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成都**学校
地址:成都
电话:
手机
联络人:
乙方: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xxx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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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创业培训SYB项目”培训服务业务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外包服务范围
(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关于创业培训项目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为甲方免费申请xxxSYB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2、为甲方安装创业培训课程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含:摄像头、指纹打卡器、身份证识别器、创业培训四维系统。
3、为甲方学员提供教材。
4、为甲方申请开班。
5、为甲方提供SYB授课师资。
6、为甲方申请结业,并顺利让甲方学员拿到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7、为甲方提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服务区域:****学院
(三)服务时间:即申请开班后,按照xxx就业管理局规定时间授课,每天不超过7小时授课。(具体时间以开班申请时间为准。)
第二条 合作费用与支付
(一) 培训费用标准
1、 就业局关于校园内创业培训发布补贴为900元每人。(详细见就业局2009年关于创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2、 乙方收取费用为670元每人,以就业局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数量计算合计费用。
3、 每一位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必须是为未享受国家SYB创业培训补贴的学员。
4、在协议结束后,乙方就培训设备可按照市场价格转让与甲方。
(二) 服务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的一切款项、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及支付。
2、结算兑账的时间为创业培训结业后,培训补贴已转入甲方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结算完成。
3、甲乙双方针对项目费用无疑义后,乙方开具合法的有效收据及结算清单发送至甲方相关人员。
(三)价格变更
如果甲方对现有服务书面提出重大的变更,则双发将重新商定价格。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协议外包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现场检查。
2、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服务工作流程,并对乙方工作进行考评。
3、拥有全部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商标、标示等知识产权。
4、有权调用,查看并获取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的监控录像和所有相关记录。
5、有权对乙方提供工作督导意见并要求乙方参照遵守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就业局明文要求的申报材料。
2、积极配合乙方的申请及检查工作。
3、为培训开班进行学员招生工作,积极主动发动学员参加培训课程。
4、为乙方提供班级学员人数为30人的授课小班,并要求学员不得缺勤与迟到。
5、在培训班级内配备1-2名班主任,协助授课老师完成创业培训全套流程。
6、为乙方提供教室(要求:桌椅为可移动的、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及电脑设备)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在甲方工作指示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明确。
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xxx就业局针对SYB培训课程标准细则进行执行课程。
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二条之约定获得服务费用。
(二)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免费申请xxxSYB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2、为甲方安装创业培训课程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含:摄像头、指纹打卡器、身份证识别器、创业培训四维系统。
3、为甲方学员提供教材。
4、为甲方申请开班。
5、为甲方提供SYB授课师资。
6、为甲方申请结业,并顺利让甲方学员拿到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7、为甲方提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乙方因过错或不正确履约,均应按照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的专有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
第六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暂定五年,即2015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一)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由2015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止。
(二) 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商议续签合同事宜,是否续期甲乙双方视情况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成都****************学院 乙方:成都***********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 地址:成都高新xxx*****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时间: 时间:
联络人:***** 联络人: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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