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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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编制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和各类研究生招生宣传、入学初试、复试、录取工作。
2. 负责全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3. 负责研究生学籍和学位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 负责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5.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和奖助惩贷补工作。
6. 负责研究生毕业和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7. 负责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党团员发展与教育管理以及团学活动。
8. 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科室工作职责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大纲、复试方案等;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命题与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工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查与接收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运行管理;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管理;研究生教研项目及精品课程建设;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与管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校研究生学籍档案管理和全校研究生各类学籍异动管理;研究生学位审核材料管理,学位证、毕业证制作和发放;学位点评估工作;学位数据年报工作;校级、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团委办公室
负责全校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研究生系列学术科技、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管理;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研究生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组织管理;依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5. 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硕士、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及优秀学生表彰工作;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统计;研究生住宿分配与调整、研究生报到、研究生证办理发放等日常事务;处理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工作。
6. 党委办公室
研究生院党建活动;协调研究生党建工作,指导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生党员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 综合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宣传工作;研究生院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档案整理工作;研究生校企合作,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管理;研究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及文字材料撰写;负责对外交流接待。
三、岗位职责
1. 党委书记——宋小春(男、行政楼B308室、办公电话027-59750038)
(1)全面主持研究生院党委工作。加强研究生院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负责对全院师生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3)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
(4)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安全稳定工作、各类违纪惩处和突发事件处理。
(5)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及表彰。负责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协助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
2. 院长——贺行洋(男、行政楼B105室、办公电话027-59750166)
(1)全面主持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
(2)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全面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
3. 副院长——杨晓云(女、行政楼B106室、办公电话027-59750170)
(1)负责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
(2)负责制订或修订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3)负责招生信息网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优质生源基地建设。
4. 副院长——宋发佳(男、行政楼B102室、办公电话027-59750167)
(1)负责研究生学籍、培养、学位工作。
(2)负责抽检课堂教学进行状况,收集和整理学生对教学的建设性意见,适时实施教学改革,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3)负责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审核与汇编研究生培养方案。
(4)负责遴选研究生导师及授课教师,考核和管理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
(5)负责制定研究生有关培养方面的规章制度。
(6)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组织与实施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及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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