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级、组、处、室负责人为本级、组、处、室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级、组、处、室负责人每天对本级、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体温超过37.3度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级、组、处、室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监督与追责:各级、组、处、室要根据制度要求开展晨、午检工作。学校综合办公室将对各级、组、处、室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要进行督促并上报行政会,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上报校务会。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制度追责。
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检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 在校门口实行晨检,值班人员除行政值班外,另外安 排7名党员教师一同参与晨检测体温工作。全体学生进入校 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入校进班;若学生体温 超过37. 3° C 或出现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有家长接送的,安 排其到校门外临时隔离观察室,由当天值班行政通知其家长 将其接回就医,校医做好相应记录并通知班主任;家长不能 及时来校接回的学生,由校医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其14 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 接触史。如无,在校门外临时隔离观察室等候通知其家长接 回并及时就医;如有,叮嘱学生佩戴好口罩并护送其转移至 校内隔离观察室(崇雅楼西底楼)等候,电话通知家长,同 时打120通知第一人民医院派车接诊。校疫情报告人(校医) 立即向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分管领导或 校长马上向市教育局报告。
2. 学生进班后,班主任要对未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电 话联系,问清未到校原因,如是因身体不适未到校的须问明 病情,要如实记载到晨检记录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 直至学生痊愈。若班级中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班主任要进 行“零”报告。所有班级均需在每天上午8:30前将晨检记 录表交由校医汇总,校医在9:30前将本校晨检情况上报到 晨检管理平台。
3. 中午12:00进行学生午检,班主任进班统一测量学生 体温并做好学生体温记录。若有学生体温超过37. 3° C ,立即 安排其到隔离观察室(崇雅楼西底楼),校医对其进行排查, 了解其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 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无,校医做好情况记录,同时班主任通 知家长,校医将学生送至校门口,家长将其接回就医;如有, 校医立即打120通知第一人民医院派车接诊。同时,向校分 管领导汇报,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马上向 市教育局报告。
4. 如在晨午检中发现其他传染疾病症状,校医要及时 向德育办相关行政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具体情况,如发现疫 情或可疑病例者,校医要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分管 领导向市教育局报告。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进校门前,全体教职工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 常方可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 3° C ,不得进入校门,需回 家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体温检测人员由值班教师负责, 将教职工晨检情况及时记录,并报校医和校长办公室。
2. 全体教职工午检在中午12点后进行,原则上由校医 统一测量,若出现体温超过37. 3° C ,则需要回家休息,必要 时到医院就诊。检查人员将情况及时记录,并报校医和校长 办公室。
3. 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检查人员的晨检工作。出 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 校门,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 外出现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时不要到校,应及时向校长办公 室负责人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询问和观察要点:
1. 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体温超过37. 3° C )、咳11敕、 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等。
2. 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 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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