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广泛使用的信息性文件。用于发布法律法规,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直属机关的公文,批准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处理某些事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期间放假通知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疫情期间放假通知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第2篇: 疫情期间放假通知
近期,国际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和全国多点散发态势。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现就相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非必要不离常、非必要不出境,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留常过节,确需离常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对象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二、严格来常管理。所有外省(不含涉疫地区)来常返常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常;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常返常人员,抵常后,将严格执行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城市来常返常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强化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倡导留常过年。鼓励企业留工用工,科学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通过发放“过节红包”“特殊津贴”等形式,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各级工会要关心关爱在常过节职工,对在岗职工开展慰问走访,丰富节日文化活动。
五、非必要不聚集。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活动规模,按要求提前报批,并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活动举办场所的巡查检查,对未报批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应立即整改或予以取消。市民朋友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网上拜年、线上访友。
六、强化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景区、娱乐场所、影院等经营者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对进入室内公共空间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管理措施,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对相关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加强自我防护,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
八、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方法。请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接种点开展加强针接种,尚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也请尽早按照免疫程序进行接种,共筑全市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自觉落实各方责任,共筑疫情防控屏障,共度平安祥和佳节。
第3篇: 疫情期间放假通知
2021年春节假期临近,将迎来春游踏青、探亲访友、休闲购物、聚餐聚会等活动高峰,人员流动和聚集更加频繁。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放假不放松防控”,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有节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落实好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加强对企业、景区、影院、商场、超市、酒店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管理,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短板,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和防控预案,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单位要于春节假期前通过集中培训、视频会议或走访等形式,进一步向村(社区)、住宅小区及各行业经营单位传达最新防控政策,禁止“层层加码”或者“一刀切”,做到科学防控、精准精准。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广大居民的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与出行信息登记,倡导不串门、不聚集、不拜年、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控各类线下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严格管控宗教活动及场所,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群及春节返乡人群的全面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强化各类重点人群管控措施,确保将摸排发现的重点人群和疫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全部纳入冬春季疫情防控体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相关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环节衔接到位。
四、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原则上假期期间不离开潍坊。各单位要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断,每日按时报送人员排查及核酸检测等有关信息。请于2月9日12点之前,将春节值班安排加盖公章后(电子版)报区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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