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是指承兑人完全同意要约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约。承诺书中的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图。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篇1】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
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
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
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
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
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
【篇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居民群众,我践行我承诺:
一、主动配合排查、对外来人员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曾经与疫情地区人员有往来的,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居家隔离工作。
二、带头发挥作用、带头做到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口罩,推行移风易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头参加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符合自身实际的宣传服务岗位。
三、维护和谐稳定、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自觉抵制谣言。带头学习防控知识,做好宣传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不传播、不扩散非官方疫情消息。不哄抬物价、不哄抢商品,正规渠道购口罩,按需购买粮油,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篇3】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
2.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3.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返岗前14日没有到重点疫情地区(xxx,河南信阳、南阳,安徽安庆,温州乐清)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如未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本人愿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自愿返岗,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居住在已经确诊病例小区范围内。
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本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
四、本人声明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
五、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
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
2.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3.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返岗前14日没有到重点疫情地区(xxx,河南信阳、南阳,安徽安庆,温州乐清)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如未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本人愿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xxx
【篇6】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xxx各级党组织、党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让我们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我是共产党员,我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定信念、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四、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
五、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
六、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
七、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八、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九、大力弘扬正气,自觉抵制谣言。
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篇7】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按照部署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此疫情持续期间,直至疫情响应结束,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实向企业上报2月3日至今所有行程和个人及家庭健康信息,做到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二、自觉遵守企业防控管理各项要求,服从企业统一安排。
三、按企业通知要求,尽量选择私家车、单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全程佩戴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复工后取消各种集中团拜、走访活动。
五、上班期间,保证在本人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尽量避免流动和人员聚集。
六、上班期间,应确保全天佩戴口罩,相互交流需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直接接触。
七、尽量减少出差、出国或到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开展工作,确需出差、出国或到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开展工作的,自觉遵守交通部门和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八、会议讨论尽量采用远程视频,用消毒溶液擦拭个人工位及办公用品。九、在疫情防控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安全。
十、工作和业余、进出电梯自觉戴口罩、勤洗手,科学防护,不给社会和企业留隐患;
1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打喷嚏、咳嗽时用手肘、纸巾捂住口鼻,有公德心;将用过的口罩丢于废旧口罩专用垃圾箱内;不串门,不聚会,电话联络亲朋,避免交叉感染;
拒吃野味,合理饮食,吃饭时不扎堆,直至开始开饭时才脱口罩,确保健康。
十一、有耐心、多理解,配合企业及政府部门相关检查;
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发表未经官方证实的任何言论,维护社会舆论稳定;出现疑似症状,不恐慌、不侥幸,早就医。
十二、确保自觉遵企业的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一切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在疫情控制期间,若本人违反政府、企业的相关疫情管控规定,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等有行为,甘愿接受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若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蔓延、致使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或给企业造成关门整体隔离等严重后果等情况,自愿接受从重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20年XX月XX日
【篇8】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我本人来京日期身份证号:
在项目部()劳务队施工作业,针对当前新冠状病毒疫情,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来施工现场以前:
1.我本人身体健康,体温正常,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
2.我本人14天内未去过高中风险地区,14天内也未接触过患有新冠疫情症状的人(含疑似)。
二、在工程施工期间:
1.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项目部对疫情防护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2.按要求,每天服从项目门卫测量体温,并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并做记录;
3.我除参与建设工地地点外,不外出,不聚集,如有必须外出的,须经项目部书面同意;
4.在工作期间及多人场合,我必须佩戴口罩;
5.如我发热、咳嗽等症状随即上报项目后并到中心医院或传染病院就医,绝不隐瞒病情;
6.我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以上疫情防控承诺系我真实意思表示,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三、施工安全生产承诺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进场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帽穿劳保鞋等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非电工不接线,不使用违规电动工具;遵守消防安全,不抽烟不带火种进现场;
3、在宿舍不酗酒不打架,不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4、电瓶车电动自助车,不进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及充电;
5、文明施工不随地大小便,做到工完场清;
6、积极参加项目安全培训,做到四不伤害;
7、杜绝违规指挥,杜绝违规危险作业;
8.以上疫情防控承诺系我真实意思表示,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篇9】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总公司要求,确保我单位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保障单位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大局,我单位现郑重承诺:
(一)保持应急联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工作场所等其他公共区域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等措施。坚决避免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者进入工作场所。
(三)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办公场所,宿舍等公共区域的通风、环境清洁消杀及监测,增加消杀频次,特别是做好交接班、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降低人员办公、住宿密度。办公、宿舍配备消毒洗手液。所有员工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四)强化单位食堂的防疫措施。加强餐饮具消毒,鼓励员工自带餐具,提倡分餐进食、错峰就餐,不举办聚餐。做到记录可追溯,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和消杀。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
(六)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员工防控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的严峻形势和常规必要防控措施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七)做好“两节”期间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储备,按照“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原则,工作人员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探亲。加强“两节”期间人员管理,倡导弹性休假,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员工错峰离京返京,保障正常工作开展。
如未落实上述防控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
签 名:
日 期:
【篇10】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
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
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
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
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
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
【篇11】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公司)按照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复产复工后,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全面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8个一”要求,并重点抓好如下措施:
(一)保持应急联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二)每日测量体温。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体温超过37.3℃的员工须限制进入。
(三)每日报告情况。每日下午4点前将开工情况、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防疫工作情况等报送单位所在地防疫领导机构。
(四)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并隔离。发现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并同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
(五)减少人员集聚。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规模,提倡分餐进食、错峰就餐。不举办集聚性质的文娱活动。
(六)场地通风消毒。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加强隔离区管控。
如未落实上述防控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篇1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为切实保护老师、同学、自己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已认真学习了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执行每天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绝不带病上学。
二、我一定向老师如实报告接触史、旅居史等相关情况,保证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离开XX市范围,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接触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回来人员。
三、我一定认真落实个人防护各项要求,讲究个人卫生,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
四、我一定自觉坚持步行、骑行、乘坐定制公交或家长接送等安全的出行方式往返家校,绝不乘坐公交、出租等社会公共交通工具。
五、我一定主动提醒父母和家人,共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健康、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或纪律处分,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承诺人:查查通作文网
2021年月日
【篇13】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最新疫情防控承诺书3篇精选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篇14】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弹形势严峻,为切实履行防控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在疫情管控期间,承诺做到以下事项。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处理。
1、遵守项目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执行落实到位。
2、公共场所(含工作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3、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消毒。
4、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与项目保持一致,维护公司项目利益。
5、严格履行进出工作场所审批程序,做好上下班防护。
6、自觉向项目报告自己及周围人员异常情况。
7、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进行诊疗,如有疑似与确诊病例,立即逐级报告。
8、健康饮食,不捕杀食用野味。
9、全面对外来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排查防控,落实好口罩佩戴、测量体温以及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每日按时向经理部微信群公布体温表及消毒情况。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