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房手续
必备人员:执业西药师,如果有中药的话,还要有执业中药师(一个药店没中药就出奇了!所以必备二个执业药师)
其它营业人员:要有健康证,上岗证
新规定是注册药店的法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而且有地方规定一定要在当地有社保或者买社保
第一步,先去工商预审核药店名称
第二步,药监局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零售药店经营许可
第三步,凭第二步的许可去工商注册
第四步,去申报国税和地税,并核准税额
第五步,营业三个月后申报GSP证
第六步,GSP过了后获取器械许可,食品许可
多少钱不清楚,各个城市不一样,有标准可查,在相关部门网站上查询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要在三个方面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硬件和软件。
人员:
要有药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办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
解释: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硬件:
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
解释: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软件:
必须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剂,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
除了以上条件,开药店办手续的要准备的材料还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省、市地方不同,要求会有一定的差异。不过要求的材料比其它开店类型要严格是确切无疑的。药店一直是一个管理比较严格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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