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培训【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培训
一、世界地球日
1970年4月22日,由美国斯坦福大学d.海斯倡议,在全美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环境保护运动。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以保护地球为宗旨的群众运动,美国民间组织将4月22日定为“地球日”。1990年,由世界知名人士、环保专家、环保组织组成了“地球日”协调委员会。从此,4月22日被定为“世界地球日”。
二、世界环境日
世界环境日是为纪念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而设立的纪念日。在1972年举行的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灯环境会议,是各国政府第一次共同研究环境问题的历史盛会,会议建议将其开幕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并被同年举行的第27届联合国大会确认。
三、世界水日
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定:从1993年开始,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这标志着水的问题日益为世界各国所重视。“世界水日”的确定,旨在使全世界都来关心并解决这一问题。在这一天,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就水资源保护与开发,采用各种形式,分不同层次,开展各项活动,以提高公众水意识。
人类的一切社会和经济活动都极大的依赖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确立“世界水日”,既总结了历史的经验,也体现了对今后的展望。纪念“世界水日”是为了唤醒世人都来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
四、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从1995年开始,每年的9月16日为“世界保护臭氧层日”。臭氧层破坏是人类当前面临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自70年代以来就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1976年起陆续召开了各种国际会议,通过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决议。尤其是在1985年发现了在南极周围臭氧层明显变薄之后,国际上保护臭氧层以及保护人类子孙后代的呼声更加高涨。
生活中的环保常识
一、家庭如何节水
1、定期更换水龙头里的垫圈以减少漏水;2、衣服不要放在流水下冲洗;3、将餐具放到滴有洗洁精溶液的盆里浸泡摸洗,冲洗时再拧开水龙头;4、在抽水马桶里放块砖头;5、将用过的水二次利用。
二、厨房中的污染
厨房中的燃料燃烧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颗粒,这些对人的肺、气管、脑组织等有害;烹饪产生的油烟中含有丙烯醛,对鼻、眼、咽喉黏膜胡较强的刺激作用,容易引起上述器官的病症。
三、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
洗衣粉一般都使用磷酸钠作为助洗剂,洗涤后,含磷废水流入江河湖泊,造成水中蓝藻生长迅速,水体流动减缓,鱼类及其他生物因缺氧死亡。而且,洗涤后的衣服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不良症状。
四、有车族的环保小常识
按时保养汽车,使尾气污染排放降到最低;一旦车尾开始漏油,马上修理;不开车去人群密集、交通拥堵的闹市区;拒用污染水源、污染环境的方式洗车;长时间堵车时应熄火等待;不从车窗内向外扔垃圾赃物;驾车出游不将垃圾留在野外;拒绝购买和使用高污染车及车用品,提倡使用可降解车用品。
五、家电辐射的危害
手机、电视、电脑、微波炉等家电在使用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不同波长和频率的电磁波,它们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穿透力强,而且充斥在整个空间,成为一种新的污染源,已经面成为当今危害人类健康的致病源之一。长期处于强辐射下,容易诱导白血病、肌肉肿瘤等疾病的发生。
环境保护与日常消费
一、野生动物不能随便吃
动物容易传染疾病,狂犬病、疯牛病、艾滋病以及非典、禽流感等都是从野生动物开始传播扫。野生动物还含有各种病毒,携带各种寄生虫,吃后易引起出血热、免疫热等病,虫卵会造成中毒或贫血。
二、什么是农药残留
农药使用后,经风吹日晒大部分逐渐消失,但仍然有部分附在农作物叶片上,被吸收或渗入植物体内。另一部分渗入土壤和水中,被农作物和水生生物吸收,这些被植物、水生生物、鱼类、禽、畜摄入体内的农药,被称为农药残留。
三、绿色消费观
随着绿色市场的兴起,一种新型的绿色消费观已经逐步形成。绿色消费观就是在进行个人消费时,将消费利益的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利益结合起来,认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消费利益是不可取的,从而抵制购买和消费那种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商品.
四、分类处理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类等,回收可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厨房垃圾包括剩饭、骨头、菜叶等废物,经处理后可生产有机肥;有害垃圾包括含汞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需进行安全处理;其他垃圾主要采取焚烧和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
五、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绿色食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简单的说就是7个字:“安全、营养、无公害”。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一、从我做起保护水资源
使用节水型水具;杜绝跑冒滴漏;洗漱随手关龙头;一水多用;减少干洗;拒绝化学清洁剂;选用无磷洗衣粉;不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不在饮用水源水面上游泳、娱乐、训练;不在水体边洗衣、洗车。
二、从我做起防止大气污染
关注空气污染指数;乐为“公交族”;出行多骑自行车;“开车族”使用无铅汽油,定期检查汽车尾气;拒食露天烧烤;黄土不露天,绿化美化生活环境;使用无氟电器;少用发胶。
三、从我做起防止噪声扰民
公共场所,轻声交谈;居家生活,轻走轻行;音响电视小声;装修想想四邻;开车尽量少鸣笛;不燃放烟花爆竹;夜间、节假日、学生考试期间不制造施工噪声;做生意时不用音响招揽顾客。
四、从我做起保护环境
节约用水、用电;选用、购买环保产品和绿色产品;买菜、购物使用布袋、菜篮、纸袋;不吃野生保护动物,不吃、少吃口香糖;爱护周围的花草、树木;不乱扔废弃物,垃圾分类投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参加一次环保志愿者活动;教育孩子,引导周边的人保护环境。
五、爱护花草树木
印度加尔各答农业大学德斯教授对一棵树的生态价值进行了计算;一棵50年树龄的树,以累计计算,产生氧气的价值约31200美元;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大气污染价值约62500美元;增加土壤肥力价值31200美元;涵养水源价值37500美元;为鸟类用其他动物提供繁衍场所价值31250美元;产生蛋白质价值2500美元。除去花、果实和木材价值,总计创值约196000美元。
环保名词术语
一、生态市
是根据生态学原理,应用生态、社会、系统等工程技术建设的社会、经济、自然可持续发展和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的人类聚居地。目前,我省昆比、常熟、张家港、江阴已经建成首批国家生态市。
二、“十五小”企业
指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包括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硫、土炼砷、土炼汞、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小漂染企业等。
三、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对向环境排放污染者,按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其特点是运用价值规律给排污者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促使其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1979年我国首次规定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后,开始正式实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指在开发建设活动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我国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已经有20多年,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评技术和管理体系。目前对重大规划的环评工作也已经展开。
五、节能减排
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六、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为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7年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活动。通过创建一批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洁净优美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全国各城市早日建设成为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城市。
生活中的污染
一、大气污染
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的成因有自然因素,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岩石风化等;也有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类经济活动加剧和生产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中,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
二、光污染
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成为光污染。包括可见光、红外线和紫外线光污染。可见光污染较正常见的是眩光,如黑夜迎面射来的汽车灯光,强阳光下城市高大建筑物玻璃幕墙的反射光等,电焊弧光,熔融的金属液和玻璃产生的强光均会对人析眼睛造成伤害。
三、噪声污染
噪声可引起多种疾病,常见的包括:心率改变和血压升高;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女性的性机能紊乱,月经失调,孕妇流产率增高;激动、易努,注意力分散等。
四、“白色污染”的危害
“白色污染”是对废弃塑料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形象说法。其危害主要有:1、破坏市容环境;2、危害人体健康;废弃塑料会成为蚊蝇和细菌生存、繁殖的温床;3、影响农作物:破坏土壤结沟,阻碍农作物吸收水分和根系生长
五、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
生活污水包括由厨房、浴室、厕所等场所排出的污水和污物,按其形态可分为:1、不溶物质,占污染物总量的40%;2、胶态物质,约占污染物总量的10%;3、溶解物质,约占污染物总量的50%。这些物质多为无毒物质。此外,还含有各种微量金属和各种洗涤剂、多种微生物。
【篇2】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培训
近年来,人们为了追求舒适、方便的生活,大自然的资源被大量地开发使用,这样的发展趋势,已经让我们赖以为生的地球产生日益恶化的环境危机,科学家们一再呼吁,地球的环境危机包括:温室效应、野生动植物的灭绝、热带雨林的滥伐、垃圾大量制造、有毒废弃物的污染、空气污染、水资源的污染等等,整个生态环境的岌岌可危。人们如果再不自觉自醒,从个人、家庭、学校、社区来推动环保运动,保护我们自己居住的地球,那么地球能源将日渐枯竭,我们的后世子孙亦将承受这代人类所种下的恶因!
通过培训,我知道了全球每人每天平均大约产生0.9千克垃圾,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将垃圾分成四类:
(1)有机垃圾:又称湿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或厨余垃圾。包括:瓜果皮、蔬菜皮、变质食品、剩饭菜等。
(2)无机垃圾:又称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或可再生废弃物。包括: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布料)等。
(3)有害垃圾:又称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等。
(4)其他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以及垃圾处理的方法及每种方法的优缺点。
同时也看到了垃圾分类回收后的经济价值,如:每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850千克,相当于节约木材3立方米或少砍伐树龄为30年的树木20棵;每利用1吨废钢铁,可提炼钢0.9吨,相当于节约矿石3吨;1吨废塑料再生利用约制造0.7吨塑料原料;1吨废玻璃回收后可生产一块篮球场面积的平板玻璃或200克瓶子2万只;用45000吨废食物加工饲料,可节约36万吨饲料用谷物,可产生100万吨以上猪肉。
那么我们又能在生活和工作中做些什么呢?
一、环保工作,就从日常生活做起
小孩的饮食习惯多是大人养成的,市面上流行的碳酸饮料、速食店里炸鸡、炸薯条、高热量的汉堡、甜食、巧克力、糖果等食品,迎合孩子口味,大人又常以方便或小孩喜爱为理由,提供这类食品给孩子,这么输掉孩子的健康,可不划算!速食、小吃都提供现代人吃的方便,但是动手制作健康、环保的食物,带环保餐具,虽然对自己是不太方便,对环境却是大有帮助哟!
二、带孩子参加生态保育团体的活动
当我们的土地被过度的开发,表面上人们的物质生活是获得了一些好处,但是代价却是付出家乡美丽的风景,以及风景中的自然生态,生态破坏后的天灾人祸也会接踵而来。人类失掉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内心产生烦躁不安的空虚感,在都市业林里行不到真正的休息、滋养,在物欲的追逐之间,罪恶滋生,人类原始的生命力与创造力离开大自然越来越远。
如何积极带领孩子,走入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让世世代代的子孙都能有机会一窥地球的美丽风貌,探知自然的奥妙,领悟生命的意义,得到大自然的"启示与灵感,让这片土地继续美丽,充满自然生机,这是我们这一代每个人严肃不容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
三、带领孩子参加资源回收的活动
积极推动资源回收再利用,赋予它们新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互相激发参与者的想像力,鼓励家人共同创作,拉进家人之间的感情,一举数得,唯有亲手做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环保的重要。
环保工作最能达到效果的就是从自身的生活做起,由亲子互动中,教导孩子物尽其用,体认省吃俭用的美德,期许自己成为环保小尖兵的责任使命,对生命与全人类的生活赋予特别的永续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意义。
二手货跳蚤市场的推广,让资源再利用,旧爱变新欢,不但教育孩子要惜福,珍惜每件物品的缘分与功能,并且推广环保观念,让可以回收再利用职权的资源,物尽其用,减少垃圾量,减少物品的制造量。
建立垃圾资源回收观念:一起来协助做废塑料瓶、废铝罐、废铁罐、发泡塑胶容器、含水银废电池、废纸等等的回收工作,因为这些资源的再利用,可以大量减少地球自然资源的开发,别小看了这些举手之劳。
四、简单生活的消费观念
教育孩子“一饭一物,当思来处”,在生活中多思考减量、重复使用、回收、再生、生态、公平等原则。可以依下面的例子来实行:
1、居家整理整齐、有序,让生活中可以方便找到需要的东西。家人的起居作息不会受到杂物乱放的干扰,又可减少因为找不到东西而乱买东西的浪费。孩子成长过程中,慢慢养成物品归类的能力,从小养成收拾、整理东西、物归原位的好习惯,自然可以避免找不着东西的情形,不但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物尽其用。
2、孩子的玩具、用品太多时,家长可以订定“一进一出”的规定,并且尽量参加环保回收的活动,以物易物交换玩具,减少因占有欲望,而造成的环保问题。
3、孩子画画、写字纸张的使用,也以正、反两面节俭使用为原则。
4、减少购物时包装的浪费,以自己带购物袋为佳。
5、选择较耐用的、本地出产的产品,避免交通燃料的浪费。
6、多用手帕、抹布,少用会造成树林滥伐的卫生纸。
如果我们人人都有绿色环保观念,并且真正从生活中落实,那么给下一代一个青山常在、净水常流的美丽地球,应该是可以期待与实现的愿望。
【篇3】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培训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2.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2.7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2.8国际通报和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国际援助时,环境保护部商外交部、商务部提出需要通报或请求援助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
4.3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4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工作
5.1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5.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7附则
7.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8预案调整
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吸纳了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经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界定,明确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二是完善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明确了国家、地方的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及其相应职责,并要求地方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将各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职责放在附件,通过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方式进行阐述。
三是完善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细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措施,从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和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四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信息获取、报告、通报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四是完善了事件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责任主体,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五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层面的应对工作,分为环境保护部工作组、国务院工作组和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三个层级,细化了应对流程,并对具有共性的现场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等进行了系统描述,突出了环境污染处置特点。
六是调整了分级标准,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辐射污染和社会影响几方面对事件分级具体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并从正文调整到附件,增加了正文的可读性。
这次修订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的背景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的要求,总结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经验,通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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