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精选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创业计划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创业计划书对于创业者吸引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凝聚人心,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拟定创业计划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1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1、各帮教小组在接到衔接通知书后,应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各帮教小组要在安置乡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各村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谈话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接到名单后,应当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加强与派出所信息通报。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乡、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六、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安置工作职责。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2
根据贵司面试情况对法务工作的陈述,结合自身个人对我司的理解与市场分析,现就我司xx年法务工作计划做如下设想:
公司的法务工作与律师事务代理所有点类似,但相对而言会比其更加机动、灵活。因诉讼案件拖延时间长,结案难度大,无法做到高效高能的产生业务效益,故xx年将围绕非诉讼服务案件为主。
一、客户招募
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业务开发,发掘了解其内部法务工作情况,了解其对外对内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向性的建议,促使客户增加对我司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一)第三方代理服务或法律顾问服务,通过与客户及律师事务所联系,争取取得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理服务权,为其提供解决疑难、庭外和解、额外追偿、维权、诉讼等法律服务。第一季度力争促成至少两件业务服务,代理费用达6万元以上(每件3万元)。
二)寻求新市场法律服务群体,在商业气氛浓厚的大环境,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缺乏自身的商标和专利的保护,为此发掘这类客户难度并不大。
以商标、专利业务为客户开发业务服务,参加专业展销会,从商标、专利方面找到与客户合作的突破口。特别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型企业符合了《xxx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客户,做针对性开发,打开知识产权市场。争取在上半年签订一件《xxx商标》,承办费用达5万元以上。
二、搜证及案件办理
根据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的经验,案件的搜证绝对离不开关系网,这与承办案件的政府部门息息相关,因此搜证也就是信息收集。通过客户内部了解情况之后,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其解决“善后”问题,促使客户有据可依、有理可辨,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此外,以代理人身份接触承办案件部门,把握尺度,理清申辩方向,尽可能了解对手的情况,保证取证程序及内容合法,为我方客户争取的利益。
在案件办理环节中,是最容易出错的步骤,为减少公司内部出错几率,建议制定《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规定其在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适用规范以及案件办理时间,此举也可增加客户对我司的信心。
三、建立及巩固信息关系网
除了客户的关系网以外,为更快更有效的解决客户问题,须建立与政府部门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关系网。力争在上半年度成为一个信息化交流网络,促使有效、有利的信息能够马上获取。
在未完全了解足够的信息,本人的xx年法务工作计划并不全面,如有幸加入贵司工作,本人将发挥自身的关系网及特长,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客户,为公司建立巩固全面的信息网,并完全各项目标指标,谢谢!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3
投资策划
制定和完善投资方面的合同,结合中国的法律环境,分析、研究、规范和完善合同的各项要件。公司设立;股东权保护;公司转股;公司收购与兼并等
基础设施
土地使用权转让,基础设施的勘查、设计、施工、装潢合同及安全生产;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设备管理
人力资源
建立和完善劳动管理制度。新员工录用;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规范培训合同。针对顾问单位的劳资矛盾,结合各地发生的劳动纠纷的案例,解析相关法律,指导顾问单位的相关人员掌握预防纠纷,特别是劳动纠纷的相关技巧。
客户管理
重点为顾问单位建立应收款管理制度。对重要客户的资信情况,如注册资金,实数资本,纳税情况,经营能力,企业资产和负债,企业信誉等等,进行调查。客户信用评估;通过销售合同的签订的履行的控制避免坏帐。
供应管理
供应商管理和评估;采购合同的格式化;质量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物流管理
物流合同的订立和管理;货运、货代合同的标准化和格式化;货损货灭的责任及承担;物流保险与索赔。外贸代理的规范运作。
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计划及实施;专利和商标管理。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侵害知识产权的调查和处理;竞业限制与期权激励;技术合同的谈判与审查。.
仲裁诉讼
对无法通过协调解决的经济纠纷,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并就产生纠纷的原因进行研究与探讨,建立和完善纠纷预防机制。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4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以上即是20xx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计划安排,公司如有进一步的要求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5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土地纠纷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村集体要求参与重法律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村集体设计、制定、健全各项制度、村规民约的运作程序;
4、应村集体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村集体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5、接受村集体授权委托,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6、应村集体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7、不定期向村集体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村集体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季度安排一定时间联系村集体,处理村集体重要事务。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口头的解答及处理;
2、遇到紧急情况时,村集体可以随时联系,亲自到村集体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3、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村集体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4、顾问期间,村集体可以指派专人联络。
三、工作程序
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村集体所委托的法律事务,限度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并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6
一、项目的目标
通过勤勉、尽职的证券法律服务,促进天怡公司的母公司顺利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项目的原则
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三、项目的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的期限从20xx年12月1日至 年 月 日。本项目的主要范围和内容可简要概括为在核查和验证相关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法律意见,制作和报送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一)法律培训与咨询
1、对天怡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证券法律培训;
2、向天怡公司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3、为天怡公司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二)法律调查
办理以下法律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3、对公司资产形成中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之合法性,资产之有效性、合同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调查;
4、对公司未了结的经济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之法律意见仅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月前的履行情况作法律调查,对还未完全履行的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作及其后果作出详细的预测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法律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法律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法律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法律调查。
(三)法律文书的制作
1、参与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方案设计;
2、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协助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3、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4、协助起草或修订、审查与天怡公司有关的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5、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6、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信息批露文件;
7、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8、为股票发行人出具各种法律意见书。
(四)法律见证
对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五)其他法律服务
天怡公司与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约定的其他服务。
四、项目的受益者及其权利义务
本服务项目的直接受益者是天怡公司。其权利义务有: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律师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律师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有权随时检查监督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5、有证据认为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更换律师;
6、由于天怡公司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天怡公司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7、应如实向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8、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五、项目的承担者及其权利义务
天怡公司的证券法律服务由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承担和提供。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委派王志工、陈志勇、李庆耀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具体从事这一服务。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及其承办律师的权利义务有:
1、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天怡公司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在维护天怡公司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服从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天怡公司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不得有损害天怡公司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6、对天怡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天怡公司承担,律师不担责
8、律师应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对天怡公司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0、因律师的过错而给天怡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六、项目的报酬和费用
1、项目的律师费为三十万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签署证券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二十万元;在募股资金进入天怡公司的母公司帐户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
3、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天怡公司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xxx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七、项目工作方式
1、天怡公司安排 与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志勇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7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二、具体法律服务工作
(一)、在事前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1)、协助贵司审查、修改贵司常用的合同样本,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2)、协助贵司建立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将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协助贵司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并在必要情况下参与贵司重大项目谈判,在法律方面提供决策建议。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1)、协助贵司完备人事管理制度。
2)、协助贵司完备劳动管理制度,尽力避免劳资纠纷。
3)、协助贵司完备公司各项诸如安全、消防、生产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4)、协助贵司完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程序及证据保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1)、协助贵司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对贵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分类,并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
2)、协助贵司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注意寻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合理衔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方式供贵司决策之用。
3)、为贵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各种专利如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专项代理,审查、修改各种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并参加重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
4)、律师的服务重点侧重于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护机制。当发生侵犯贵司知识产权的事态或者出现这种可能时,律师将尽力促使事态的和平、迅速解决,并协助贵司准备证据,为随后的打击侵权行为做好一切法律准备。
5)、在日常合同的审查中,律师将特别注意与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详尽审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贵司在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6)、重点对贵司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降低贵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协助建立预防性的保护机制,把风险因素尽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法律培训包括两种形式:
①讲座形式:按照贵司安排的时间、地点及课题,由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规等等,其特点是对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②专题研讨会形式:根据贵司各业务部门的不同需要,按照贵司的安排,与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就该部门在以往或现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其特点是针对工作上的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讨论,以帮助管理人员做出决策,降低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根据贵司的要求,对贵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在事中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师将定期到贵司各个部门走访,与贵司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认识、交流,并争取获得信任。这是因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最先接触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本所律师与其接触、交流,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并让其养成咨询律师的习惯。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贵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工作交流的过程,也达到本所律师与贵司中层管理干部相互的了解与信任,从而促使本所为贵司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在事后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我们认为,只有形成完备的预防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在事前或事中解决,只有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诉讼或仲裁才是我们的必要选择。在诉讼或仲裁前,本所律师将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可能性等各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协助贵司做出决策。
三、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在本所律师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如果贵司与本所另一业务单位或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本所律师将会在取得贵司和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贵司与对方单位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帮助贵司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功,本所律师将会向贵司及对方单位汇报,本所律师将不代表任何一方参与有关纠纷的处理,包括诉讼和仲裁,务求在利益冲突中保持中立位置,从而避免利益冲突。
四、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为使贵司及时得到各方面专才的帮助,避免因本所律师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现时间冲突,本所特组成法律顾问小组为贵司服务,如法律顾问小组人员出差或出庭,无法应贵司要求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很小),本所会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到场为贵司服务。这样,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时间冲突的出现,也从制度上避免了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为贵司的服务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4、贵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5、本所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贵司进行制度性的沟通,及时反馈贵司的意见,以期持续改进本所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法律创新创业商业计划书8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服务
1、解答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
3、起草、审查、修订各类合同
4、起草、审查、修订内部规章制度
5、参与重大涉法事项的谈判
6、承办专项法律事务
6-1知识产权方面:商标注册,名优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专利申请及商业秘密保护
6-2企业工商登记: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包括矿产资源企业和大型集团公司的工商登记
6-3资信调查、尽职调查
6-4企业改制方面:产权界定,股权转让,公司改组、改制、重组、并购等
6-5项目投融资,工程建筑项目的招、投标
6-6税务筹划
7、承办诉讼、仲裁、听证、见证、调解等事务
8、法律及管理培训
9、传递、赠阅最新的相关信息资料
10、对企业发展中涉及的法律前沿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设计方案
11、帮助企业建立法务部门,培养法务人员
(二)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内容
1、帮助企业建立全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服务
2、企业专项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1.公司治理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2.合同(信用)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3.劳动(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5.重大经营项目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6.设立分子公司、改制、股权转让、并购、清算、破产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7.企业营销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8.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9.企业竞争策略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10.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11.企业新增业务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12.税务筹划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2-13.企业法律培训服务
2-14.企业年度法律风险评估服务
3、根据行业差异提供的专项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3-1.矿产资源/能源行业
3-2.建筑/房地产行业
3-3.化工行业
3-4.交通行业
3-5.加工制造行业
3-6.网络行业
3-7.高科技行业
3-8.传媒行业
3-9.商业流通行业
3-10.医疗卫生行业
3-11.宾馆/酒店行业
3-12.学校
4、企业家家庭财产法律无忧计划
二、服务方式
(一)开通热线电话,专人接听,详细记录,及时回复。
热线电话号码:
(二)服务时间及保证
1、定期联络,主动服务——律师事务所每周与企业联络一次,视情况采取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
2、及时安排,有问必答——对于企业咨询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全部予以解答。重大疑难问题原则上一周内回复,视委托事项的紧急程度可予以调整,特事特办,不拖拉延误。
3、工作记录——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4、业务建档——一户一卷,一事一档。
5、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定期向企业进行工作汇报,视情况按月/季/年度进行,一般在月/季/年末递交。
6、意见征询——定期向企业征求意见,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底进行。
(三)法律文本保证
1、信息往来书面化——凡是企业提供给我们的信息资料,无论是传真、信件、电子邮件还是其他书面或电子形式,凡有留存价值的,一律以书面形式保存,为企业独立建档;凡是我们为企业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或意见等法律文书,无论以何种形式递交,一律以书面的形式归档。做到双方往来的一切重大信息书面化,有据可查。
2、法律文本规范化——所有法律文书使用统一模板,格式齐全,措辞规范,内容完整。
3、文书往来规范化——实行法律文书的签收、送达、存档制度。
(四)服务质量保证
律师事务所由40名专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律师的专业分工: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合同、担保、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处理、资信调查、项目融投资、商务谈判、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上市、破产、对外贸易、银行/保险/证券、财务/税收、行政管制、诉讼/仲裁/调解、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
(五)保密义务及保证
我们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自然会因工作需要获知企业尚未公开也不愿公开的有价值信息(包括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根据法律和约定,我们有义务为企业的以上信息进行保密,保证做到:
1、为企业建立专门档案,按件整理,按年度归档,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内部保密管理。
2、在法律文书的打印或书写过程中,凡涉及企业的重要信息一律予以整理归档,对废弃不用的资料一律及时销毁。
3、对于在电脑磁盘或电子邮箱中留存的企业信息进行必要的密码控制,或及时予以删除。
4、对于知悉企业秘密的律师和工作人员,非因服务需要不得互相谈论该秘密,或将其告知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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