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是一种体育运动,如各种徒手健美操、艺术体操、花样体操和各种自我抵抗运动。体操和瑜伽可以增强身体各部位的力量、柔韧性、耐力、协调和控制能力,从而使身体强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情况自查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情况自查报告篇1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21]8号)要求,现将天峻县全民健身中心(天峻县室内田径馆)2020年开放情况自查报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峻县全民健身中心本着服务于全民健身等公益性服务,免费开放提供锻炼、训练场地,举办体育赛事,是天峻县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
二、开放情况、受益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体办〔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益性,坚持免费开放、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县大型体育场馆在创新运营、使用效率和科学规划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一)建立出入登记制度。
为有效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场馆,对社会免费开放实行出入登记,在规定的时间进出场馆。
制定体育设施使用保护制度。建章立制,在体育健身器材醒目的位置,悬挂设施设备使用办法和保护措施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免费开放的健身项目。使各种体育设施得到有效使用和保护。
(二)确定专人负责。
指定专人对体育器材进行管理,每日检查体育健身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检查进出场馆健身的人员身份,在免费开放期间巡视管理,做好开放时间结束后的清场工作,同时做好健身器材的维护。场馆内配备专业安保人员和保洁人员,负责场馆内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工作。
(三)聘请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馆内健身训练及培训。
制定详细周密的健身种类和时间安排表,针对每项内容制定课程表,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课程安排指导开展各项健身活动,保证人员安全。
(四)2020年全年对外开放情况
2020年度全年对外开放355天,周一到周五早上6:00到晚上9:30开放,周六、周日早10:00到晚上9:30开放,2019年场馆共举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藏棋等活动372次(包括7个协会在场馆举行的活动),田径场馆举办锅庄舞、民歌、广场舞、服装表演等活动365次,包括县城5所中小学校学生锅庄舞。免费健身人数全年达到21000余人次,全民健身活动广场舞全年培训了60天。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基础资料不够严谨。场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还有待加强。
2、配套服务有待进一步开发。向社会开放程度和多元开发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馆的对外开放。
3、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场馆工作人员中专业人士缺少,需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员工专业素质的培训。
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情况自查报告篇2
按照县文体广新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全面健身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全民健身工作目标考评细则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评分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我社年初成立了全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以供销社主任同志为组长,并研究制定下发了全民健身工作活动方案,落实部署了各股室责任与分工,统一思想,整合资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全民健身工作的有序推进及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加深,社会关注力有了大大地加强,干部职工参与健身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我社关注支持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实现了突破。
二、积极开展健身活动,落实活动经费
广泛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及时发现、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在开展活动时,给先进集体和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落实一定的职工健身活动经费。
三、全民健身活动纵深推进
一是围绕“全民健身日”活动主体,拓展健身的范围,将健身活动与职工活动相结合,将大型活动与小型活动相结合,将健身活动与推广健身方法、健身科普宣传相结合。在我社今年的“全民健身日”中,适时设立“全民健身知识”竞赛,加强了健身知识的科学指导,也加强了干部职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对我社今后更好地搞好全民健身活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我社还开展贴近生活的中小比赛,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健身热情,崇尚健身的新的生活追求,使体育发展成果惠及本单位。
二是今年的“壤巴拉节”中,我社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对推动全民健身的意义,全社员工积极行动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既向外来人员展示了壤巴拉文化又达到了宣传全民健身的目的。
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情况自查报告篇3
一、游泳池对外开放试运行工作情况
1、游泳池对外开放时间:每日早上9:30-12:00、中午
13:00-17:00、晚上18:00-20:30。
2、入场管理:根据游泳池使用功能和管理需要,游泳池运行实行有偿服务,进入游泳池的人员凭票入场,一人一票。门票由体育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公章,试运行期间每张门票售价10元。团体票:一次性购买100张以上每张票价9元,200张以上每张票价8元,由体育局办公室、财务股统一出售。
3、资金管理:游泳池运行支出经费报县政府审批报销,
门票销售收入上交县财政。
4、安全管理:按游泳池管理规定张贴、悬挂安全管理标牌标识;配备安全救生员、水质员、治安员;安装监控系统;购买意外伤亡保险(每年1.5万元,赔偿金额60万元)。
5、试运行期间启动面向社会公开承包游泳池经营管理相关工作。
6、由体育局牵头组织经营游泳池业主派人到成都参加游泳池救生员培训。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因游泳池项目属于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的一部分,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未完工,不能对游泳池项目单独进行验收,所以质监部门不出具验收报告。
2、因为无验收报告,相关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受到制约。建议县政府召集质安站、工商、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集体研究游泳池对外开放试运行工作事宜或组织简单试运行仪式,标志游泳池可以开放试运行。
3、对外承包经营游泳池工作同解决管理经营问题,但涉及问题较多,需多家部门协商开展。水价、电价、门票、租金等问题需调研,试运行后确定。加之工程属灾后重建是公共服务场所,纯商业化运行将引发诸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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