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对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对今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内容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储备土地、房产的管理等业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要求,确保局相关业务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本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
二、主要做法
按照《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职能实际,制定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法治改革为抓手,把土地储备、土地征收、储备土地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政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正在研究制定《储备土地上房屋临时利用经营招标办法》、《储备土地经营管护细则》、《实施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等实操性规则多个,积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开放内涵式发展,加强在节约集约利用储备土地资源,促进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土地供需保障等方面的立法。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按照“需要、管用、慎立、多修”的原则,通过立新修旧使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对我局执行的土地储备、土地征收和储备土地管理等相关法规、政府规章及时提出清理建议,向市政府提出修改、废止建议。同时,强化对法规规章的解释工作,明确法条的准确含义和适用情形,确保政策法规、政府规章有效实施。三是根据形势、政策规定的变化和要求,今年对我局的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将相关76项制度、业务流程等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人员,并经常组织学习、熟悉。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禁止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依法撤销和纠正程序、内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决定,已废止《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2、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涉及土地储备、土地征收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对与公民、法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征求公民、法人意见建议。在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全市房屋拆除平米造价及渣土清运费统一标准规则中,会同城管局、财政、审计、监察等多部门邀请专家实地调研取费依据及市场行情,并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论证后,反复讨论提出了可行性取费标准。同时完善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证程序,为重点项目的顺利征收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的管控力度。对土地征收项目、土地收储项目、重大资金支付等,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上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同时,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解放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西夏陵申遗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土地储备和征收项目的重大决策事项,邀请群众代表、业内专家及专业机构参与评估。三是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注重发挥纪检和监察室的监督作用,建立了重大决策评价制度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通过舆情跟踪、抽样检查、会商分析等方式,广泛收集利益相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实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研究评价,根据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监察室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银川市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我局工作性质和实际,我局设立法律顾问室,聘用法律顾问1名,落实了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重大事项决策过程都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土地储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政务信息102条,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局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对于那些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储备土地、房屋临时利用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问题,使行政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组织编制了权力清单。按照市编办关于权力清单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制定了职责范围内的“权力清单”,并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法定责任清单,通过解决权大责小、有权无责、责任不清、责任死角等问题进行了权力认定,权力界限更为明晰。三是对一些历史遗留、政策变化较大的复杂问题,引导诉求人采取诉讼途径依法予以化解。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做好行政和民事案件应诉工作。针对涉法涉诉案件,由法律顾问按司法程序积极主动应诉,做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对属于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敷衍、拖延。
5、加强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培养。主要强化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行为意识,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编印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和应用文本、并针对房屋征收工作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规定及实务等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规政策意识,培养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的法制思维。
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凡属重点、疑难事项,均组织科以上干部讨论研究,拿出符合法规的意见或处理方案。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组织科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按照科室、人员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使领导干部将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事项熟练掌握并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
三、取得的效果
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明显提升;二是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管理等权力运行;三是法制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依法履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方面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细节上,存在疏漏现象。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土地征收、储备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宁办发〔2023〕61号)文件要求,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成立机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鉴于人员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经合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xxxx蔡家地村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xxxx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经合局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全员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工作开展
(一)保证普法经费落实。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购买普法资料、设备所需经费等,我局都能够予以落实,保证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制度。采取自学加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做好普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周一例会集中学法制度,使法治学习宣传形成制度化。不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思维,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学用结合,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致力于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通过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监察法》等,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使大家深受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而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我局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专业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作风建设。
(三)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如项目招引过程中严格对照《xxx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进行项目筛选,在合作细节磋商中,我们坚持做到以《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为准绳,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仔细研究、讨论,提高了项目谈判的效率。
(四)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扶贫工作结合。结合扶贫帮扶村实际,开展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坚持进村入户,采取集中宣讲分散辅导的方式,向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及其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招商工作实际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示范创建。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柞水建设的重要载体,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召开后,对标省市要求,立即召开县、镇办两级推进会,对我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从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文明执法、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示范创建六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省市要求,印发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办、各部门,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二是健全创建机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了县、镇办、部门三方联创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抓总负责,各镇办、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格局,积极开展县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县级示范镇办3个、示范部门6个,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督查指导。为了保障示范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xxx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4月和8月,县政府法制办xxx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对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11月,成立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社等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三个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记录、文件、案卷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情况等方式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创建工作效果。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行微信办照、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为22个单位增设了行政审批股,实行了行政审批专人专岗,一个窗口对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结率达99.3%,群众满意率达到98.38%。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小岭镇、凤凰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同时,扎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违规建筑问题32个,经市上验收,全部销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6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均实现了网上预约服务,查看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进度,网上办理事项占全部审批事项51.2%。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就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城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群众意见征求会7次,吸纳公众合理建议50余条。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不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领导不签发”的原则,县政府法制办今年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00余件,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坚持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3次,提合理化建议45条。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与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和陕西诺灵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了顾问报酬,成立了以律师和法律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同时,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2次,提出专业意见30余条。各镇办,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新增45名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各镇办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坚持“六个一”工作推进法,严格按照《商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县9个镇办、29个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执法透明度。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商洛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开《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累计公布行政执法信息170条。
五、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公开县政府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权,共接待申请复议咨询3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办结2起,其中决定撤销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今年以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共受理案件1366件,调解结案1342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
六、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柞水县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6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6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目前,已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6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9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场次,组织《宪法》媒体知识竞赛,开展“助力脱贫攻坚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全县所有镇村、中小学校普法宣传全覆盖。同时,每天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普法宣传暨平安建设公益广告4次,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暨平安建设短信2条,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2023年,我县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六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八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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