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及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为疫情报告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责任区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1.每天上午7: 30-8: 00, 中午12: 30-1:0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旦发现师生中 有如发现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乏力、腹泻等)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来、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张义兵,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3.展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4.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对出现新冠勃炎症状(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乏力、废泻等)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明痛、咳嗽、头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将惠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张义兵。
5.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张义兵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间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安全办。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分管校长张义兵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向校长唐荷芳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2
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教育组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获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伟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教育组。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镇教育组。
4.事故分析。学校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满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学校事故整改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3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医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
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 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
(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査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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