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全新解读2023年4月1日实行·1
重点一 “自主报考”来了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山东的小伙伴们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d.122.gov.cn),就可以实现驾考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xxx的试点城市是济南、东营,3月底前,济南、东营、德州、菏泽所有考试预约要全部实现网上办理;4月底前,青岛、淄博、潍坊、济宁、威海、烟台、临沂,5月底前,枣庄、泰安、日照、莱芜、滨州、xxx要全部实现网上自主报考。7月1日之后,除个别法定业务类型外,所有考试预约都必须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原网上车管所及其他外挂接口将全部停用。
重点二 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公安部的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C5)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就符合报考条件。
重点三 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重点四 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重点五 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科目一、二、三都要考。
重点六 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重点七 青岛试点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目前,xxx的试点城市只有青岛。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重点八 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前提条件是“注销”,不是吊销,驾驶证注销后符合条件即可恢复,但吊销后就只能重新报名考试了。
重点九 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即C类驾驶证取消了夜考,但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重点十 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科目二、三考场相聚很近)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重点十一 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重点十二 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重点十三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此前驾驶证记分是以处理交通违法的日期为准,记入当天所在的记分周期,因此虽然法律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但许多人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被注销驾驶证,给了不少违法驾驶人可乘之机。
新的公安部的139号令实施后,记分按照违法行为发生的日期为准。因此,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重点十四 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重点十五 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目前山东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
驾照新规全新解读2023年4月1日实行·2
2023年4月起,我国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证监会:自4月1日起
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证监会3月13日发布消息,自2023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车内进食、手机外放上了“黑名单”
地铁新规为文明出行“导航”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的7类约束性行为分别是: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签证专办员卡”使用新规:
伪造、变造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施行:
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原有11种违法情形进行梳理,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
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4月起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全面自动化
中国气象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正式业务运行的通知》。从4月1日起,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从全国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这意味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实现全面自动化。
相比人工观测,自动化气象观测的观测能力明显增强。观测频次较人工观测提高4至8倍,有效弥补了原有人工观测数据的不足。同时,观测数据传输用时由分钟级提高至秒级,传输频次从5分钟提升至1分钟,数据传输频次与效率大幅增加。
驾照新规全新解读2023年4月1日实行·3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xxx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新修订的公安部139号令的变化情况归纳成9大亮点,并结合实例情况予以解读。
放宽残障人驾车条件
139号令对残疾驾驶人身体条件限制作出了较大修改,例如,对单眼视力障碍和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限制条件更为人性化。
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此项修改,既满足了单眼视力障碍驾驶人的生活出行要求,又从安全角度出发,不允许申请大型车驾驶证。同时,对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就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即C5驾驶证。
管控境外驾驶证
换领“速成”现象
139号令在原部令第三十四条上新增了第二款。即: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增加此项内容,能够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学习驾驶的“速成”问题,139号令要求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的时间要在3个月的时间段之内,且3个月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
对实习驾驶人
要求更加严格
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此项修订,将原部令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修改后,对实习期驾驶人的要求更加严格。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会被注销驾驶证。
放开驾驶证
异地申领审验限制
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十四条进行了修改。此项修改,打破了原来对驾驶人的地域限制,允许所有驾驶人异地补换证和审验驾驶证,提交身体证明。
70周岁后才需要
每年提交身体证明
139号令在原部令第七十七条上增加一款新内容,此项修改更加方便群众。以前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证明,现在改为70周岁,时间延迟了2023年。而且70周岁以上驾驶人及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只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需要再进行考试,就可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证降级恢复程序
更加细化和人性化
139号令对原部令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进行了修改。在此项修改中,139号令不但细化了驾驶证降级的恢复程序,而且还规定了“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只需要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即可”。也就是说,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1年。
统一车管所
软件服务平台
139号令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了第七条。此项内容的增加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确保了“互联网+窗口服务”新的工作模式成为可能;二是互联网身份认证与窗口提交申请效力相同。此项内容的新增,进一步优化了考试组织,实现了考试全程公开公正。首先是考生通过网络平台,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场地,有力剪断“利益链条”。其次,随机排考,防止“人情考试”。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第三,优化程序,提升管理效能。
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进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并且两项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参加安全文明考试。同时,还将小型汽车20%参加夜路考试改为全部在白天采用模拟灯光考试,大大方便了考生。
降低驾驶职业学生
申请A1A2证年龄
139号令在原部令第十二条第一项新增了第七款内容。此项修改,大大降低了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专业驾驶人的准入年龄,大客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由26周岁降至20周岁,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由24周岁降至20周岁。
增加驾驶证
自学直考相关规定
尽管xxx不在全国驾驶证自学直考首批试点范围内,但也向大家作一个解读。
新部令新增了第二十三条。即: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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