化的问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方法单一,内容单调,该抓的还没有抓到位,该管的还没有管起来,该担的责任还没有担起来。
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违纪问题有可能就会发生。现在还有没有亦官亦商、靠山吃山、倚树吃树、“前台”玩权、“后台”赚钱的现象?
有没有“骑着公马放着私骆驼”、身在岗位心在外的现象?
还有没有插手工程、优亲厚友的现象?
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案为鉴,真正把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再难也得做
二、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履行不到位,还没有完全把廉政风险各项工作抓到底、抓到位、抓到家
说一千道一万,落实责任是关键。
虽然各级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逐级也签订了责任状,但落实的到底如何,我想这真要提出一个问号。
抓廉政建设,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要想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关键还得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确保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也不能落、一环也不能松。
从落实责任上看,有没有做到从自身出发查找问题;有没有只喊口号不动手的问题;有没有不想得罪人、不敢动真格的问题;有没有当老好人、见怪不怪的问题;有没有在负责上“松手”、在尽责上“甩手”、在担责上“缩手”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严肃对待。
像防雾霾一样防范风险
三、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不到位,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
在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宽松软的问题,因此发生的问题也不少。
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人员底数掌握不清、思想状况掌握不准、单位情况摸的不透,还存在若明若暗的问题。
现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有没有打麻将的问题;上班时间有没有迟到早退现象;有没有工作日违规饮酒的问题;有没有涉足不健康场所的问题。
所属人员交往圈、生活圈干净不干净,家庭情况如何,八小时以外他在干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了解了多少?
有的假装抓、假装管,还存在底气不足不敢管、熟视无睹不想管、畏难怕事不愿管、能力不足不会管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用心解决,不出问题是偶然的,出现问题那是必然的。
要讲规矩
四、对纪律规矩的执行落实不到位,还没有完全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不踩高压线
上级和本级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但在实施中打了折,在执行中缩了水,有的制度形同虚设,满足于把制度措施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对上级的制度要求,在执行落实中有意递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能拖则拖、能变则变。
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当“传声筒”、做“倒脚员”、打“擦边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只有把制度的篱笆扎的越来越紧,落实的力度持续加大,纪律规矩意识才能不断增强,才能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不踩高压线。
对作风纪律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个别干部职工精神状态不佳、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要坚决扛起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切莫让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要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现在的管理不能只盯着8小时以内,还要拓展到8小时以外,要多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和交友情况,与干部职工多沟通交流,念好“紧箍咒”、常读“纪律经”。
五、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不到位,还没有完全把点位找准、把措施定实、把风险排除。
梳理廉政风险点,是为了把防范的关口前移,把存在的漏洞堵死,把权力的任性管住。
单位和个人要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要把点位找准、把措施定实,不能认为不是管权管钱管物的重要岗位,只要把自己管好了,就不会发生大的问题。
要充分认识到,小洞不堵、大洞受苦的危害。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只有把风险点找准、找对、找全,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6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爱护和保护干部职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把惩防体系建设到岗、落实到点,有效预防重点岗位发生腐败现象,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我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我院中层以上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识别履行岗位职责各个环节中已经形成或可能形成的廉政风险,并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积极探索预防岗位廉政风险的途径,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防范模式和处置措施,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
三、风险防控重点对象与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对象为本院在岗干部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重点是院领导、中层岗位、重要岗位的干部职工。风险防控重点内容是人员聘用、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医疗服
务过程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1.成立以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全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见附件1)。
2.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宣传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充分认识医院各个工作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
1.排查廉政风险和评估风险等级(6月)。根据岗位职能职责和业务流程,要求全员参与,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岗位、各部位、各专门组织、各程序、各环节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如医德医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作出廉政承诺。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风险等级分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风险。
(1)查找岗位风险。各科室(重点是职能科室、医技和临床
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对照自己聘任的岗位职责,认真分析并查找出本岗位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一般干部工人岗位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由院纪检监察室备案;中层干部经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由院纪检监察室备案。
(2)查找科室风险。各科室对照科室工作职责,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
(3)编制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
各职能科室、医技科室针对岗位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促进权力运作的规范、公开、程序化。经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报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查找单位风险。由领导班子和全院职工共同查找出本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院党组织审定。廉政风险点内容和风险评估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2.开展风险教育(6~7月)。根据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认真梳理风险防范教育的内容。风险等级遵循“分级分层、双向互动”原则,突出重点行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案例讲座、谈心谈话等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
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建立防控措施(6~9月)。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并将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报监察室备案。
4.落实防控责任(6月)。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单位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科室风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管理,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岗位风险在本人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其中,一级廉政风险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在科室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5.加强信息管理(6~12月)。院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上报备案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和信访举报、财务审计、述职述廉等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内容,为廉政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三)检查考核阶段(11~12月)
为确保廉政防控机制建设的顺利推进,医院将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检查考核与季度考评、个人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并做好市卫生局对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考核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个工作步骤的落实,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措施,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院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要在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突出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和权力制衡,突出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防控机制建设。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体系建设、医德医风教育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教育和机制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使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成为卫生系统抵御腐败现象的“防火墙”。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7
中国奉节网讯(通讯员刘书行)为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聚腐防变能力,近日,县民政局研究出台了《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包括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等六项制度。并梳理查找各科室廉政风险点30条,对排查到的风险点按照发生概率或危害程度,逐一登记汇总,科学界定等级,并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加以落实。
该制度首次明确了各科室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并对发现违规、违纪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合同聘用制人员予以辞退。 制度的出台对规范全局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防控廉政风险,提高全县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xxx民政局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通过调整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配置,开展民政系统非在编人员清理,成立机关财务内审机构,办公物资采购小组等方式着力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预警的作用,增强集团反腐倡廉工作实效,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廉政风险预警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打造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廉洁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三条 集团廉政风险预警管理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纪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安排部署,集团监察室作为督促检查及重要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
第二章预警内容
第四条廉政风险预警内容分为重点预警、专项预警和特定对象预警三类。
(一)重点预警内容
1、市国资两委纪检组和集团纪委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中提出的重点预防内容;
2、集团及所属单位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投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内容;
3、在产权管理、重大投融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生产要素采购供应、企业改革重组、干部选拔任用等领域及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问题;
4、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所暴露的有关工作作风、人财物管理、生活作风、个人财产状况、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
5、职工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廉政风险问题;
6、其它需要重点预警的内容。
(二)专项预警内容
1、中纪委、市纪委、市国资两委纪检组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
2、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所涉及的事项;
3、换届期间和任期调整中容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问题;
4、临近退休的领导人员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问题;
5、在同一领导岗位、高风险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领导
人员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问题;
6、每年的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易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7、其它需要专项预警的内容。
(三)特定对象预警内容
1、领导人员民主测评中优秀、称职综合评价率低于60%的;
2、主要领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造成职工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
3、职工群众信访举报有关违反廉洁纪律及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4、在参与或操办婚丧事宜、乔迁、出国等事项中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5、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职工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业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或接受服务对象馈赠、宴请,吃拿卡要的;
7、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的;
8、其它违反上级及集团有关作风建设、“六项纪律”需要进行特定预警的内容。
第三章预警监控
第五条预警信息搜集。集团总部和集团所属各单位设预警信息报送点,并确定预警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及上报所属范围的各类预警信息。预警信息搜集范围必须覆盖各分公司、部门及班组。信息员要及时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掌握苗头性、征兆性的问题,定期对信息搜编上报。预警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搜集:
1、拓宽信息“绿色通道”。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传真、电子邮箱或专用预警信息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搜集各类预警信息。
2、实行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和信息应急报送制度。预警信息员要定期向集团监察室报送信息。对重大、紧急的预警信息实行应急报送制度,在发现重大、紧急信息1小时内要向监察室报告。
3、多渠道搜集预警信息。除通过预警信息网络搜集信息之外,还可结合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各类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多渠道搜集职工群众意见,从中梳理有效信息。
第六条预警信息评估。由监察室负责将各级预警信息员搜集及其它渠道搜编整理的预警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处理和汇总评估。对日常搜编整理的信息进行每季定期分析;对某一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对某一时期、某一重点领域的问题进行不定期重点分析。同时,对预警信息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同情形划分为三个预警等级,由监察室提出预警建议。对于情节轻微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建议启动三级黄色预警;对于情节较重及三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启动二级橙色预警;对于情节严重及二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启动一级红色预警。
第七条预警信息反馈。根据监察室的分析评估,集团纪委分别向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或个人进行反馈,对预警信息涉及的单位或个人由监察室及时发放《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预警方式
第八条 重点预警方式。基于重点预警内容,针对出现的问题面向所属各单位和全体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收到预警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责令整改。
第九条 专项预警方式。有专项预警内容所述问题的,于特定时间、特定阶段对全体领导人员或特殊群体领导人员发出预警。
1、任职预警:针对将履任新职的领导人员或将到龄退休领导人员或同一岗位、高风险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领导人员,主要以谈话形式进行提醒;
2、重要时间节点预警:在重要节假日,以文件通知、网上通知、短信提醒、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对全体领导人员进行预警。
3、其他预警:在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或需要上报的具体工作上,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或者虚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发出预警,责令整改。
第十条特定对象预警方式。建议启动三级黄色预警的,集团监察室对单位和责任人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整改)通知书》,由集团纪委对预警单位分管领导或预警对象进行谈话提醒,就预警问题进行询问。对存在问题责令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说明,督促限期整改;建议启动二级橙色预警的,集团监察室对单位和责任人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整改)通知书》,由集团纪委对预警单位主要领导或预警对象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加强对预警单位领导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党纪政纪警示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并加强检查落实;建议启动一级红色预警的,集团监察室对单位和责任人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整改)通知书》,由集团纪委实施诫勉谈话,责令预警单位进行整改,对相关单位各项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预警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五章预警问责
第十一条将廉政风险预警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建立廉政风险预警考评奖惩和问责机制。考评结果设好、中、差三个类别。
第十二条对在一年内没有被实施过特定对象预警的单位,在考评中评为“好”;被实施过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的单位评为“中”;被实施过一级红色预警或一年内多次被实施过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的单位评为“差”。被评为“中”的单位由集团纪委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对被评为“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由集团纪委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单
位廉政风险预警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分类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四条集团纪委、监察室充分利用集团反腐倡廉工作协同开展机制,与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财务部、监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发展部、资产建设部、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项目部、零售部、上市办、监事会、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搜集、分析、评估廉政风险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对已确定为三个等级预警的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于整改情况,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回访。达到整改要求的,报集团纪委、监察室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层级或解除预警。
第十六条对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的单位和个人,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评奖评优。未解除预警的个人,暂缓提拔使用。
第七章考核追究
第十七条将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党委履行廉政风险预警工作职责情况;
(二)各单位纪委组织协调预警工作情况;
(三)职工群众信访举报涉及预警内容的处理情况;
(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第十八条集团各级党委、纪委要严格遵守预警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出现下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一)应实施预警而未按规定实施的;
(二)预警后因监督整改不力发生问题的;
(三)应给予纪律处分,仅以预警代之的;
(四)因实施预警不力造成影响的其它问题。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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