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需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对外开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眼处。
2、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3、固定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于每场前测余氯一次,保持控制余氯在0.3-0.5毫克/升之间;用PH试纸测水质PH值,保持控制PH值在6.5—8.5之间,保证池水的消毒,并做好记录。
4、为防止人工游泳池生长藻类,池中应加入除藻剂硫酸铜。
5、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毫克/升。
6、游泳者更衣后须经保持余氯5—10毫克/升的浸脚、消毒池洗脚、淋身后才可光脚上池面,不得穿任何鞋上池面,以免污染池水。
7、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及酗酒者入场游泳。
8、工作人员随时消除水中污物,每天停场后彻底清扫池边走道、出发台、厕所、淋浴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洁无异味。
9、备有急救药品、救生设备等,并有合格的救生员在场边巡视。
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
1、婴儿游泳馆内外卫生实行分区责任制,全馆人员必须做到经常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东西摆放整齐。
2、各室、馆门窗玻璃经常保持明亮,天棚地板、四壁和桌椅用具无灰尘。
3、卫生清扫工具要存放整齐,不准到处乱放,对坐席、门窗、窗帘发现损坏时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4、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勤剪指甲。
5、人人都要懂卫生知识。
6、加强组织领导,每月检查评比依次,好的给予奖励,不合格者,除教育外,视情节适当扣发当月奖金。
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住店客人和会员的健康和安全,结合本游泳馆的实际,特制定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
由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财务及业务支持总监、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值班工程师、前厅经理/值班经理、游泳馆负责人、救生员、场务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
游泳馆经理承担游泳馆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
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实施水上救护制度,定额配备合格的水上救护人员,准确地判断和发现情况,积极救护游泳人员;
本馆的救护人员兼管泳池安全,通过专业培训和认证后持证上岗。上岗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劝阻和制止游泳馆内不安全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深、浅水区有明显的标志,周边有宣传牌、警告牌和管理工作的告示牌,并设有广播设施及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并有效使用;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馆;
游泳馆严禁酒精类饮料的售卖,禁止酗酒、醉酒者进入;
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谢绝入场;
为了确保客人和场馆的安全,配有可正常便用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SOS和应急灯,请勿随意触碰,或者挪作他用;
游泳馆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溺水事故等的安全演练,以提高我们自身的防范、应急和处理能力;
任何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坚持挂牌作业,并公示在公共区域,以避免误入以及其他可能潜在的安全风险;
游泳馆工作人员,必须谨记各种设施设备使用的禁忌,以便于随时提醒我们的客人,安全使用;
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及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规范,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高效、安全救护;
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方可使用馆内的设施设备;
谢绝任何宠物,进入到游泳馆区域;
谢绝跳水;
游泳馆属于风险区域,不要四处乱跑、喧哗、打闹等危险动作;
使用游乐设备时,听从现场救生员的指挥和安排;不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劝阻者,酒店有权请客人离开;
严禁吸烟,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不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劝阻者,酒店有权请客人离开;
在使用馆内设施有不适感,请立刻联系身边的工作人员,以便于我们及时协助;救生员要高度关注客人的反应;对于超过30分钟使用干湿蒸设施的客人,工作人员要善意提醒,并上报现场主管人员;
不得在泳池内享用任何食物和饮料等,馆内的躺椅旁边都配置了茶几,可以摆放;
游泳馆泳池水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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