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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XX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入整治违规补课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补课。
二、整治时间
违规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6月—20xx年10月。20xx年10月后,整治措施将形成常态,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
1.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本方案。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违规补课情况。
3.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开设专栏。各单位要在大门外和校内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治理阶段。
教育局成立由x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室、督导办公室、职成股、人事股、师训股、政策法规股等股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x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查处。
四、处理措施
在本方案下发之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仍然从事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有关精神,按以下规定严肃处理:
1.对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其中,民办学校自主聘用人员违规补课被查处的,由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xxx公办教师招聘考试。
2.将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3.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处分期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文明城市、综合治理奖金。
4.对仍有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宣传。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浓郁氛围。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
2.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通过整治违规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拒绝违规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第二篇: XX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教育科技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及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获取报酬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整治期限:8月1日-31日
2.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3日):以校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3.学校自查阶段(8月1日-3日):以校开展自查自纠。
4.检查抽查突查阶段(8月1日-31日):教科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抽查突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重点打击。发现违规的教师按政纪处分的顶格规定处理,所在学校的书记、校长按政纪处分的顶格处理。
5.总结反馈阶段(8月29日-31日):各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形成报告上报教科局。
6.各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学历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雇佣在职教师代课,不得委托在职教师介绍生源,不得委托在职教师做宣传,不得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场地设施。如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7.延伸巩固阶段(开学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露头就打,反弹必惩,形成高压态势。
8.各校书记、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第三篇: XX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为落实上级规范办学有关规定,深化专项治理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工作成果,加强暑假期间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问题。特制定港西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临聘教师等)
二、治理重点
1.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从事线上违规有偿补课;
7.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严格落实严禁违规补课相关规定。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及《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3号)、《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18)30号)和《xxx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xxx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教发(2019)37号),通过加强教育、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规范教师行为。
三是与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签订《治理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贵任状》,学校校长与教师签订责任状,明确治理范围和治理重点,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行为。
四是学校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向家长广泛宣传专项治理要求,公开教师承诺,公开学校举报电话、校长电话和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全体家长的监督。
五是积极配合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和新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在假期对教师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并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调离现工作岗位、取消当年全部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同时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临聘教师,解除劳动合同。校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守土有责。对治理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反响的,要予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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